铁岭市人民政府 TIELING.GOV.CN
来源:铁岭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03-01 17:00:00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事物服务中心,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经认真研究,印发了《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辽医保〔2024〕3号),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修订(详见附件)。为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结合铁岭实际,现将文件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2日零时起执行。
附件:部分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铁岭市医疗保障局 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