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辽宁省第九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有色地质一〇六队有限责任公司、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我市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能力,按照《辽宁省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及省级相关部门的要求,经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和辽宁省第九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有色地质一〇六队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研究,决定共同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成立铁岭市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辽宁省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铁岭市分队),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队伍建设
(一)组织机构
铁岭市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辽宁省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铁岭市分队),由市应急管理局与省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总队双重领导,铁岭市救援队组织领导机构如下:
队 长:刘明远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常务副队长:董 强 第九地质大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副 队 长:阮瀛洲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孙乾友 地质一〇六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铁岭市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办公室设在第九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常务副队长董强兼任。
(二)队伍规模
坚持多方合作、专业化与社会化结合的原则,依托第九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有色地质一〇六队有限责任公司及地震和地质灾害方面的现有资源,结合铁岭实际情况队伍规模定为100人(第一中队:第九地质大队50人;第二中队:有色地质一〇六队50人),按照业务分工由各协议方提供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方面的专家及必要的装备和机动能力。
(三)应急救援
充分发挥各方的技术、装备、人才优势,为灾害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和抢险救援力量,科学高效开展应急救援,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信息共享
建立数据信息共享制度,畅通共享渠道,保障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灾情险情、应急救援等数据信息及时充分共享,发挥数据信息效用,降低灾害风险,减轻灾害损失。
二、建队时间
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和第九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有色地质一〇六队有限责任公司经商议,已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定于8月27日举行成立市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仪式。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机制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上一年工作,分析研判当年灾害趋势,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年工作。
(二)日常工作联系机制
四方明确了专门科处室负责日常联系工作,其中:市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科长孔祥成、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科长张玉桥、第九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安保部部长刘大光、有色地质一〇六队有限责任公司安保部部长贝士军为各自部门联系人。
(三)信息共享机制
开展常态化的信息交流工作,为进一步拓宽信息沟通渠道,对于即将发生或突然发生的地震、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各方要第一时间相互通报准确情况,确保及时、有效开展联防联控和联合处置。
(四)预警研判协作机制
在灾害救援过程中,要及时设立联合分析研判和指挥部,调集相关专家,加强与专业机构和专业队伍的咨询沟通交流,有效提升灾害综合救援能力。
(五)日常训练演练机制
建立队伍日常训练制度,制定年度训练任务或演练计划,定期开展理论培训和实战训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六)统一指挥调度
完善队伍指挥调度规定,确保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接到预警信息或调度指令后能够快速集结,及时高效开展救援。
(七)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市应急管理局将适时沟通财政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为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培训、演练等所需经费提供保障。
(此件主动公开)
铁岭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