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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审计
  • 信息名称:铁岭市审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0-02-25 15:37:24
  • 发布日期:2020-02-27
  • 文号:铁审办发〔2020〕1号

铁岭市审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铁岭市审计局 时间:2020-02-27 15:37:24

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

  现将《铁岭市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铁岭市审计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主动公开)

  铁岭市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9年度铁岭市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统筹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确保完成市县两级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总体要求,切实贯彻全省审计工作会议有关要求,聚焦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关注中央和地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等重大任务落实,深入揭示公共财政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和体制机制问题,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对象。

  1. 市县两级政府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的财政部门以及具有财政资金管理分配职能的各级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2. 市县两级政府组成部门和其他预算资金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的一级预算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抽审部分下级预算单位。

  3. 对市县两级预算执行相关电子数据审计全覆盖,数据分析发现存在问题线索的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下级预算单位。

  4. 专项审计(调查)涉及的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

  (二)审计范围。

  2019年度相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重大政策措施、组织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以及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必要时延伸审计其他部门和单位,重要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的审计时间范围为2019年度;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审计时间范围由各自工作(实施)方案确定。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国家和地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在预算执行审计中,要将国家和地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推进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打赢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落实,推进实体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六稳”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促进资金到位、项目落地、政策生效。对审计发现问题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原因,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1. 国家和地方决策部署推进情况。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关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37号)战略举措中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平台推进落实情况,关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落实情况,关注省委“1+8”系列文件落实情况,关注当地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关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关定性定量指标和“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推动国家和地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 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和绩效情况。围绕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关注加强财政资金分配管理、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多渠道盘活各类资产、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保障重大投资项目落地、提高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等情况,关注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要求落实情况,反映财政资金下拨不及时、多头管理、重复安排、层层截留、资金闲置等问题,促进加快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透明度,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3. 营商环境优化情况。围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关注企业投资兴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关注投资审批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素市场化配置、产权保护、科研成果转化等情况,关注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执行等政策落实情况,关注提升审批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等政策落实情况,关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揭示行政审批事项明放暗不放、放而不接或接不住、变相审批等问题,揭示对企业设置的歧视性限制、隐性障碍等不公平竞争问题,揭示清欠工作不到位、违规收费等问题,揭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促进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推动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4. 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围绕促进就业优先战略更好落实,关注援企稳岗、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重点群体就业援助、职业技能提升、高职百万扩招等积极就业政策的落实情况,关注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关注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反映任务分解不合理、配套措施不衔接等问题,促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5.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审计署工作要求,跟踪审计新冠肺炎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分配、使用情况。重点关注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情况,审查是否按规定向疫情较重、财政困难地区倾斜,揭示分配拨付不及时、滞留等影响资金使用效率的问题,关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资金、挪用甚至套取骗取专项资金,以及使用专项资金购买物资和服务中优亲厚友、营私舞弊,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关注财政部门贷款贴息的拨付情况,揭示应付未付或多付贴息等问题,关注相关单位接受捐赠款物情况、管理分配使用情况以及信息公开情况。

  (二)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围绕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提高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 预算编制和调整情况。审查预算编制原则是否符合上级和本级政府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关注是否统筹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4本预算,是否存在应编未编问题,关注预算安排和分配标准是否科学,分配过程是否规范透明,关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是否建立,标准是否科学、合理和公开,是否按标准编制预算,关注省、市、县(市、区)事权和财权划分是否权责清晰、政府间财力是否协调、运行是否顺畅,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是否规范合理,转移支付项目清理整合是否到位;围绕国家和本地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关注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情况,关注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压减一般性支出、政府过“紧日子”情况;审查本级财政投资预算安排和分配的合规性、合理性。审查预算调整的规范性和财政收支落实情况,关注年底突击调剂追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开支和超进度超合同拨款等情况。

  2. 预算资金安全和绩效情况。

  (1)审查本级财政资金总体情况,关注财政资金规模、结构、变动趋势及其统筹使用情况,关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实施情况,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设定、使用绩效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情况。审查上级和本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关注本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立依据是否充分、政策目标是否明晰、分配标准是否科学、资金整合是否到位,关注上级和本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是否符合规定、规范透明,是否建立审核评审制度,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资金下达是否及时,是否按规定进行绩效评价,注重揭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过程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等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2)在对本级财政4本预算审计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保障和就业、脱贫攻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财政重点保障民生内容,按照政府收支科目,选择205(职业教育)、208(社保就业)、210(公共卫生服务)、211(节能环保)、213(扶贫和乡村振兴、林业)、21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216(商业服务业)、220(自然资源)、221(保障性安居工程)、102(医保、养老基金收入)、209(医保、养老基金支出)、229(其他支出)等科目部分重点专项资金,省、市、县(市、区)三级审计机关同步实施联动审计,关注重点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分配拨付、资金使用、项目审批、项目实施和项目绩效情况,注重揭示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关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政策落实、相关专项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3. 国库管理情况。审查本级财政国库资金管理情况,关注财政收入缴库的完整性和及时性,财政总预算财务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的规范性,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情况和往来款项的清理情况,重点关注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实有资金账户大量资金结余等情况。

  4. 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情况。审查本级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的规模和结构情况,关注本级政府债务化解计划、措施及成效,分析债务负担程度,关注本级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和后续管理情况,评价资金使用绩效。

  5. 其他财政管理事项。关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财政权责发生制核算改革推进情况,关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情况,关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关注机构改革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三)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政府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围绕促进提高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 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关注决算草案编制制度的落实情况,关注决算草案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关注编制范围是否完整,编制程序和方法是否规范,决算报表收支数据是否准确,关注信息披露是否完整、准确、规范。

  2. 决算草案与预算的差异情况。关注决算草案编制与预算编制是否衔接,是否存在虚增财政收支问题,关注预算调整情况,揭示由于预算调整规模大,造成决算与年初预算差异较大,影响预算资金分配的严肃性等问题。

  3. 决算草案编制衔接情况。关注本级政府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执行部门决算草案在编制范围、内容和标准等方面是否相互衔接,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差异的原因。

  (四)市县两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围绕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揭露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审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关注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有无漏报、少编预算的问题,关注支出预算是否科学合理、真实完整,是否存在重复申报、虚假申报问题,关注部门预算是否按规定进行公开。

  2. 部门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查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关注决算草案收支范围完整性、披露信息完整性和充分性,关注决算草案收入中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以及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政府性收入的规模和结构,关注是否存在属于政府性收入的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收入,导致决算收入不完整的问题,关注是否存在由于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不规范,以及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人为调整决算支出造成决算支出数据不真实问题,是否由于财务核算不合规,将应计入收支的资金在往来账核算等,造成决算收支不够真实完整问题,是否存在部门与所属单位未剔除重复项目导致虚增收支等问题;审查决算与预算的衔接情况,关注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与预算编制差异及原因,分析部门预算调整情况,揭示由于预算调整规模大,造成决算与年初预算差异较大,影响预算资金分配的严肃性等问题,关注部门决算是否按规定进行公开。

  3.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审查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关注是否存在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是否存在预算指标大额结转、实有资金大量结存等问题,并分析产生的环节和原因;审查非税收入真实性、完整性,关注是否及时缴库,是否存在隐瞒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审查预算支出情况,关注预算支出是否细化、合规,有无虚报、多报、瞒报等问题;审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关注政府采购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等问题;审查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关注“三公”经费、发放津补贴、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公务用车改革、机关人员兼职取酬以及政企分离、政社分离等情况,注重揭示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2)严格按照《全市审计机关2019年度预算执行重点科目专项资金上下联动审计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配合省、市、县(市、区)三级审计机关同步实施的财政205(职业教育)、208(社保就业)、210(公共卫生服务)、211(节能环保)、213(扶贫和乡村振兴、林业)、21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216(商业服务业)、220(自然资源)、221(保障性安居工程)、102(医保、养老基金收入)、209(医保、养老基金支出)、229(其他支出)等科目专项资金审计,关注部门涉及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核实资金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利用虚假项目申报,或者多头申报等问题;核查专项资金流向、使用专项资金项目的建设情况和运行绩效,核查是否存在公职人员与申报单位或个人串通骗取财政资金、挪用于其他项目,项目建设滞后、建成后闲置、绩效不佳等问题,并找出问题产生原因,关注资金相关政策执行、政策目标实现和绩效评价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存在绩效评价流于形式、支出结果未实现政策目标等问题。

  4. 预算资金合规性和绩效情况。审查部门项目库建设情况,关注项目预期目标和支出方向是否有政策依据,是否存在项目立项随意性大、项目支出内容不清晰、项目储备不足等问题;审查项目申报、实施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关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按规定程序批复和调整,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是否有效,绩效目标是否按期实现,绩效自评是否存在质量不高或者自评结果较好但实际上项目进展缓慢、未达目标或未发生支出形成结转,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不衔接等问题。

  5. 国有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查国有资源(资产)购置、使用、运营和处置过程中合法合规情况,关注资产重大投资决策、投资绩效、保值增值、收益收缴及管理制度建立情况。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过程中资产划转不到位、违规处置资产、资产长期闲置、资产漏记或重复记账对重大资产缺乏规范管理和内部控制等问题,揭示资产严重流失、甚至损失浪费等问题,关注在建工程长期不竣工决算、无形资产不入账等导致资产不实问题,关注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软件配置、使用和处置等情况。

  6. 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查截至2019年底部门财政拨款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规模,分析部门财政存量资金结构、变动趋势和形成原因,关注是否存在虚假申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问题,是否存在项目实施缓慢导致财政资金闲置问题,是否存在由于上缴财政渠道不畅通或提出上缴申请后批复时间过长导致资金未能及时统筹问题,是否存在由于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或竣工决算批复时间过长导致基建项目结余资金结存在项目单位等问题;审查部门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情况,关注部门动用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报批,部门申请动用结余资金未予批复的原因是否合法合规等情况,关注部门是否存在通过虚列支出、以拨代支等方式虚减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等问题。

  7. 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情况。审查“三重一大”等决策审批机制和内部审计等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关注部门财务、资产等有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了解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情况。

  以上是统一安排的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内容,各县(市)区局及市局各科室应结合被审计单位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制审计实施方案,进一步确定具体审计事项。

  (五)专项审计(调查)。

  市县两级审计机关纳入预算执行审计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由相应牵头单位(科室)另行出具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要求上报审计结果。

  (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以前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关注各审计项目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并督促整改,关注整改结果公开情况,核查整改的真实性和后续整改情况。

  2.  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四、市县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工作安排

  2019年度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工作由市局财政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市局财政科负责牵头,各县(市)区局及市局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实施。

  (一)现场审计工作安排。

  对市县两级政府组成部门和其他预算资金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的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实施现场审计,对其余一级预算单位实行数据分析全覆盖,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开展延伸审计。对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的二、三级预算单位实行穿透式审计。

  (二)数据分析全覆盖审计工作安排。

  1. 市直预算单位数据分析全覆盖审计工作安排。

  构建“一体化”数据分析模式,科学配置和利用全市审计资源,组织全市预算执行审计大数据分析,充分发挥数据分析的精准导航作用,最大限度拓宽审计覆盖面。

  (1)数据采集和标准化

  市局电子数据科负责组织采集和标准化2019年度全市财政电算化数据和市直预算单位财务核算数据。

  市局财政科负责采集和整理相关外部数据,主要包括:土地出让、建设项目开竣工等相关业务数据。

  (2)数据分析

  市局财政科负责制定全覆盖审计指南、数据库查询脚本及决算数据查询分析方法,实施数据分析,推送审计疑点等相关工作,市局电子数据科负责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持。

  (3)疑点核实

  市局财政科牵头组织疑点核实工作,数据分析发现存在问题线索的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下级预算单位,已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由项目审计组负责核查;未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按审计对象划分原则由相应科室核查。承担疑点核实工作的科室要做好审计取证工作,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取证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有关情况纳入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报告或者本级财政部门审计报告。

  2.  县(市)区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局须明确1名副局长负责此次全覆盖审计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全覆盖审计工作。同时,每个县(市)区局须选派1至2名计算机审计骨干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数据分析工作,完成所在地的全覆盖数据分析,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数据采集和标准化

  市局电子数据科牵头组织采集和标准化各县(市)区财政电算化数据及预算单位财务核算数据。

  各县(市)区局自行组织采集和整理土地出让、建设项目开竣工等相关外部数据。

  (2)数据分析

  按照以审代训、锻炼队伍的原则,市局财政科负责统一组织全覆盖数据分析工作,制定并下发全覆盖审计指南、数据库查询脚本、决算数据查询分析方法等相关资料。市局数据科负责提供必要的软硬件工作环境。

  各县(市)区局参加集中数据分析人员对照审计指南,利用统一下发的数据库查询脚本和决算数据查询分析方法即可完成所在地的数据分析工作,市局电子数据科和财政科全程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3)疑点核实及审计结果利用

  各县(市)区局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自行组织疑点核实、取证及审理等相关工作,审计发现的问题纳入所在地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五、审计组织分工和时间安排

  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在市局党组和市局财政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统筹组织实施,以“全覆盖”为统领,以“增绩效”为核心,以“大数据”为支撑,以“两统筹”为保障,以“全链条”为抓手,以“促整改”为落脚点,实行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数据分析,统一处理标准,统一报告格式,统一成果运用“五统一”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模式。市县两级审计机关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市局财政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财政科)负责2019年度全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汇总工作。

  市县审计机关具体组织分工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市局负责的主要工作。

  1. 制定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并报省厅备案。

  责任单位:财政科;

  时间节点:2月28日前。

  2. 按省厅部署组织采集上报市县两级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电子数据。

  责任单位:电子数据科;

  时间节点:2月28日前。

  3. 抽调本局和所属县(市、区)审计业务和计算机审计骨干,在省厅指导下开展数据标准化和数据分析工作,按责任主体分别上报市县审计机关数据分析报告和数据分析疑点清单。

  责任单位:财政科、电子数据科;

  时间节点:3月31日前。

  4. 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对数据分析疑点进行核查,及时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出具疑点核查反馈报告、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移送处理书等。

  责任单位:财政科;

  时间节点:2月份开始实施,7月15日前结束现场审计。

  5. 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对数据分析疑点进行核查,及时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出具疑点核查反馈报告、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移送处理书等。

  责任单位:负责审计的各科室;

  时间节点:2月份开始实施,5月20日前向财政科报送疑点核查反馈报告和审计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

  6. 重点科目专项资金上下联动审计,对数据分析疑点进行核查,出具疑点核查反馈报告、审计结果报告等。

  责任单位:负责审计的各业务科;

  时间节点:5月20日前。

  7. 制定专项审计(调查)实施方案,对数据分析疑点进行核查,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审计决定、移送处理书等。

  责任单位:负责审计的各业务科;

  时间节点:7月15日前。

  8. 县(市)区检法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数据分析疑点进行核查,及时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出具疑点核查反馈报告、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移送处理书等。

  责任单位:行政政法科;

  时间节点:5月31日前。

  9. 督导、支持县(市)区审计局落实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要求,特别是数据分析和审理复核工作;

  责任单位:计划审理科、电子数据科、财政科;

  时间节点:本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期间。

  10. 上报全市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

  责任单位:财政科;

  时间节点:5月31日前。

  11. 上报2019年度预算执行重点科目资金审计结果报告。责任单位:财政科;

  时间节点:5月31日前。

  12. 上报数据分析疑点核查汇总报告。

  责任单位:财政科;

  时间节点:5月31日前。

  13. 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代拟稿)。

  责任单位:财政科;

  时间节点: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要求确定。

  14. 承担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的科室向财政科报送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责任单位:负责审计的各科室;

  时间节点:10月30日前。

  15. 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报告(代拟稿)。

  责任单位:财政科;

  时间节点: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要求确定。

  (二)县(市)区审计局负责主要工作。

  1. 制定本地区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并报省厅、市局备案。

  时间节点:2月27日前向市局财政科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

  2. 按省厅部署组织采集上报本地区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电子数据。

  时间节点:2月25日前报送市局电子数据科。

  3. 抽调计算机审计骨干参加市局数据分析,在省厅、市局指导下上报本地区数据分析报告和数据分析疑点清单。

  时间节点:3月20日前向市局财政科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

  4. 按照全覆盖审计要求,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实施,对数据分析疑点进行核查,及时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出具疑点核查反馈报告、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移送处理书等。

  时间节点:2月份开始实施,现场结束时间根据本地工作实际确定。

  5.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组织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重点科目资金审计,上报审计结果报告。

  时间节点:5月20日前向市局财政科报送审计结果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

  6. 上报本地区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

  时间节点:5月20日前向市局财政科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

  7. 上报数据分析疑点核查汇总报告。

  时间节点:5月20日前向市局财政科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

  8. 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代拟稿)、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报告(代拟稿)。

  时间节点:根据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本级人大常委会、本级政府要求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是党中央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市县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财政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职责,强化指导服务力度,加强督促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下级审计机关实际困难,上下形成合力。

  (二)强化数据分析,提升审计效率。树立全市审计“一盘棋”思想,创新数据分析组织方式,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在市局财政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统一部署数据采集、集中数据标准化整理、统一组织数据分析,按责任主体出具数据分析报告,为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提供技术保障,对数据审计力量薄弱的县局由市局指派专人协助、“兜底”。要通过大数据审计有效压缩现场审计时间,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通过电话问询、项目资料和电子数据送达等方式进行审计核实,切实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

  (三)全面落实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要求。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要积极整合审计资源,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信息沟通,注重上下联动审计项目融合,做到预算执行审计和政策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审计、各类专项审计的相互衔接,增强财政审计的全局性和宏观性,切实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

  (四)依法文明审计,确保审计质量。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审计,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守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实事求是地揭示和反映问题,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及被审计单位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建立防控机制,落实防控责任,认真做好相关防护和预防工作,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