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各定点培训机构: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辽宁省经济社会若干领域稳增长惠民生政策举措>
的通知》(辽政发〔2025〕1号)、《关于印发
<辽宁省2025年第一季度急需紧缺技能类职业(工种)目录>
的通知》(辽人社函〔2025〕51号)(以下简称“省紧缺目录”)要求,现对《2025年铁岭市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目录》(铁市人社通〔2025〕3号)中的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进行动态调整,新增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护工)等9个工种,补贴标准按照省紧缺目录执行。对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工种补贴标准上浮10%,对保育师等5个工种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详见附件,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2025年第一季度急需紧缺技能类职业(工种)目录>
辽宁省经济社会若干领域稳增长惠民生政策举措>
附件:铁岭市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调整目录.xlsx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市财政局
2025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