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辽宁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3.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的。
(二)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上年度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2.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3.上年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章程宗旨严重背离,或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被取消参加评估资格。
二、评估内容
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实行分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项目管理等,主要反映社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施规范化管理,参与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情况。参评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类型和业务情况选择评估指标进行申报。
三、工作步骤
为了保证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公平,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评估工作。承接评估机构在铁岭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评估工作。
(一)评估申报。申请评估的社会组织按照评估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准备评估材料,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并按照评估指标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送至市民政局行政审批科。
(二)实地培育。收到评估申报书后,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开展实地培育,进行集中培训和“一对一”辅导。
(三)实地评估。实地培育结束后,开展实地评估,提出实地评估意见。
(四)社会评价。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参评社会组织实施社会评价工作。《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的填报由申报社会组织自行开展。
(五)确定等级。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组织审议评估等级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市民政局确认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含)以上评估等级的全市性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评估材料
(一)材料下载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填报所需的《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社会组织评估承诺书》、评估指标等相关材料,请登录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eling.gov.cn)“公示公告”栏,按照社会组织类别认真选择并下载填报。
1.评估申请材料。评估申请材料正副本各一份,正本报评估委员会,副本参评单位留存,以备评估工作组实地考察查阅。申报材料纸采用A4规格,封面注明参评类型,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申报材料”,“正本”,“副本”、申报单位名称(公章)和申报时间。装订顺序依次为《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社会组织评估承诺书》、《评估指标自评打分表》、自评佐证材料(按照评估指标顺序装订的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工作情况汇报(1份,字数不少于3000字)。
(1)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成立时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法人姓名、业务主管或业务指导单位、业务范围、办公地址、会员数量、内设机构、开展活动情况);
(2)按照评估指标内容顺序汇报工作情况和拟申报评估等级;
(3)工作设想和打算;
(4)工作总体情况、自评得分。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组织检视自身建设情况,不断强化自我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的重要工作。获得3A(含)以上评估等级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政策。请各业务主管单位积极动员,广泛宣传,推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自愿申报参加评估。
二要积极申报,严明纪律。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积极参与,主动申报,对照参评条件、评估指标,认真准备资料,配合评估专家组做好相关工作。将评估工作作为自我检视、自我提升的重要抓手,通过评估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规范”的目的。对在评估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要加强把关,严格时限。请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于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前提交申报材料;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民政局;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由监事长签字后,直接报送市民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doc
2.社会组织评估承诺书.doc
3.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 .xls
4.全市性学术类社团评估指标自评表.xls
5.全市性公益类社团评估指标自评表.xls
6.全市性联合类社团评估指标自评表.xls
7.全市性职业类社团评估指标自评表.xls
8.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自评表.xls
联系人:孙婧壹,024-72681518。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长江路8号铁岭市民政局232房间。
铁岭市民政局
2025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