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养老服务机构
实行暂时封闭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
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为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有效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疫情情况,针对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实行暂时封闭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1.养老机构除工作人员外,外来探视人员(含老年人家属、朋友 )不得进入养老服务机构 ,鼓励子女和亲属利用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拜年和问候在院老年人。封闭管理期间,所有在院的老年人不得擅自离院,因身体原因确需外出看病的老年人,院内工作人员要主动帮助老年人做好防护工作,并及时通知家属,在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外出就医。
2.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每日实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发现发烧、干咳等症状的,要马上与所在区的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并及时通知家属 。
3.不接收新入院的老年人 ,不接受来访咨询。
4.春节回家过年的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的,先居家养老,暂不重新安排入住;失能失智和部分失能失智老年人,确需回院时应向家属询问春节期间接触人员情况,如接触过来自武汉疫情重灾区人员的,不得安排入住;机构应加强对回院老年人的密切关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设置隔离观察区,回院老年人经观察无症状后,再脱离隔离观察 。
5.所有养老机构日常消毒工作要提高标准,严格执行物品的浸泡消毒、物品表面擦拭消毒、紫外线照射消毒等多种消毒方式,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6.养老机构要强化工作人员自身保护和防护,每天上班后,要严格执行消毒工作,进行体温检测。下班期间不要参加聚会,不去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保证自身健康。从武汉返院及途径武汉返院的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 14 天,方可上岗 。
7. 养老机构要将封闭管理信息通过张贴告示、电话、微信等方式告知老人及家属,做好家属解释沟通工作。
8.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农村互助幸福院参照养老机构执行。
各县(市)民政局、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快速通知所管辖的养老机构,从今日17时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实行暂时封闭管理,具体解除日期,视疫情另行通知。要加强应急值班,落实应急措施 ,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对未按要求落实上述防控措施的,从严从重查处和追究问责。
市民政局联系人孙崇飞 :72681536 18041060505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