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94203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修缮全市城乡文化广场和强化其日常管理的提案

来源: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7日

孙长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缮全市城乡文化广场和强化其日常管理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工作的关注。城乡文化广场对于广大群众开展全民健体和休闲娱乐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公共文化空间重要的组成部分。提案中,关于我市城乡文化广场中存在的问题确实存在,对于如何加强日常管理的建议切合实际。针对该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在以前现场检查及调研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摸底排查

  20182020年,我局积极争取辽宁省文旅厅专项资金1730万元,对全市346个村文化广场进行新建或改造,经过多年来各级政府的持续投入,目前,全市共建有1271个村文化广场(含部分自然屯)村级文化设施基本上实现了全覆盖(每个文化广场基本上面积达到800平、配备一套体育健身器材、文化宣传栏、4个太阳能路灯),为广大农民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了场所,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2021年以来,按照《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排查相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文旅发〔202130号)精神,我局制定了《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排查相关工作实施方案》。每年对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包括村级文化广场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3次,制定了1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47个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治理清单,目前已经完成全部整改。但,我们在暗访抽查中也发现村级文化广场使用率、破损情况时有发生,第一时间对发现问题的县(市)区进行反馈责令整改,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扩大偏远地区覆盖面,对全市村级文化广场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

  二、形成修缮方案

  2022年,我局充分发挥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的主导作用,利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全市各县(市)区年均拨款9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及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为村级文化广场的修缮提供了资金保障。下一步,我们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指导各县(市)区局对村级文化广场形成修缮计划。对施工情况进行调度,建立电子档案,指导村委会建立文化广场管理制度。同时,我局将继续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暗访检查,对发现问题责令整改,保障基层群众文化需求。

  三、加强文化广场日常管理

  按照《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排查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局已逐步指导所辖乡镇建立文化广场管理制度,在暗访检查中,部分乡镇确实存在制度不规范,管理不及时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指导村级组织制定文化广场管理办法,明确文化广场的使用范围、维修维护等相关事项,确保广场常态化有序运行。同时,在工作中加强文化广场监督管理,市文旅局日常随机或联合县区文旅部门对文化广场的日常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文化广场的正常使用,真正发挥文化惠民工程的作用,达到利民惠民的作用,为广大群众开展精神文化生活提供保障,推动基层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文化事业!

  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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