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2日
董晓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弱势群体帮扶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老一小”系列重要指示,持续强化乡村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市民政局坚决落实上级各项指示要求,主动靠前完成工作任务,立足本职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一、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
根据《辽宁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按照《辽宁省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市民政局联合市政法委、文明办、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残联等10部门制定《铁岭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已完成征求意见,正在组织文件会签)力争到2024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5年底,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特殊困难老年人得到有效帮扶关爱,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方案》将需要关爱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统一列入探访关爱服务范围,形成由乡镇(街道)民政办、民政服务站(原社会工作站)、村(居)民委员会、养老服务单位、村(社区)老年协会、小区业主委员会、村(社区)网格员、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志愿者、亲属、邻里等共同参与的探访关爱服务力量,以村(社区)为探访关爱服务单元,按照就地就近、便于开展的原则,围绕特殊困难老年人实际需要,聚焦特殊困难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按照老年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意愿,采用入户走访、电话询问、视频监测等多种方式,定期开展探访关爱活动,帮助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协调满足其实际需要,用心用情用力提升其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二、多措并举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4月,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共有1929人,未出现无人监护、失辍学及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排查摸清底数,完善档案管理。为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发展,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力度,2019年以来,我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铁市民发〔2019〕122号)、《关于印发〈铁岭市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民〔2020〕59号)和《关于开展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及留守妇女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铁市民办〔2022〕16号)等文件,2019年12月成立了由24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市民政局指导各县(市)区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进行逐户排查、逐项录入,签订留守儿童委托照顾协议,建立档案,确保数据全面准确。目前,我市留守儿童均已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全面做到一人一档规范管理,并适时更新相关数据。
2.构建四级保护体系,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根据铁岭市编办(铁编发〔2022〕49号)通知,铁岭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于2023年3月正式成立,核定编制11人。其主要职责是:在市民政局指导下,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具体工作,协调推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六大保护”的有效落实。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做好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工作,指导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弃儿童信息摸底排查、入户走访、登记建档等各项工作。
我市辖区内7个县(市)区民政部门依托救助管理站设立了未保救助中心。同时,各县(市)区依托乡镇社工站建立未保工作站,围绕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开展生活帮扶、精神减压、心理疏导、个案服务等专业服务,采取“三站合一”的方式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站。目前,全市89个乡镇、14个街道办事处共设立未保工作服务站103个,派驻社工319人。全市1176个行政村配备儿童主任1273名,224个社区配备儿童督导员187名,实现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未成年人保护四级工作体系。
3.关注重要节日慰问,关爱保护实施扩面。在元旦、春节和“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对孤儿慰问工作实施扩面,在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施慰问的基础上,对全市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全部开展走访慰问活动。2021年以来,仅对儿童在元旦春节和六一期间走访慰问共投入资金182.69万元,切实让全市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全部感受到节日的快乐和政府的温暖。
4.开展心理健康“进校园”活动。2021年,市民政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投入资金10万元,依托铁岭市宏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了铁岭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该项目开展工作以来,共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教育辅导5000人次,服务时长500多个小时,培训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志愿者150人次。2023年,市民政局又投入资金10万元,依托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开展心理健康“进校园”活动。截止到目前,已经进入6所小学、4所中学开展活动,服务对象近3000余人,其中学生1760人,家长1100余人,教师140名。此项活动受到了老师、家长以及学生们的一致好评。我市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已经成为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示范性点位。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辽宁省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关于印发〈铁岭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铁市民发〔2024〕17号)和省“辽蕾计划”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继续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监护、心理健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上继续加大帮扶解决力度,使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监护体系不断健全,安全保护水平显著加强,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高效,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全社会关心关爱特殊困难老人和留困儿童的氛围更加浓厚,让特殊困难老年人和留困儿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铁岭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2日
铁岭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征询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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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填写内容 |
委员姓名 |
董晓俊 |
提案编号 |
932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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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
关于加大乡村弱势群体帮扶力度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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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市民政局 |
分管领导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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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
承办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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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日期 |
办结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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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复日期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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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类别(方块内画√选择) |
□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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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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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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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面征询 意见时间 |
年月日 |
与委员见面人的姓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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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填写内容 |
对办理情况满意程度及意见 |
满意程度(方块内画√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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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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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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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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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再次办理满意程度及意见 |
满意程度(方块内画√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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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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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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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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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一式两份随答复函(答复函需使用各承办单位正式文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各一份 联系电话:市政府办公室72680381;市政协提案委726862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