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1日
陈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铁岭公交成本规制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公交行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铁岭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出资人为铁岭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定位为市内公共交通。行业管理部门为铁岭市交通运输局。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肆佰零壹万元整。公司资产及营收状况,截至2023年底,资产总额8069万元,负债总额1270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691万元,利润总额-1573万元。
公司共有营运车辆213台,营运线路20条,线路总长388公里。2022年运营班次42.2万个,运营里程1118万公里,客运总量为1300万人次,准点率90%,保班率93%,社会服务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
截至目前,公司在岗职工360人,其中:司机156人(正式136人、外聘20人)、管理人员85人、修理工26人、IC卡营业厅9人、后勤保障人员58人、临时工26人。
本省外市公交企业情况
我局选取了与我市情况相近的抚顺市和辽阳市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1、抚顺公交:在岗职工1115人(驾驶员616人),公交线路66条,运营车辆805台(新能源605台),运力恢复疫情前71.3%,营运收入恢复疫情前60%,驾驶员月平均工资4589元,其他人员月平均工资3386元。2022年财政补贴2000万元,财政借款5105万元,稳定帮扶资金638万元。2023年财政补贴2000万元;财政借款2358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1458万元;新能源公交运营补贴295.5万元。拖欠全员工资2个月(6、7月)共计968.35万余元,拖欠养老保险3500万。目前抚顺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将成本规制上报至市政府,经市长批示,已推出可行方案,解决资金缺口和欠薪问题。欠保问题参照特困企业,退休职工按特困企业“退一补一”政策执行。
2、辽阳公交:在岗职工715人(驾驶员305人),公交线路51条,运营车辆230台(新能源140台),运力恢复疫情前50%,营运收入恢复疫情前45%,驾驶员月平均工资2758.82元,其他人员月平均工资2469.39元。财政每年补贴1112万元。2023年开始未拖欠工资保险,之前拖欠管理人员17个月、驾驶员6个月工资。成本规制已申报,等待审批。欠保问题参照特困企业,退休职工按特困企业“退一补一”政策执行。
二.存在问题
(一)企业历史欠款严重
截至目前,铁岭市公汽公司累计欠款3778万元,且仍在持续增加。其中拖欠燃料款1334万元;拖欠车辆配件款215万元。目前,配件厂家已停止供货;拖欠职工工资3个月(3月至5月)共计224万元,5个月(1月至5月)保险及公积金277万元,2022年和2023年取暖费116万元,职工队伍极不稳定;拖欠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借款612万元,交投公司借款1000万元。
(二)企业运营成本高及资金缺口大
目前,公汽公司营运月收入为135万元,每月的职工工资、五险一金、燃料费和配件款等硬性月支出为393万元,每月资金缺口258万元,每年缺口3096万元。
(三)政策性亏损持续增加
1、目前,公司执行各项优惠政策,享受半价、免费的人群包括:半价人群,60周岁至70周岁老年人、我市基干民兵;免费人群,1.3米以下儿童、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盲残疾人、伤残军人、伤残警察、现役军人、现役消防兵、我市网格员。
2、政策性亏损情况。公司自2010年开始减免老年人乘车费用,市财政对公司减收的费用给予补贴,但是与公司实际减免的车费相差较大,每年老年人乘车减免费用约为1500万元,每年补贴金额160万元,缺口1340万元。2023年4月至12月,补贴未到位共计992万元。按照市政府决策开通凡河新区公益线路。2009年开始,市直机关开始陆续迁入凡河新区办公,为解决机关干部上下班通勤、师专师生通勤、一高师生通勤,解决群众来市直机关办事交通需求,市委市政府要求开通新区公交。新区线路每年亏损约940万元,一直未进行补贴。2023年4月至12月,补贴未到位共计974万元。
(四)无力更新公交车辆
目前,公司天然气公交车已全部停运,运营的213台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车辆,除3台外包的车辆外(新区至调兵山线路车辆),210台车为2016年更新,现已运营7年,车辆维修频次高,维修费用高。由于长期拖欠配件款,现已无法赊购配件,造成部分车辆停运时间较长,导致线路运力不足。由于公司资金十分紧张,无力更新公交车辆,已多次向市政府申请更新车辆所需资金,并建议将公交车辆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
三.成本规制办法的制定
我局在收到您的提案后,立即开展可行性调研工作。同时督促铁岭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市公汽公司成本规制工作。铁岭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经过多次论证,查阅相关资料,结合市公汽公司实际情况,并专门召开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经过多次修改,拟定《铁岭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成本规制办法》(借鉴稿)。目前,《铁岭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成本规制办法》已编制完毕,待报市政府审批后可正式出台。我局将参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6号)文件精神会同国资委积极向市政府争取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公共交通补贴补偿机制,推行成本规制,从而保证公汽公司可以持续运营。
衷心感谢您对此事的支持,也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交通事业的发展,谢谢。
铁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