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7日
尊敬的邱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我市农业“土专家”作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关心,提案中所提的建议,对我市进一步培育“三农”专家人才,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具有重要的促进和借鉴意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1.积极争取政策扶持。近两年,对符合条件的92个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贷款总额6071万元,贴息金额121万元;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项目,对符合条件的8个国家级示范社给予资金扶持共计240万元,帮助农村实用人才解决生产经营中资金短缺的难题。
2.推荐树立人才典范。铁岭县蔡牛张庄玉米新品种推广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赵玉国,积极参与并承担各类农民培育任务和重大农业项目,经过我局推荐上报,赵玉国当选2020年度全国农民劳模,成为我市农村实用人才的典范。
二、加大培育力度,提高农村实用人才业务水平
我局以乡村振兴“复合型人才培育”工作为主体,每年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实用人才、新型经营主体队伍。培训对象重点为龙头企业负责人、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等。通过培训帮助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了解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其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创业就业能力和水平。近年来,累计培训新型农村实用人才达18000人次。同时,积极建立科技示范点和培训基地,全市共确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078个,建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23个。
三、扎实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
随着现代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农民对农业知识技能的需求也更为迫切,为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土专家”“田秀才”,努力提高他们的辐射带动作用,连续多年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训。2023年,我市已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训班12期,培育高素质农民560人。培训班通过“集中理论授课+基地技能实训”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内容涉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乡村振兴、病虫害绿色防控、生态种养化肥减量增效、粮食生产风险防控技术。
四、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为进一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提高服务和指导水平,铁岭市先行先试,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级辅导员队伍,印发《铁岭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管理制度》,共选聘市级辅导员55名。同时,组织各县(市)区梳理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底数,安排辅导员与有示范创建需求的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对接,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全面的业务指导与扶持。
五、畅通和完善乡村人才评价机制。
1.开展农业人才评选活动。2018年以来,每年秋季都举办铁岭市“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累计对年度“十佳”优秀农民、“十佳”优秀科技支农专家、“十佳”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十佳”家庭农场主等160名农业农村人才进行了评选表彰。2022年一2023年度,我市农科院花生所刘学良、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榛子研究所胡跃华、西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秦剑被评为“兴辽英才”农业科技专家;昌图阳宇农机合作社理事长李忠华、昌图盛泰农机合作社理事长盛铁雍、铁岭县李千户镇深山里榛子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杨富安被评为“兴辽英才”农业产业专家。同时市农科院有4人入选第四批“辽北英才”优秀专家;有4人入选第四批“辽北英才”青年拔尖人才。
2.开展铁岭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资格评审工作。畅通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成长渠道,对于长期在县乡及以下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取得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推荐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畅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渠道,对于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人员,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和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开展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资格评审认定工作,围绕种植类、养殖类、生产经营类、农产品加工类、农产品流通销售类、农业机械化类等专业类别,打造一批符合本地农业产业化发展需求的乡村人才队伍。2022年、2023年共评审出初、中、高级乡村农艺师360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乡村人才培育工作。一是实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每年推荐40人以上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参加全省集中培训。二是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分层分类分专题开展培训,重点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职业经理人和高素质农民队伍,全市每年完成培训400名以上。三是实施家庭农场主素质提升计划,对纳入名录的家庭农场主开展轮训,重点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每年培训100人。四是继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资格评审工作,每两年评审乡村初、中、高级农艺师150人左右。
感谢您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市农业“土专家”培育引领工作给予关注支持。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