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92201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制定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加工建设规划 推动“小作坊”食品园区建设的建议

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5日

高曼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加工建设规划 推动“小作坊”食品园区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提案真实客观地反应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也为政府有效实施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监管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这些问题和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措施,推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针对您提出的四点建议,我们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项任务为主线,着力构建科学、统一、高效、完善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监管体系,拟采取下列措施,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和证后监管。督促各县(市)区行政许可部门和监管部门采取发证前上门指导的服务模式,在小作坊业主到行政许可部门咨询办证流程时,监管部门人员可以根据小作坊业主的需求上门服务,指导帮助小作坊生产者设计厂房布局,使小作坊生产者合理布局生产加工车间,少走弯路。同时要加强取证后的监管,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仍不符合的采取吊销许可证处理,确保小作坊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二是指导各县(市)区行政监管部门,全面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监管。按照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风险分级的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加工场所环境及从业人员卫生、防蝇防尘防虫防鼠设施、从业人员健康证、标签标识、是否生产禁止生产目录内食品等情况。同时采取定期检查及抽查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检查全面覆盖无死角。

  三是在制定2023年铁岭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时,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抽检力度,增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抽检批次,结合我市食品安全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强化我市企业和小作坊生产的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淀粉制品三类重点品种抽检,三类产品市、县级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原则上与省局保持一致。食用植物油小作坊开展全覆盖抽检,对芝麻油、菜籽油等品种中乙基麦芽酚开展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抽检完毕后,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抽检结果,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要依法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同时加强食品抽检数据统计分析和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并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

  四是和市发改委、商务局及各县(市)区政府一道,加大政策扶持,各县(市)区政府加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建设,积极引导有意愿的小作坊入住园区。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食品安全关系到百姓的身体健康,备受百姓关注,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民心工程,任重而道远,需要长期的努力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作为监管部门,我们将继续努力,尽职尽责的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好,让社会满意,让百姓放心,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您多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