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2日
铁市住建函〔2021〕27号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42101号提案的答复
王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商业区禁止开设殡葬用品商店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殡葬活动具有很强的民俗特点,一些陈规陋习根深蒂固。近年来,在商业街销售殡葬用品、搭灵棚、祭祀烧纸等不文明风气有所抬头,存在占道经商、噪声扰民、污染环境和火灾隐患。
一、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科室全力推进,各县(市)区密切配合,全市住建系统思想统一、积极行动,全力推进禁止街边祭扫和街边贩卖殡葬用品工作开展。强化对县(市)区的工作指导,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印发了《关于加强祭祀烧纸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祭祀烧纸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祭祀烧纸管理的通知》(铁市住建城管[2021]4号)等文件,对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每年以清明、农历七月十五、农历十月一日等主要祭扫节日为重点,全市住建及综合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殡葬用品行为,积极配合民政部门严查街边祭扫行为。
二、协调管辖部门日常监管
针对您提出新都市场门前殡葬用品店的问题,我局将协调管辖单位进行日常重点监管,并提出以下意见:
1.对新城区内丧葬用品商店提出经营要求:
(1)禁止将丧葬用品摆放到商店门外进行销售。
(2)禁止播放哀乐或使用大型广播器材进行宣传。
(3)发扬文明祭祀,对于新城区内丧葬用品商店进行常态化巡查管理,发现不文明祭祀现象随时查处。
2. 在市场主体登记规定中,无在市区商业街和主干街道禁止销售殡葬用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不能对丧葬用品商店进行迁移。
三、建立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县(市)区住建及综合执法部门提前介入、加大宣传,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利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强化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绿色、环保、文明祭祀。进一步明确住建及综合执法部门工作任务,压实县(市)区属地管理责任,把做好清明期间祭扫管理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督促各县(市)区住建及综合执法部门,规范商家门前摆放、流动商户占道经营殡葬用品行为,针对重点时段节点,主次干道、十字路口等重点地段进行严管,及时清理各类违法行为
我局还会对各县(市)区住建及综合执法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督导,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县(市)区将工作做实做细,取得实效。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