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4215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政府应强制重症精神病患者住院监管的提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2日

  

  铁市卫函〔2021〕150号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42155号提案的答复

付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应强制重症精神病患者住院监管的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随着现代社会快速发展和生活节奏加快,人们的心理精神压力增大而又得不到及时疏导,精神疾患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实施,为精神疾病的防治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市依托省精神卫生中心资源优势,扎实深入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治疗管理项目,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住院、有药吃。患者规范管理、规律服药、面访率等指标均达到了项目要求。但由于患者及家属隐私保护问题、精神卫生防治网络薄弱问题、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使所有严重精神障碍住院治疗有一定难度,严重精神障碍肇事肇祸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也成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面临的严峻问题。

  为落实省、市政法委《命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我市制定下发了《铁岭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规范》,明确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对所有在管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动态管理,对危险度3级以上患者向公安部门通报,进行联合高频次随访。

  公安部门进一步严密防范举措。一是立足社区,强化动态排查。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专项活动和“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等工作,逐户走访排查,对疑似患者,要及时上报卫健部门,商请对其危险性评估。评估等级在3级以上的,全部录入信息系统,按照要求逐一建档列管,定期开展走访核实。对由于未诊断评估等原因不能纳入信息系统、但有肇事肇祸潜在危险的,要予以重点关注,跟进掌握动态,确保不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压实责任,加强服务管理。对已列管的,要逐一确定责任单位、责任民警、监护人,明确管理责任。健全完善与综治、卫健、民政和残联等部门的信息交换机制和重大疑难问题协商解决机制。强化流动患者的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双排查、双通报、双列管”机制。快速反应,强化防控处置 。针对精神障碍患者多持凶器肇事肇祸的特点,将为派出所配备管用、实用的装备,提升处置能力。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区域的巡逻防范,对发现的疑似患者要立即带离现场,送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诊断评估。对已发生或有肇事肇祸苗头的,要果断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最大限度降低危害后果。二是加强动态管控,提高扶助力度。落实随访摸排、以奖代补政策专项资金,对在家居住(就学、就业、休养)患者,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与患者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依法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实施有奖监护。对本辖区外出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责任单位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公安机关协查稳控;对流浪乞讨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协调卫生、民政等部门予以救助;对家庭贫困、无力持续用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积极协调财政、卫生、残联等部门解决基本用药问题;对于已经造成现实危害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依法强制收治。

  感谢您对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继续关注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