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4214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大力发展“枫桥经验”规范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2日

  同意公开

  铁 司 函〔2021〕005 号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42142号提案的答复

刘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枫桥经验”规范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我市根据省司法厅“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任务部署,在全市社区建设“居民评理说事点”。我局在省司法厅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2020年大力建设“村民评理说事点”的基础上,主动谋划、提前作为,于2020年11月底提前完成了全市“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共建成“居民评理说事点”210个,完成率105%,实现了全市200个社区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评理说事点建设规范推进

  1.组织领导到位。为了加快城市社区法治化建设水平,更好的服务于民,铁岭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提前谋划部署,在去年7月、8月、11月关于“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多次部署择选优秀社区作为“居民评理说事点”试点,并根据《铁岭市“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要点》进行比照,将评理说事工作向社区延伸。去年7月末,全市共建成“居民评理说事点”32个,银州区,调兵山市提前实现社区全覆盖,为全市“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年,我市将“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纳入“重强抓”重点工作,建立了市、县、街道、社区四级联动体系,统筹谋划,强力推进。市委市政府把加强评理说事点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的年度考核指标,明确了市、县、街道、社区党政班子和各有关部门领导责任。建立“五个一”(一个项目、一个团队、一名领导、一张图表、一抓到底)工作体系。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多层次领导责任体系,制定方案、成立专班、抓实措施、有序推进。

  2.政策支持到位。一是资金保障。我市根据各县(市)区的经济状况,决定“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费用由市级承担60%,各县(市)区承担40%,全市统一配备标准化标牌、流程展板和记录簿。各县(市)区也都充分利用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好“居民评理说事点”调解员待遇和完善其他辅助性设施。二是人员保障。借助“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契机,多措并举,扩充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调兵山市由政府出资,为每一个“居民评理说事点”公开招聘一名大学生调解员;开原市在原有社区调委会成员的基础上,通过“以案定补”的方式新聘任了专职调解员。三是设备保障。在完成省厅“七个一”硬件建设标准的前提下,调兵山市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累计投入26.8万元,为每个“居民评理说事点”配备专用电脑和视频对话系统,连接政务外网端口,实现了“居民评理说事点”、街道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和县级各政府职能部门互联互通,让老百姓感受到“视频评理说事”的便利。下一步将逐步向全市推广。

  3.宣传发动到位。我市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其中在辽宁法制报刊登2期、在铁岭日报刊登31期,在铁岭电视台《铁岭司法》专栏播出评理说事点特别节目3期;各县(市)区司法局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制作视频短片和调解故事,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评理说事员主动上门发放服务卡,加大力度宣传,提高百姓知晓度;今年2月,在省司法厅推出“慧评理”微信说事小程序之后,第一时间组织各县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学习操作微信小程序,并印发宣传海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运用小程序方便快捷反映诉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二、坚持工作导向,力促评理说事点建设运行见成效

  在工作导向上,评理说事员可以凭借评理说事记录簿,领取案件补助,并直接打入评理说事员的个人银行账户,简化了补贴申报流程。在工作布局上,指导各县(市)区突破固有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建立了特色评理说事点:在银州区建立了便民洗衣店评理说事点;在清河区建立了满族风味八大碗农家乐评理说事点。在运行方式上,在每个街道组建一支由政法委员、司法所长、派出所长、法庭庭长、经管站长、社区法律顾问、公证专员、人民调解员组成的评理说事团队;在社区普遍组建流动评理说事点;构建了“说事员首问调解、说事团队集中调解、非诉调解中心重大调解”的三级调解评理说事工作模式,确保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工作目标。

  三、创新“三项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建立基础保障机制。推进“以案定补”措施,保障调解员待遇,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延伸评理说事触角,打通服务百姓群众“最后一米”,保障说事点能够长效有序发展。

  2.建立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入推进“1+1+X”,即“人民调解+诉前调解+行业调解”无缝连接的模式,指导“居民评理说事点”借助视频网络平台,将物调、婚调、商调、军调、访调、交调等行业调解部门纳入多元调解范围。

  3.建立“谁调解谁普法”工作机制。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将调解纠纷与法治宣传结合起来,使普法贯穿于评理说事的始终,让依法议事、依法办事成为百姓生产生活的思维定式。

  “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的完成,也是评理说事工作的开始。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大力发展‘枫桥经验’规范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建议”,吃透建议精神,完善措施,构建全方位矛盾纠纷化解组织网络,助力“平安铁岭、法治铁岭”建设,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铁岭市司法局

  2021年6月7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