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市八届三次会议第83219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快我市中草药种植产业兴旺发展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0日

 

                                   铁市农函[2020]27号

对政协市八届三次会议

第832191号提案的答复

陈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中草药种植产业兴旺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较适宜中草药种植,部分地区有种植中草药的传统,具有发展中草药产业的天然优势。

一、种植现状

我市中草药种植主要分布在开原市、西丰县、铁岭县东部山区,其他县区也有零星种植。201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市中草药种植面积1.36万亩,主栽地道药材有林下参、地龙骨、威灵仙、园参、白薇、五味子、黄精、玉竹、白鲜皮、防风等,总产量1700余吨。种植以平地和林地为主,平地是在大田经过施肥改良土壤之后种植;林地是在垦复有机质较丰富的林地栽培,另一种是在果树行间套作种植。

二、 销售情况

2019年,全市中草药材销售产值约9390万元。我市中草药基本上依靠西丰药材市场和药材经纪人销往全国各地。

三、存在的问题

1、产业规模较小。我市中药材种植品种多,大都是分散种植,受种植业结构制约,规模发展的少。西丰县的中药材发展已初具规模,但产业发展能力还不强。

2、市场收益不高。据调查,全市中药材种植效益亩平均1500元,与大田粮食作物收益差异不大,但田间管理成本较高。种植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也不高,种植存在盲目和跟随性。以订单形式种植的农户(合作社)效益一般能够得到保障,但是大部分散户在销售上还是随收随卖。

3、技术力量薄弱。中草药材产业没有规模,缺少高科技人才,田间管理水平不高,中草药材亩产、效益和品质都得不到保障。

4、缺少扶持政策。2019年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农农〔2019〕197号)文件精神,明确省以上补助资金使用方向, 省以上没有用于中草药种植产业方面的专项补助资金。同时,我市财政收入体量小,市级财力紧张,市级财政在尽全力做到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前提下,暂时也没有能力安排中草药种植产业方面专项补助资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依托西丰县中药材产业协会,把懂技术的种植大户、加工大户、营销大户、中介组织、精深加工企业负责人联合起来,抱团取暖,从生产、管理、销售等环节实现区域统一,使中药材产业向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2、发挥地道中药材生产优势,鼓励地方加强与中医药企业的合作,优化“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的模式,促进标准化生产、强化组织化程度,提高中药材品质。积极引进知名度高的中药材加工企业,通过企业发展带动当地中草药材种植业发展。

3、与重点科研单位建立密切联系,争取开展重点课题实验,在中药药材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化种子种苗繁育、饮片加工等方面提供科学技术支撑,提高中药材产业的科技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4、积极会同财政部门,继续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和倾斜,在政策允许情况下适当调整种植业结构,调动中药材种植者积极性,为我市中草药发展提供保障。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