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市八届一次会议第81204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6日

王铁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手段,是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措施,是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的物质基础,是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发展力服务力的有效途径。铁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意见、确定目标,何焕秋书记专题在2017年11月份听取了市农委关于就壮大我市村级集体经济的汇报。 
  2018年初,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铁委办发[2018]2号),张世伟副市长多次指导并亲自修改该意见。 
  一、我市村级经济基本情况 
  根据农经统计数据显示,我市1175个行政村有收益的村330个,占比28%,村均债务120.8万元,村均收益-2.7万元,村均债务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机制不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总体薄弱,严重制约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服务功能,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我市绝大多数村都是经济空壳村,村级集体经济自身运转全靠转移支付维持。 
  三、主要措施 
  市农委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执行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手段措施: 
  一是充分利用土地承包确权成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稳定农村基本承包关系基础上,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实现土地有效流转,大力发展农村土地社会化托管服务。通过以互换并地模式,以昌图县三江口镇宝龙村为代表;以土地股份合作模式,以调兵山市兀术街道施荒地村为代表;以村社合一托管服务模式,以昌图县付家镇五丰村为代表这三种模式进行推广借鉴。 
  二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特别是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加强业务指导,做好基础工作。落实好《铁岭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铁市农发[2016]151号),着力推动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助推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当前时期,进一步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对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分类施策,彻底摸清集体资产家底。同时逐步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依法清理规范各类承包合同,借清产核资工作搞清楚村集体多年积压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是鼓励、指导、扶持村集体领办合作社,拓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道路。一方面,对已经领办成立合作社的村,坚持做好对合作社的指导和扶持,特别是对合作社财务制度管理的规范性进行指导,要求做到合作社与村集体实行财务制度有效分离,明细产权经济关系,合理安排资金进行发展投入,对财政投入的奖补资金进行有效预算安排和使用。另一方面,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将要组建的集体股份合作社,监督其严格按照合作社规程进行登记,搞好村社分离、政经分离,合理设置股权,对实现经济收益的按股份进行分红。通过土地股份经营、投资入股、发展乡村旅游、建设社会化物业管理等手段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全面激活农村资源,实现利益共享,充分发挥改革的红利。 
  感谢您长期对我市农业农经工作的大力支持,在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工作进程中我们的任重道远、砥砺前行,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我们还需要不断把握新的政策方向,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农村农经事业,对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