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6108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保护柴河水的建议

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2日

  王革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柴河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市生态环境局高度关注水环境质量状况,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制定下发了《2025年铁岭市畜禽养殖环境监管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了包括柴河流域铁岭树芽养殖公司、铁岭宏牛生态牧业有限公司、铁岭县新兴肉联厂3家企业,刘恒利养猪场等10家养殖户在内的环境监管。组织开展对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及禁限养区、水源地保护区、沿河、断面点位附近的养殖专业户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排查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排污许可管理、环境敏感区域管控、环境应急管理等情况。目前已完成柴河流域检查工作,暂未发现问题。同时我局正在开展《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专项行动》,截止目前,我市已排查规模化养殖场124家、专业户29家,发现42家场户存在46个环境问题,已对8家粪污违规堆存、直排入河的养殖场(户)进行了立案调查。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我局还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按“双随机、一公开”规定,对5家畜禽屠宰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二、关于规范养殖场管理

  规范养殖场管理是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部分,一方面我们加大了宣传普法力度,与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共同印发了《致全市养殖场(户)业主的一封信》,明确告知了养殖场(户)选址、建设、运行、管理以及违法危害和法律责任等相关规定,并且在“六五”环境日进行集中宣传,提高了养殖业主和群众的认识。同时,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总氮治理与管控行动,进一步压实属地的监管责任和养殖业主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养殖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畜禽养殖场户完善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的建设,并保持配套的设施装备正常运行。此外,农业农村部门一方面正在指导和督促养殖场(户)建设粪污的贮存设施,另一方面正在积极推进村屯粪污集中堆沤点、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的建设,使养殖产生的粪污有“出路”,能够变废为宝,发酵后还田。

  三、积极推进生态修复

  柴河为辽河一级支流,设有国家考核断面2个,分别为柴河水库入库口和柴河东大桥,设有市级考核断面柴河西村桥(入辽河口),根据监测数据显示断面水质优良,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三类水质标准。柴河水库为铁岭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监测数据显示,水源地水质优良,达到考核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调研,对水生态环境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对生态环境受损严重的河段,将组织相关部门和县区包装项目,开展生态修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今后我局将加强对屠宰场、养殖场(户)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加强对柴河的生态保护。希望继续对生态环境工作给予支持。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