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4日
李亚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物业服务质量降低物业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物业质量关系千家万户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目前正在积极筹备全市物业大会,制定物业管理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形成对各县(市)区物业服务管理考评细则,修改完善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红黑榜,加速推进各地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小区项目)向好发展。同时对应遵从政府指导价前期物业收费,市住建局已出台星级服务标准,正积极协调发改部门制定前期物业指导价,并帮助发改部门对接相关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成本监审,待发改部门制定前期物业指导价后,市住建局将协同发改部门推动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收费制度。非前期物业收费应在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对物业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进行市场化约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宣传,明确物业与业主双方权利义务,明晰各行业部门职责,建立物业投诉细化分类职责清单,加强普法宣传,对物业应处置的及时予以指导督促,同时指导街道加大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力度,助力业主依法清退只收费不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百姓冷暖,是群众关注的焦点。我们将按照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进一步加大城市物业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水平。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