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6109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和整治力度的建议

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0日

王革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和整治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

  一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和配备食品安全员,加强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设备设施清洁保养、食品标签标识、出厂检验等管理;开展日常风险隐患排查,严防来源不明、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加强人员培训,改善生产经营环境,不断提升食品品质和安全水平。

  二是持续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消除风险隐患,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我市按照省局食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工作部署,从2023年开始,连续三年对食用植物油小作坊、白酒小作坊及肉制品小作坊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前两年共完成食用植物油小作坊、白酒小作坊整治提升260家,2025年要对全市87家肉制品小作坊开展整治提升,目前全市和各县(市)区局已经完成此项工作的部署,正在按照计划开展整治提升,力争在9月底全部完成。重点对原料采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生产加工条件、环境卫生、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整治提升,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实现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风险隐患得到有效解决,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显著提升,通过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

  三是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励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录入食品安全信息共享与追溯平台,逐步实现从原材料到成品销售的全程可追溯。

  二、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加强与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实行从重处罚,提高违法成本;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