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1日
金志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公路工作的关心,您所提出的两个问题:1.农村公路重建轻养的思想比较严重。2.管理养护力量十分薄弱。十分切合实际情况,是目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要点和难点。
您所提出的四个建议:1.探索创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2.拓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渠道。3.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4.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监督管理。四个建议也是交通系统努力方向,十分切中要害,非常具有推广意义。
根据目前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管理政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人为道路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我们将您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并尽力促进政府全力推进。
铁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