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九届四次会议第94107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来源:铁岭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1日

张翠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镇(街道)应急管理部门是安全监管“三级机构,四级网络” 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监管的第一道防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和基层安全执法工作,针对张翠云代表的建议,结合职能特点,市应急管理局重点开展了“两个调研”:一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市应急局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二是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春节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调研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铁岭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了由王国盈副局长任组长的调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人事科牵头,并由人事科、地震和减灾救灾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应急指挥中心)规划和科技科分别对应五个调研专题,对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组织能力、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应急指挥处置能力、支撑保障能力五个方面开展了全面系统的调研摸底,形成了铁岭市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调研报告。两个调研全面系统摸清了全市乡镇安全监管和应急工作底数,把脉问诊,对症下药,进一步明确了加强乡镇安全监管和应急工作的对策和思路。

  一、全市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现状

  从2005年开始,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铁岭市开始逐步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拓展到乡镇一级。2007年“4.18”事故之后,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铁政办发〔2007〕96号),对乡镇安监机构、人员编制、责任制、职能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不断加强,作用越来越突出的基本态势。从目前来看全市7个县(市)区106个乡镇(街道)所有乡镇(街道)都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实有人员304人,其中专职人员168人全市各乡镇虽然没有成立专门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但基本都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队,部分乡镇原应急办人员也纳入到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但目前仍然有55个乡镇(街道)的应急办(安全办)人员没有纳入到综合行政执法队中,仍然由应急办(安全办)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例如银州区龙山乡,应急办现有工作人员4人,分管领导为龙山乡综合执法队队长王珏,龙山乡下辖12个行政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由龙山乡应急办统筹负责。

  目前,大部分重点乡镇(街道)配备了安全生产检查专用车辆,做到了人员、编制、经费、装备及办公场所“五落实”。各乡镇应急办(安全办)的基础档案和基本工作制度已初步建立起来,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检查制度、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等,并有基本工作台帐,如安全生产会议台帐、检查台帐、生产经营单位分类明细台帐、培训教育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等。各应急办(安全办)对辖区内企业都有比较详细的底档,包括企业类型、生产规模和产品、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主要工艺和特种设备等。应急站与在控企业保持着经常性的联系,需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宣传培训企业能召之即来,日常检查企业也能够较好的配合。一般情况下,应急办(安全办)人员每月可对辖内重点企业检查一次,每季度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一次,暑期、冬季以及重要节假日、重要整治活动期间还由主要领导带队进行检查。总体看,应急办(安全办)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发挥了一定的监管作用。

  乡镇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应急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虽然全市乡镇(街道)基本成立应急机构,但不少乡镇应急机构设置不规范、名称不统一、人员无编制,全市还有20个乡镇(街道)不是独立机构。基层应急机构不健全、不完善,导致应急管理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影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成效,远不能适应基层安全发展的需要。

  (二)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重点乡镇(街道)虽已配备应急助理和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但工作开展不畅分析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应急监管机构只有1-2人,连一般性工作都无法开展,只能疲于应付,很难适应量大面广的应急管理工作要求;二是不少乡镇(街道)应急人员兼多职,工作安排随意性大,只能临时性突击开展安全检查,维持基本运转,工作缺乏长期性、系统性和连续性;三是一些基层应急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存在情况生、知识缺、业务疏、能力弱等问题,造成“不会管”现象;四是部分乡镇(街道)应急人员身份是雇用的临时工,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在安全生产检查中,腰杆不硬、底气不足,常常遭到当事人的白眼,工作开展困难,难以达到执法目的;五是待遇低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通讯费、燃油费等常常无法支报,而且应急工作压力大、责任重,却没有落实国家规定的相应岗位补贴,种种原因,造成了基层应急人员人心思动,常常“轮流坐庄”,基层队伍很不稳定。

  (三)基层应急管理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部分乡镇(街道)应急专项经费未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使用随意性大,常常因经费紧张,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应急投入的不足,造成基层应急机构普遍缺乏办公自动化设备、必备的监督检查手段和应急救援防护用品等,影响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此外,多数乡镇在宣传、督促企业执行应急管理经济政策上仍显力度不够,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等在基层能落实。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不愿花钱改进安全管理设备技术,工艺原始落后,设备陈旧老化,安全管理方式简单粗放,安全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四)基层安全生产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乡镇(街道)对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还不够,个别基层领导重工业产量、重经济效益,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存在麻痹、侥幸心理,认为本乡镇(街道)安全任务不重,多年都没有出事,即使现在发生事故,花点钱就可以摆平,没什么大不了。日常应急工作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被动应付,局限于以文件传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讲的多,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服务少;工作浮在表面的多,真正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少,一些方法、措施实用性不强,实际工作成效不大。

  (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乡镇(街道)安全检查未能做到经常化,就检查而检查,走马观花,走走形式,发现解决不了多少实际问题,检查过后一切照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的面不宽,排查整治的针对性和深度不够,对辖区内安全生产状况掌握的不够全面、准确,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却“视而不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的力度显不够,检查记录不规范,可跟踪资料缺乏,基础工作亟待提高

  三、加强乡镇安全监管的工作对策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中结合上级调研成果运用和出台的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组织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

  (一)加对基层应急工作的领导

  在机构建设方面,各级政府要加大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工作力度。人事编制部门结合乡镇机构建设,督促没有设立独立机构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 尽快设立独立机构,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业务上接受当地应急部门的领导和指导。

  人员编制方面,着力解决基层应急管理人力欠缺、能力薄弱的问题,进一步充实应急机构力量。根据人口状况、经济总量和企业数量确定应急人员编制,一般乡镇(街道为2-3名,重点乡镇(街道) 为3-5名,应急机构负责人由乡镇(街道)应急助理担任,具体编制及领导职数由市和各县(市)区编办核定。应急人员的选拔任用,首先考虑编制、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工作经验,可从基层行政事业性质单位人员中选调一些年纪轻、有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街道),人数要服从任务,配齐足够数量的应急人员,杜绝兼职或临时抽调人员,以保持基层安全监管队伍有足够的战斗力和工作的连续性。

  工作经费、装备方面,制定、完善和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政策,强化政府安全资金投入。明确乡镇(街道)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解决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工作经费和安全技术装备费用。

  人员待遇方面,支持应急机构和人员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关心应急人员政治进步和生活待遇。提请各级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为应急人员依法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学习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规定专职应急人员的待遇不低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待遇,解决应急人员劳动保护和应急管理岗位津贴补贴等问题,保持基层应急队伍的稳定。

  (二)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教育培训,切实帮助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水平

  市、县应急管理局要督促基层应急人员尤其是新进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省和市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基层应急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加大力度,采取讲座、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基层应急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学习,市级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每年要对基层应急人员培训2次。通过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基层应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基层安全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基层应急人员“会管”安全。加大对基层安全监管各项具体工作的帮助,积极深入基层,及时帮助发现、解决基层应急工作存在的难点、疑点,建立整套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各项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通过考核促提高、促成效,并根据考核结果适时调整重点培训、指导方向,从而不断提高基层应急管理的水平。

  (三)各乡镇(街道)要不断创新管理方法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基层安工作取得实效

  进一步界定和细化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的应急管理职责,制定应急管理行政责任制,逐级签订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加大力度,监督检查责任状的执行情况,严格责任追究,督促“一岗双责”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纠正少数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全管理职责不分解不落实的现象,避免应急管理的盲区和漏洞,形成监管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真正落实应急管理工作“有人管”。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增加宣传的频率和宣传的覆盖面,把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结合起来,深入行政村、企业、学校,重点宣传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等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知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增强基层“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要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和示范点,使乡镇(街道、工业园区) 机构建设学有标准、赶有目标,起到以点带面、以点促面的作用,促进镇之间、县(市)区间互相学习、走访交流和取长补短,全面推动市乡镇(街道、工业园区) 机构建设稳步开展,从而带动全市应急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铁岭市应急管理局

  2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