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2110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821100号建议的答复

周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他们用辛勤的劳动维护着城市的形象和广大市民的身心健康。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全市道路数量逐年增加,相应承担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任务的工人数量也大幅增加。截至目前,我市实有环卫工人4160余名(不含在编管理人员),承担着全市各县(市)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公共厕所维护管养、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工作任务,人均每天工作时间约为10余小时。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我市环卫工人月工资在1050-1800元之间,最高为凡河新城区1800/月,最低为清河区1050/ 月,全市环卫工人平均工资为1300/月左右。 
    为切实改善环卫工人作业环境和提高工资待遇,保障环卫工人的切身利益,我市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工资待遇。多次对环卫工人工资进行调整,从2015年的每人每月780元,陆续调整现今状况。每年按照每人每天25元的标准发放4个月的高温补贴。市县两级财政积极筹措,全额保障环卫工人参保财政补贴金额,极大的解决了环卫工人的家庭困难和后顾之忧,提高了环卫工人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建立风险保障机制。坚持为所有环卫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环卫服务中心考评办对各县(市)区环卫部门的作业司乘人员严格监督检查,将运输车辆作业时间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环卫作业车辆侧面、后面均已加贴反光贴膜,并且对驾驶员有严格作业安全要求。 
    三是开展安全培训。环卫服务中心每年都在春秋两季,聘请交警部门人员为环卫工人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对新上岗工人做上岗前安全培训,并且对事故易发生路段增派专职安全员,对环卫工人配备相映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警示牌、安全锥等),要求工人面朝车辆驶来方向作业。 
    四是加强机械化清扫。组织各县区每年新购环卫新设备,包括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车、巡回保洁电动车、垃圾电动清运车等,逐步取消大板车、人力车,推进垃圾收运的机械化工作,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 
    五是完善环卫工人休息站点。设立休息点,提供茶水、热饭、纳凉等服务,满足环卫职工的休息需求,解决环卫职工常年路边吃凉饭、喝凉水、无处更衣和存放工具等问题。 
   六是实施“清凉计划”和“暖冬计划”。夏季供应防暑降温饮品和,统一配发雨衣雨鞋和冬季防寒工作棉服,合理规定两班制作业时间,保证每班次人员有两小时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