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博代表:
您《关于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建议》(编号:811070)的议案收到后,市农质办主要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认真落实议案建议,指定专人答复议案。现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安排答复如下:
一、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等媒体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宣传,通过广播电视专栏、报纸专版、建立微信群等途径广泛宣传《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绿色农业生产技术规程、禁限用农药使用范围、高毒农药危害、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等专业知识,大力推广普及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意识,努力营造生产者安全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网站建设宣传。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站建设,丰富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内容,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把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做法、成绩、经验宣传出去,同时将开辟绿色农业生产技术规程、“三品”认证条件及程序、禁限用农药清单、生产记录填写等板块,方便企业查询,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三、开展活动宣传。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科普大集等多项活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咨询、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作业历”“明白纸”、“禁限用农药清单”等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四、强化培训宣传。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民开展培训,重点培训绿色农业生产技术规程、科学用药用肥方法、有机肥、生物肥替代化肥技术等,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
五、进企业指导。在农产品生产关键环节,组织农业专家深入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对农户科学用药、合理施肥进行面对面指导,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提高农产品品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和诚信档案,严格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间隔期,确保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