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铁岭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前身为铁岭市卫生监督所,2018年10月,在铁岭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过程中,铁岭市卫生监督所被整合到铁岭市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与原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合并,为铁岭市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即卫生健康监督分中心。2020年2月5日,按照市编委《关于恢复原铁岭市卫生监督所建制的通知》(铁编发〔2020〕3号)精神,铁岭市卫生监督所恢复了原有建制。
2020年4月1日,市编委印发了《铁岭市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铁编发〔2020〕14号),核定编制50名,核定内设机构8个,领导职数4名,其中所长职数1名(副县级),副所长职数3名(正科级);内设正科级职数9名(正科级),副科级职数8名(副科级)。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法制科、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医疗卫生监督科、中医监督科、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
2020年7月,经市编委同意,铁岭市卫生监督所正式更名为“铁岭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目前,铁岭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有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长3名,副科长5名。主任曹浩,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副主任窦志,分管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场所与水质卫生监督工作;副主任李奇,分管党政办公室、学校卫生监督、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副主任何成功,分管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法制稽查、中医与妇幼健康监督。
铁岭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在岗人员29人,空编21名,办公用房面积约为480㎡左右,分布于人大楼4、7、9层。目前,中心配备了水质卫生、职业卫生快速检验设备,以及执法终端、行政执法记录仪等现场执法设备,共有执法车辆3台。
中心主要职责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综合性卫生监督执法,并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同时承担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