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組织实施,承担全市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组织协调全市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关于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