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司法局
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和申请国务院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以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行政复议后的行政应诉工作;研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行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对市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重大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组的日常工作,为市政府涉法事务提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