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8日
铁岭市国资委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为行动指南,把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作为切入点,加快完善全市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国资监管效能明显提升。
一是国有资本监管主体责任得到落实。按照机构改革要求,明确了市国资委作为国有资本监管统一责任主体,代表铁岭市人民政府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为从以管资产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奠定了基础。二是“1+N”政策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市国资委围绕《加快推进全市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意见》这一指导全市国资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相继从规划与投资管理、产权与资产管理、法人治理体系建立、业绩考核与薪酬改革、企业财务预决算、资本经营预决算、党的建设等15个方面出台配套文件,为完善国资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和具体的操作指南。三是对权责边界进行科学界定。根据《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制定了《“12+6”核准备案事项及工作指南(试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行业管理部门、国有企业三者之间权责关系进一步明晰。四是丰富和规范监管手段。对128项国资监管业务设岗定责,制定业务办理流程图,通过工作流程再造,实现程序化管理。建设铁岭“国资云”平台项目,集成国资国企数据和信息,及时抓取、监控和分析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状况,初步实现对企业财务运营、资产资本变化的实时监控,监管和办事效率明显提升。
铁岭市国资委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