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1日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纲要,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实际编制,主要阐明 “十四五”期间,铁岭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推动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关键规划,是未来五年指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行动指南,其对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更加幸福美好新铁岭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十三五”发展成效
1、城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明显加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全面提高。城市路网更加畅通,大力解决行车难和停车难问题,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62平方米,城区道路面貌和市民出行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十三五”期间,我市新建道路45条,新增32.15万平方米,改造道路187条,改造163.52万平方米,新建停车场6个,新增停车位1358个,居住区停车泊位与小汽车拥有量之比8%。供气系统进一步升级,新建和改造燃气管网678.62公里,供气能力达到250万m3/日,燃气普及率达到92.52%。为了保障城市供气安全,清理占压管线19处。供热系统改造力度持续加大,城市供热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居民过冬满意度和幸福感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改造供热老旧管网427.5公里,拆除供暖燃煤小锅炉115台,新建热电联产热源厂3座,新增供热用户9.51万户,截至2020年底,全市供热总面积达6684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到99.5%,比“十二五”期末提高1.8个百分点。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新建供水管网83.89公里,新增用户6.6万户,供水能力达到44.65万m3/日,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6.07%,改造城市供水管网104公里,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降到11.99%;城市排水管网不断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成效显著,解决城市关键积水点位16处,新改建雨水泵站5座,大大提升城市排涝能力。环卫设施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面积逐步扩大,提升保洁服务水平,增加市容环卫专业车辆196辆,生活垃圾收集站6座。中心城区主要街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4%,新建小区配套环卫设施配置率达到100%。垃圾处置体系不断优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不断完善;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扎实推进,十三五期间,对全市城区3789家餐饮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印发宣传单1.4万份,制定了《铁岭市餐厨垃圾管理制度》,多次对各县区餐厨垃圾收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餐厨垃圾收运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城市生态景观和园林绿化面貌一新
城市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实施重点河湖生态修复工程,改善柴河流域生态环境,“十三五”期间,实施河湖岸线生态改造工程、客水明渠治理工程、莲花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银州区柴河南岸区域污水口整治工程。黑臭水体成果得到保持,制定《铁岭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地级市建成区零黑臭水体成果得到保持,排污许可证制度稳步推进。园林绿地结构不断优化,为了更加准确、全面了解掌握中心城区各类绿地分布情况,开展绿地普查工作,对各项绿化数据进行更新和拓展。对绿化提档升级,对文化园、驻跸园、惠丰园、白塔园进行维修改造;对天水河两岸、凡河两岸、城区主要街路进行绿化补植;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26.09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地率为37.2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3.95平方米。
3、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十三五”期间,铁岭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提升。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成立了市级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了机构设置,标志着铁岭市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迈出重要一步,2019年底,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根据城市管理的重点地区、主要街路违法行为易发点等因素,结合行政区域、执法监督力量等对城市建成区按照严格控制、重点管理、一般管理方式,形成了全市城管执法行政区域分类管理台账,并在此基础上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逐步探索精细化管理新模式。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2020年,制定了《铁岭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年(2020—2022)工作实施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着力提高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宜居性,实现中心城区城城市管理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见成效,出台了《铁岭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铁岭市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落实相关要求;公布了铁岭市生活垃圾分类品种目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凡河新区如意湖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包含7个生活小区、34个公共机构和28家企业,覆盖2.7万户居民,共投放700余个分类收集设施;各县(市)区建立了垃圾分类督导员、分拣员队伍,指导各垃圾分类试点开展相关工作,并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制度充分落实,结合《铁岭市城市管理年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铁岭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全市建筑施工环境整洁有序。
4、住房保障事业和居住环境持续推进
多渠道解决城镇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努力实现本地区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保障能力范围内得到保障,促进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住房困难,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对住房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截止202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 35 平方米。大力推进公租房货币化补贴,逐步提高住房保障能力和覆盖范围,共分配公共租赁住房3291户,分配率达到97%。棚户区改造工程完美收官,在“十三五”期间,继续执行《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房屋征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科学制定征收方案,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在棚户区改造中加大货币化安置比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如期完成”的原则,共计改造棚户区6870户;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大力推进,坚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十三五”期间,我市共计维修改造老旧小区123个,惠及居民58956户,同时我市以老旧小区维修改造为契机,以昌图县为试点,逐步推进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通过维修改造基本实现老旧小区“补齐设施短板、提升居住品质、完善社区治理、促进多方融合”的总体目标。物业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物业管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物业整体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十三五期间,起草制定了《铁岭市物业管理工作百分考核办法》和《铁岭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办法》,对物业管理部门进行考评;截止2020年末,全市城市住宅小区1717个,其中实行物业管理住宅小区1460个,全市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5%以上。
5、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出台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加快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强化部门合力,实行差别化管控措施,建立了铁岭市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预案和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保持政策连续性和市场稳定性。房地产市场环境愈加良性,房地产库存得到有效化解,炒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房地产业发展稳中有进,截止于2020年4月,“十三五”期间我市房地产开发投资206.46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364.81万平,销售金额144.48亿元;房地产市场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强,充分发挥网签备案系统联网的优势,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分析,制定《铁岭市网签备案数据与省厅联网共享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起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2018年,政府出台《铁岭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年滚动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和《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启动培育国有住房租赁企业试点工作,截止2020年底,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初步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共、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结构顺利构建,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住房目标基本实现。
6、建筑业发展质量和节能效益提升
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制定了《铁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末,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全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6月底,同步纳入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同时制定了《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实施细则》,取消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勘察合同备案、设计合同备案环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全面推广,制定《铁岭市推广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确保绿色建筑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2020年底,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70%,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总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新建居住建筑达到75%节能标准,公共建筑达到65%节能标准,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建筑业发展动力持续增强,制定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底,建筑业产值逐年增长5%,建筑业增加值增幅与GDP增幅持平,占GDP比重保持稳定;建筑业企业竞争力增强,培育一批龙头企业、高精尖企业,其中业绩突出的建筑企业包括铁岭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法煤业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原伟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铁岭精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铁岭电业奕翔(集团)有限公司等,鼓励集团式运营模式,帮助企业“走出去”,努力抢占市场先机,到2020年底,全市一级建筑企业达到8家,二级建筑企业70家;建筑业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引进大型外埠企业来铁落户,鼓励外埠具有二级以上建筑企业资质的公司在铁岭设立子公司,并申请颁发与总公司资质类别相应的三级资质,为落户我市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装配装备及装饰装修材料为核心的新型制造业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形成优势产业,谋划打造辐射周边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装备、材料生产基地;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更加严格规范,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已经形成,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各类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执法检查更加规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建筑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十三五”期间,百亿元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控制在2.6以下;勘察设计业稳步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市勘察设计企业累计完成勘察设计产值2.9亿元,施工图建筑面积820万平方米,比“十二五”期间分别提高10%和8%,全市共有勘察设计企业28家,其中甲级企业3家,乙级企业8家,丙级企业17家,从业人员580人,各类注册人员25人,比“十二五”末分别增加7%、2%和8%;全市现有施工图审查机构1家,为一类审查机构;“十三五”期间到目前为止共审查建设工程项目1325个,建筑面积910万平方米,投资额223亿元,纠正违反强制性条文92条次。
7、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效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力度加大,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逐步完善,将垃圾分类减量同“两河”污染防治、河道治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同步推进,2019年底,全市1176个行政村全面推广“五指分类法”垃圾减量工作,实行“户分类、户处理,不出院、零填埋” 处理模式,截止2020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要覆盖所有行政村,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0%,农村生活垃圾减量率达到60%。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线告捷,努力实现脱贫攻坚总体目标,开展全市范围摸底调查,夯实数据,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制定多种特惠政策,截止2019年底,全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3472户,已全部竣工,竣工率100%,到2020年底,农村人均住宅面积达到27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灶改”率和“厕改”率达到10%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大力推进特色乡镇建设,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关于铁岭市编制特色小镇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吸纳群众智慧,打造具有辽北特色的美丽村镇。
二、“十四五” 发展环境
1、发展机遇
“十四五”期间,是我国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城市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住建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对住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对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作出重要部署。铁岭市是沈阳经济区的副中心城市,城市建设是关系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环节,应把握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的历史机遇,作为哈大经济发展带上的重要节点,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为住房与城乡建设事业开启了新的机遇之窗。随着供给侧改革、住房制度完善、城市管理升级和建筑业结构调整等工作全面落实,住建事业体制机制障碍将逐步破除,住建工作在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拉动市场、稳定增长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住建行业助推经济发展的空间将更为广阔。
2、面临挑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下,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同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挑战:一是住房城乡建设融资难度加大。受全球疫情冲击,世界经济衰退,国内消费、投资、出口下滑,金融领域风险有所积聚,基层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各级政府严防金融风险、严控政府债务,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的财政性资金趋紧,市场预期不稳和企业盈利水平下降导致民间投资能力和意愿减弱,住房与城乡建设融资难度加大。二是住建领域改革仍需深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重要战场。长期以来住建事业发展重速度轻质量、重建设轻管理,城市规模扩张与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相匹配,城市发展方式与高质量发展目标相悖离,住建事业发展已从总量短缺转变为结构性供给不足。三是房地产风险隐患仍需警惕。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尚不牢固,市场风险依存,监管力度有限,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尚未有效缓解,刚性住房群体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四是作风转变仍需加强。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政府工作存在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较突出,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住建系统行业众多,涉及住房保障、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等领域,相关工作作风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不充分重视势必会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更进一步的也会严重阻碍住建事业的良性发展。
3、存在问题
一是“城市病”问题依旧突出,由于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存在不平衡,城市化趋势在不断加剧,土地紧张、交通拥挤、环境污染、服务设施欠缺一系列“城市病”问题亟需解决;二是新老区发展不均衡,缺乏相互融合,新老城区连接带建设滞后,交通路网仍不完善,老城区建设时间长,开发空间有限,而新城区建设时间短,使用时间短,诸多城市功能尚不完善,新老城区功能配合仍需磨合;三是城市管理水平不高,城市管理工作压力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力度仍需加强,市民环境卫生意识不强,城市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建设滞后;四是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依旧落后,农村住房质量和宜居水平有待进一步改善;五是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仍需深入,建筑业突飞猛进的发展,随之带来的问题也愈加突出,建筑市场管理仍不完善,存在着重成本、轻安全、低价竞标等情况,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监管体系仍需完善,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仍需加强。六是房地产去库存压力较大,停缓建项目问题突出,国内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对改善人民住房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同时市场监管相对滞后,导致无止境的开发和疯狂炒楼,使房地产业泡沫化,楼市大量积压,给社会资源带来极大的浪费。
三、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及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继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沉着有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宏观政策应对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决策部署,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加快建设多彩辽河、水美铁岭;加强城市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推进铁岭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快乐新铁岭奠定坚实的基础。
2、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思维,尊重城市发展。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的城市发展要求,树立科学系统规划思维,创新科学规划理念,尊重城市发展规律,贯通历史现状未来,统筹人口资源环境,确保规划合理永续;统筹城市功能定位、资源环境、文化特色、建设管理等因素,赋予城市鲜活的生命力;发挥公众参与和监督作用,充分吸纳社会各方广泛意见,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人居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满足人民对城市发展的期待,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增进人民福祉;打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充分体现群众满意与认可,让居民时时处处感受到温暖与幸福。
坚持文化传承,打造城市气质。城乡建设要因地制宜,着力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尊重历史和文化,保持从乡土文化中汲取营养,珍惜特有的地域环境、人文特色、建筑风格等文化基因,协调好文化传承与创新,从历史文明中吸纳现代元素,彰显城市的个性和品位,打造城市气质,让历史文化与自然生态永续利用,城市发展与现代化建设交相辉映。
坚持统筹布局,协调区域发展。用科学的理念统筹城乡发展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水平,重塑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的新型城乡关系;创新协调发展机制,在协调发展中补齐短板、拓宽空间,构建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协调发展新格局,走出具有铁岭特色的统筹推进、协调发展新路子。
坚持创新发展,驱动质效齐升。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深化住房与城乡建设事业转型升级,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驱动质效齐升,积极推进住房与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证人民居住品质不断提高。
3、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紧紧围绕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提出的“超百过千”总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区,打造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县城,培育一批特色小镇,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提升城市建设力度和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保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铁岭,实现铁岭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落实 围绕实现“百村美丽、千村整洁”总目标,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提高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率,推动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集中处理”处理体系。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80%;乡镇村庄建设水平逐步提升,自然村落功能得到提升,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得到保持延续。
城市建设力度持续加大 以抗击疫情为契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抓紧补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暴露出来的短板弱项。完成老城区重点街路改造,补充完善交通设施,保证道路通畅便捷、路面平坦、街面整洁,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平方米以上;实施柴河大桥改建工程;启动实施一批绿地、广场、公园改造工程,对凤园、银北园、柴河迎水等进行改造,市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5平方米;建设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项目,完成铁岭中电环保发电项目及其配套垃圾转运体系建设,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要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继续围绕“两湖二河”开展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 完善市政管网和排水防涝设施;继续保持市本级零黑臭水体成果;持续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不断完善供水、污水、供热及燃气等管网建设, 进一步提高城市市政服务功能,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7%以上,污水处理率达98%,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9.7%,燃气普及率达到93%以上;逐步提高城市环卫设施现代化水平,新建小区配套环卫设施配置率达到100%,中心城区主要街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
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 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满足常住人口基本住房需求,居民居住环境不断改善,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增加,全市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物业投诉办结回复率100%;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任务,基础设施修补齐全,努力增加停车泊位,开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基本平稳运行,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保持在18个月以内;进一步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推进住房供应主体多元化,逐步增加国有住房租赁企业试点,满足市场多样化住房需求;构建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实行差别化的住房税收、信贷政策,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需求。
城市管理水平全面加强 进一步实施公共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建筑工地施工环境等城市提升工程,大幅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让城市更有序、更整洁、更舒适、更文明;进一步强化城管综合执法,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初见成效,城市管理综合统筹能力显著增强,城市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综合防灾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精细化水平明显提高。实施新型智慧城市行动。完善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和感知系统,打通社区末端、织密数据网格,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支撑城市健康高效运行和突发事件快速智能响应。
建筑业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进一步深化建筑行业“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建立完善、系统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保障建筑业发展壮大,到2025年底,建筑业产值增长达到10%,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龙头企业、高精尖企业,到2025年底,全市达到一级建筑企业10家,二级建筑企业85家;三级建筑企业240家;积极鼓励开发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住宅,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各类管理制度,百亿元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下降0.2个百分点。
专栏1 “十四五”铁岭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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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十四五年均增长/累计增长 |
新型城镇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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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0.80 |
57.00 |
5% |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43.34 |
48.34 |
5% |
房地产业发展 |
|||
房地产开发面积(万m2) |
206.46 |
248 |
20% |
房地产库存去化周期(月) |
20 |
<18 |
|
物业管理水平-覆盖率(%) |
85 |
90 |
5% |
物业投诉办结回复率(%) |
99 |
100 |
1% |
住房保障能力 |
|||
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m2) |
35 |
37 |
5.7% |
老旧小区改造(户) |
58956 |
53720 |
- |
棚户区改造(户) |
6870 |
- |
- |
农村危房改造(户) |
3472 |
- |
- |
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率(%) |
97 |
98 |
1% |
基础设施建设 |
|||
城市用水普及率(%) |
96.07 |
97 |
0.93% |
城市污水处理率(%) |
95 |
98 |
3% |
城市燃气普及率(%) |
92.52 |
93.00 |
0.48% |
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 |
99.50 |
99.70 |
0.2% |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
22.61 |
30 |
7.39% |
城市垃圾回收利用率(%) |
10 |
25 |
|
中心城区主要街路机械化清扫率(%) |
94 |
100 |
6% |
城市人均道路面积(m2) |
13.62 |
14.00 |
2.8% |
建成区绿地率(%) |
37.28 |
39.00 |
4.4% |
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 |
13.95 |
14.50 |
3.7% |
村镇建设 |
|||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m2) |
27 |
28 |
4% |
自来水普及率(%) |
75 |
78 |
3% |
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率(%) |
90 |
92 |
2.2% |
农村生活垃圾减量率(%) |
60 |
65 |
8.3% |
建筑业 |
|||
建筑业产值增长(%) |
5 |
10 |
5% |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
15 |
30 |
15% |
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
70 |
75 |
7% |
百亿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 |
<2.6 |
<2.4 |
0.2 |
勘察设计业 |
|||
勘察设计总产值(亿元)) |
2.9 |
3.0 |
3.4% |
从业人员数量 |
580 |
650 |
12% |
注册人员数量 |
25 |
30 |
20% |
四、“十四五”主要任务
1. 加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城市路网建设和改造
加强完善铁岭市道路建设,进一步梳理主、次、支三级道路,完善整体路网结构,加速配套设施改造升级。加速完成铁岭市背街小巷的改造提升工作,提升背街小巷交通速率,减缓城市主干道压力。制定长远期规划,将铁岭市市内交通能力提升一个台阶。“十四五”期间,铁岭市计划完成道桥建设工程6项,其中包括柴河大桥建设工程,银州区(汇工街、广裕街、岭东街)道路改造工程12公里,以及各县(市)区实施背街小巷改造工程。2025年底前,完成铁岭市城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全部项目,全面提升铁岭市城区背街小巷交通能力。
实施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
实施城市老旧管网改造,对铁岭市城市供水、供热、燃气老旧管网及合流制排水管网进行改造,进一步优化铁岭城市管网布局,提高城市管网建设水平。在供水管网改造方面,重点改造公共管网中运行年限长或局部漏损严重、管材劣质的老旧管网,“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改造管线长度约66公里;在供热管网方面,重点改造一次、二次网中运行年限过长或材质落后、管道老化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管网,“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工程约470公里;在燃气管网方面,重点改造燃气管网铸铁管、镀锌钢管,或公共管网中泄漏或机械接口渗漏、腐蚀脆化严重等问题的老旧管网;在污水管网方面,重点改造排水管网雨污合流制管道,达到雨污分流目标,“十四五”期间,规划实施污水管网改建工程约155公里。
加强城市公共事业保障能力
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安全预警监测水平,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供水水质质量标准,改造水质安全保障性差的落后净水工艺,提高应对突发性水源污染的能力。“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6项,新增供水规模18万m3/d。
提高城市供热、燃气保障能力加快热源建设和热网建设,落实热网建设资金,热网与热电联产项目要同步建设、同时交付,确保热源及时发挥作用。加强各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实现多热源联网运行,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在铁岭市集中供热主网的部分换热站和分现行的小区域热源及零散的热源单位加装蓄热装置、实现调节供热负荷。市域范围内基本完成取暖散煤替代。通过政策积极支持管理经验丰富、经济实力雄厚和具有天然气保障能力的企业参与铁岭市天然气市场整合,逐步实现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合理有效配置资源,促进天然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十四五”期间,计划在昌图县新建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热电联产项目,布设3台蒸汽循环流化床锅炉、3台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加快城市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动铁岭市所有市区、县城污水截污纳管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形成收集、处理和排放相互配套、协调高效的污水处理系统。全面实施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新建和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执行一级 A 以上标准,提高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水平。落实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与污水处理厂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选择适合铁岭市环境、基础设施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多种形式综合利用和处置市政污泥。“十四五”期间,铁岭市计划实施污水处理工程2项,新增污水处理规模4万吨/天,包括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2万t/d)和西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2万t/) d。
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智能化 推动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提高供水、供热、燃气、交通等公用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推动“智慧路灯”、“ 智慧供热”、 “智慧停车”、 “智慧社区”和“智慧水务”等项目建设,逐步融入“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施智慧管理。积极与意向企业探索合作模式,为社会资本参与提供有利政策。
建立城市基础设施良性运营机制
建立联动监督反馈机制全面提升铁岭市市政基础设施监督机制,以制度保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顺利、高效、妥善发展。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促进铁岭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发展。建立起群众交流平台。完成住建局与市广播电视台、日报社等的网络对接,使媒体及其他相关单位能通过网络掌握市民反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联动机制。实现群众监督、媒体与住建局联动。
建立多元化市政设施投融资机制 加快推进市政设施建设领域的市场化进程,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探索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逐步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多形式投融资机制。完善市政基础行业特许经营制度和运营服务标准,推动社会资本通过公开招标投标等竞争性方式获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权,依法开展生产经营。
划分城市更新单元,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结合城市体检评估结果,综合考虑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自然环境、产权边界等因素,在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的前提下,划定城市更新单元。推进成片连片更新,联动改造,加强各类配套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的共建共享。
2.加强城市园林绿化与环卫设施建设
推进绿色宜居城市建设
加快推进生态型城市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绿色宜居”的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生态优先发展制度框架,完善绿色发展政策体系,有序推进绿色宜居城市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林地、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保护。加大资源融合,加强生态建设,构建以市内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公园保护制度。实施河湖水系生态化改造,营造水绿交融、绿树成荫的优美景观。
提升园林绿化品质 坚持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城市绿地,提升园林艺术水平;加快各类公园绿地建设,丰富游园景观植物,加快绿化苗木、花卉提档升级,对行道树、草坪进行补种,在重要节点建设简洁、新颖、大方的精品花卉、绿景造型。加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完善公园服务、健身、环卫等设施,丰富文化内涵,提高游憩舒适度和观赏度;继续实施城市裸露土地绿化覆盖工程,高标准实施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功能完善、串联成网的绿道绿廊体系,着力提高城市绿容率、绿视率;实施老旧小区园林化改造,建设精品绿地,构建城市绿色生态空间,营造绿色宜居环境。“十四五”期间,在银州区铁西汇工街两侧选址新建综合性公园,在光荣街一铁道门至三铁道门以北新建带状游园,完善公园绿地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和市容形象;继续完成昌图县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改造城区银河带状公园。
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
围绕莲花湖湿地、如意湖、天水河、凡河,打造沿河沿湖生态走廊、公园、湿地,形成完善的河湖生态体系,以河体湖泊为根本,充分利用其水体净化功能,防洪抗旱功能,构筑新城区河湖生态海绵体系。加强水污染防治,通过河床整治、堤坝维护、河岸亮化、绿化、美化以及对城市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污水截留、初雨调蓄、生物滞留等措施,实施水体治理工作。
通过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使示范区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加强城市环卫设施现代化建设
加大垃圾投放、收集、运输设施建设 科学合理确定现有垃圾中转箱投放数量和位置。开展生活垃圾收集站恶臭治理,增加垃圾清运频次,确保箱内垃圾不积存。定期对箱体进行清洗、消毒,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撒落、污水积存和明显臭味,减少在转运过程中的臭气、污水等二次污染,“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 6座200-300t/d生活垃圾转运站。
大力提高环卫设施机械化作业水平 增加机械化清扫保洁车辆,推广应用小扫路车、小电动倒运车等小型设备,2025年,建成区主要街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严格除雪要求,做到以雪为令,边下边除,雪停路净,清冰雪达到“四净”标准。开展餐厨垃圾治理工作,积极推动城市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率得到提高,“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建一座处理能力100t/d的餐厨垃圾处理厂。
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逐步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体系,引导公众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继续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完成一批垃圾分类硬件设施改造、建设,以街道、社区为单位,推进示范片区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拓展垃圾分类覆盖面。推行“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制度”,垃圾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对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管理。2022年,凡河新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它县区至少1个街道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5年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3.推动村镇建设全面发展
推进重点和特色乡镇建设
在政策上对特色乡镇和重点镇的建设发展予以支持;将产业结构相近、规模较小的乡、镇进行资源和优势整合,打造精品特色乡镇。特色乡镇建设要突出铁岭历史、文化、地域和民族特色,充分挖掘自然和文化资源,通过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培育一批历史文化型、生态旅游型、商贸物流型、产业特色型、交通枢纽型等特色镇。特色乡镇建设要与旅游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建立“互联网+特色村镇”平台,打通特色乡镇的最后一公里,全方位带动村镇建设快速发展,缩小区域之间的城镇化差距。打造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集聚、宜居宜业、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镇, 立足各地区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挖掘最有基础、最具潜力、最能成长的特色产业,依托乡镇特色资源培育发展专业特色小城镇。
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继续推进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 将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纳入“五个一批”精准扶贫措施,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现行扶贫标准,聚集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加大对临时性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对象的危房的改造力度。
重视农村危房改造扫尾工作。遵循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的原则,加快组织相关县区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实际,重点抓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房屋危险性鉴定、质量安全、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重要环节,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保证高质量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扫尾工程任务。
强化农户档案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档”要求,逐户建立档案,实行一村一汇总、一镇(乡)一台账的管理制度。危房改造完成后,及时将工程实施、补助资金发放、竣工验收等材料存入农户档案,并及时将档案信息录入新版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严格信息录入和审核,加强统筹协调与部门合作。同时,不断完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
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4.推动住房保障事业新发展
全面完成老旧小区改造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实施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逐步形成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我市现有未改造338个小区、529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惠及居民53720户,每年按照省批复户数完成。
提升住房居住环境和服务管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增加绿地和公共开放空间,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积极探索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商业化运营和居民自治管理等后期管理模式,提高运营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对建成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采取社会专业化、社区自助式、业主自治等形式的物业服务,促进各类保障性群体住得稳、住得好。
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
推进城市住房制度改革 深入实施住房体制改革,以实现全市人民“住有所居”为目标,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逐步解决好住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形成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
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将新建租赁住房作为住房供应的新方式,纳入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有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推进公租房货币化补贴,逐步提高住房保障能力和覆盖范围。结合各区县住房市场实际租金水平、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保障对象的收入和家庭人员数量等情况,适时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增强保障对象的租金支付能力。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提高住房租赁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建立跨部门的联合监管服务体系。到2025年底,租赁住房供应规模占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的比例要达到5%以上
完善住房保障支持政策与制度 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完善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审慎探索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鼓励通过市场化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健全租赁市场规章制度,完善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落实对租赁主体、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住房维修基金使用效率 按照《铁岭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支管理,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管。
5.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强房地产市场管控力度
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查体系 建立以房产企业、消费者、政府、配套设施企业为主的房地产市场调查体系,多层次了解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加强对铁岭市房地产市场的调查力度,深入的分析房地产市场特性,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供技术支持。
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力度 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铁岭市地方标准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切实应用,严格把控房地产市场正常的发展、交易秩序。通过法律、行政、舆论等多方监督手段,严格打击搅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保证房地产行业、周边配套行业、消费者的切实权力。
逐步建立预售资金监管机制 加大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资质的审核力度,探索建立适合于铁岭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机制,杜绝某些房地产企业过度发展,抬高房价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推动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
多渠道化解房地产库存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创新农业转移人口购房支撑政策;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和房屋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政策,加大对合理居住消费的支持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商品房促销活动,加快去库存速度;建立商品房审批数量与销售规模相关联的动态调控机制。
全面治理停缓建项目 组织开展停缓建项目专项调查,进一步梳理项目的债权、债务关系;分类施策,通过政策扶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企业自行复工建设,对于无实力进行建设的,引入实力强劲的第三方企业接盘续建,适时利用行政力量、借助司法手段,保护好购房群众已经交付的预售款;加强常态治理,要求企业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避免新生停缓建项目。
促进房地产业转型与发展
推动房地产业内部升级 通过城市规划、地区标准等地方政策等手段严格控制过度开发,通过政策扶持等手段推动铁岭市房地产业内部升级;引导房地产企业提高自身服务质量,扩大服务项目;发展保障性住房、租赁房等项目,多元化供给房地产产品,促进房地产行业内部的优化,建立起建设、销售、服务、管理多方位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房地产行业的服务品质,提升房地产行业的形象。
加速房地产业向周边产业转型 扩宽房地产行业的经营方向,从单一房地产扩到文化、娱乐、旅游、环保等周边产业,打造围绕住宅业务的生态体系;探索新的房地产转型方向,如产业园区、新能源发展等新兴产业;推动铁岭房地产企业部分向养老行业转型,形成住宅-服务-养老的产业链条。
6.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深入实施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进程,加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立法工作,实现深化改革与法治保障有机统一,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树立标准化管理城市理念,坚持高标准、精细化原则,精心制定管理标准。实现内容具体、标准统一、管理精细工作目标。
充分理顺执法保障机制 健全城市管理经费保障机制。要因地制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使用有关资金,增加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装备、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保障执法工作需要;加强司法衔接。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大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和司法强制执行力度。
开启现代城市综合管理模式
构建城市综合协同管理体系 统筹解决好机构性质问题,遵循城市运行规律,建立健全以城市良性运行为核心,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重点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完成向街道派驻执法机构,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覆盖。
推进“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重点依托电子政务外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资源,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功能整合,拓展应用场景,规范数据标准。建设完善我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覆盖银州城区、凡河新城区,涵盖住建领域市政公用、绿化园林、市容环卫等城市部件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城市事件管理的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一级监督、两级指挥”的管理模式,即市级主要负责问题发现及处理结果核查,区级主要负责指挥专业部门处理问题,形成监督与处置分离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推动城市管理智慧化升级 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建成并不断完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功能,实现与住建厅部省级平台联用;积极探索智慧城市管理模式,制定推广精智慧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工作计划,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新模式。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信息化技术和视频一体化技术,探索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
创新城市精细化管理模式
拓展城市管理市场化模式 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功能,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立多元化的筹融资机制,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公共交通、便民服务设施等的市场化运营;推行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作业、公共交通等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逐步加大购买服务力度。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完善监督考核办法,量化指标评价体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畅通城市管理公众参渠道 依法规范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范围、权利和途径,吸纳公众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充分发挥市民作为城市监督管理重要主体的作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交流沟通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7.推进建筑业结构性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
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 以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为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规范化和标准化,逐步纳入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破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划制约因素,实现关键要素有机衔接,统筹项目实施,为审批提速提供技术支撑。建立项目策划生成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要求,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整合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进一步放宽资质审批条件;逐步推行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制度;充分发挥项目管家作用,开辟重点扶持企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确保随报随受理,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站式”网上办结,进一步提高建筑领域行政审批效率。全面放开建筑市场,消除区域市场准入限制,严禁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审批、备案事项。
推进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严禁违规提高投标门槛和强制性资格条件,限制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严禁擅自改变招标方式和随意改变招标程序,禁止采用抽签、摇号或费率招标等方式直接确定潜在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进一步简化招标投标程序,推行招标全过程电子化,积极采取评标专家异地抽取和远程评标,探索人工智能评标。加大全市招标投标市场事中事后监督的力度,探索“互联网+”监管新模式,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管能力,提升监管工作质量和效率。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推行自主发包方式。严禁通过设立招标代理机构库或采取入围制、抽签制等办法,限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双向自主选择权。强化诚信为本、信用激励的基石作用,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选择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改革完善工程标准体系,深化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大力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继续完善工程担保制度,改革建筑劳务用工制度。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 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一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要按照“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原则,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提高工程总承包的供给质量和能力。研究制定推进房屋建筑、市政公用以及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借鉴试点城市的先进成功经验,建立我市工程总承包管理、运营模式。
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 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联合经营,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政府投资工程应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和支持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市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制定建筑行业诚信评估办法,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联合惩戒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动态核查,实施分类动态监管。引导建设单位等市场主体综合运用信用评价结果,营造“ 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的建筑市场环境。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
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科学制定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加快推动经济、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示范试点工程,大力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适宜技术。不断完善市场机制,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采取定向招商方式,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装配装备制造企业落户,促进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工业化生产、机械化装配,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逐年提高,每年力争提高3%以上。到2025年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充分发挥装配式建筑在突发疫情防控过程中所具有的优越性,扶持具有装配式构件安装能力的建筑企业发展,有效提升装配式建筑效率。
推行住宅建筑全装修 加强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通过设立试点逐年、逐步提高全装修成品住宅比例,到2025年年底,力争在城市中心区域新建住宅全装修成品住宅比例达到30%以上,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出台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政策措施,对新建住宅全装修设计、施工等流程实施有效监管。
加强技术研发应用 提高建设领域科研投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工程建设领域内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淘汰落后技术产能和材料,提高施工水平。加强产学研联合,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加大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建筑领域国际技术交流合作,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为项目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对新建工程项目、城市综合体、工业园区等增加信息化、智慧化元素,并以建设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主线,大力促进BIM技术应用,基于“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分级负责、资源整合”的原则,统一操作平台、统一数据标准、统一项目编码和文书编码,覆盖建设工程日常监管,横向打通从规划到竣工运营的项目全生命周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信息化。启动建设“智慧工地”平台,实现信息技术与现场管理深度融合,合理使用各类资源、加快施工进度、加强工地扬尘等过程管控,增加经济效益,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博得社会效益、实现管理现代化。
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强化工程造价监管 建立和完善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核心的计价依据体系。做好全套新工程定额,尤其是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与绿色建筑工程定额的宣传推广工作。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断完善我市各种类型工程的概算指标体系。
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推行工程合同担保制度。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纳入工程担保范围,优先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机构担保等方式代替现金,降低运营成本。对企业提供的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机构担保,各有关部门、单位不得拒绝接受,建设单位不得将应由自身缴纳的保证金以各种名义转嫁给建筑业企业。
加强建设工程结算管理 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进行工程款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审计机关应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严格竣工结算时限要求,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及时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预付款。通过工程款支付担保等经济、法律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拖欠工程款。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加强层级监督指导和督促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目标管理考核,明确监管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闭环管理,严厉打击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行动态监管,建立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逐步健全质量安全培训体系。鼓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各方主体健全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提升检测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行检测数据在线即时上传,保证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全面落实工程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各方主体责任,重点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全面落实各方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建立和完善终身质量信息档案,全面推进“两书一牌”(建设工程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永久性标识牌)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督办通报和约谈制度。树立名牌意识,争创国家和省、市优质工程。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各方主体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建立突发疫情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对安全生产影响的防控机制,坚持生命至上,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严格做好施工现场各个方面的安全防护,尽其所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提升建筑业整体的安全防护水平。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特别强化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切实做到预案、责任、资金、时限和整改措施“五到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把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全覆盖、多层次、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引进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需求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鼓励企业建立符合发展需要的人才培训机制和建筑工人技能水平与薪酬挂钩机制。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养建筑业专业人才,依托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培育紧缺技能人才,不断提升从业人员队伍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水平。倡导工匠精神,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建筑工人,提高建筑业中级工技能水平以上的建筑工人比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监管执业人员执业行为,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完善建筑业用工制度 改革建筑劳务用工组织形式,扶持以木工、电工、砌筑工、钢筋制作等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发展,逐步实现公司化、专业化管理,鼓励现有专业企业进一步做专做精,增强竞争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规模,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依托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记录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训情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等信息,逐步实现全覆盖。到2022年底,实现建筑工人全部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保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劳动合同制度,到2022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资月清月结制度,加大监察力度,对列入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采取限制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惩戒措施。引导有关企业和工人通过司法、仲裁等法律途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断改善建筑工人的工作、生活环境,提升职业健康水平,促进建筑工人稳定就业。
加快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优化企业资质结构 充分发挥我市建筑业企业在房建、市政、冶炼等方面优势,支持专业承包企业不断提高资质等级,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养高、精、尖队伍,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引导施工总承包企业扩大承包范围,拓展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相关资质。
培养旗舰企业 引导和鼓励建筑业骨干企业加快资本、人才、技术和品牌扩张,形成一批资金雄厚、人才密集、技术先进的大型企业集团,形成我市建筑业发展新优势;通过与大型房地产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拓展产业链条,增强融资能力;通过与央企、外埠大型企业组建战略联盟,共同开拓市场,壮大自身实力。引导民营建筑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积极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战略 积极引进大型外埠企业来铁落户,鼓励外埠具有二级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司在铁设立子公司并申请颁发与总公司资质类别相应的三级资质。积极支持本地优势企业开拓省外、国外市场。适时组织开展企业推介活动,向外省、市推荐我市信誉良好的企业集团、新型建筑业部品部件及新型材料,为企业“走出去”搭建平台。引导企业参与“一带一路”以及各类功能区、国家级新区、城镇化试点地区建设,提高我市建筑业企业外埠市场占有份额。提高我省企业省外市场占有份额。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建立企业“走出去”风险管控机制。
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
加速国家法律标准在铁岭落实 顺应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出台适于铁岭市实际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加速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在铁岭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中的落实。
强化铁岭市地方标准管理 根据我国发布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法律与标准,贴合铁岭市的地域环境、气候特点、经济条件等,制定具有铁岭市特色的地方标准,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同时加强地方标准在建筑的规划、建设、维护、升级改造中的应用,切实的将建筑节能这一概念贯彻到建筑行业中去。以此标准作为铁岭市引入房地产项目的标准。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建筑 结合铁岭市气候和地域特点,将节能环保建筑纳入铁岭市未来规划中,在进行建筑规划时对建筑规划分区、群体和单体、建筑朝向、间距、太阳辐射、风向以及外部空间环境进行更细致的评估,加大铁岭市地方政策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建筑。
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广泛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通过铁岭市地方标准的确立以及政策的扶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开展具有针对铁岭市特点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如地源热泵供暖、农村太阳能热水系统等,铺开相关生产线。
8.全面提升人防事业发展水平
做好人防发展规划
人防工程和平时期定位 “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是当前形式下人防工程的功能定位,在经济社会转型并飞速发展的当下,人防工程被赋予了防战、防空、防灾、防险等多重任务,人防工程当前形势下同样需要加强重视,人防工程的发展规划应以满足战时需求作为背景和前提,同时对平时功能的研究加以重视,最大限度发挥人防工程的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
与城市发展规划紧密结合 人防发展规划要结合铁岭城市具体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同时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用高起点和综合规划的原则进行规划。人防工程规划要把户籍人口作为人口基数,结合行政区划进行人防防护分区规划, 保证人防规划在城市空间布局上能与总体规划相衔接,人防工程的建设要根据城市的具体地形地质情况, 同时结合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综合利用分析基础上,参考过去的人防工程的发展速度来预测人防工程的建设总量和建设抗力级别。人防规划还应结合城市可持续发展这一指导思想,在具体规划中融入绿色环保价值观这一新型观念。
完善人防战备体系建设
提高思想上重视度 战备效益人防三个效益的首位,人防建设要始终把战备效益放在首位,在资金安排上适度倾向人防战备工作。当前在提高战备工作认识问题上, 要平衡好经济效益与战备效益的关系,适度安排人防战备项目建设,不断增强人防战备能力。
完善人防战备基础设施建设 把人防建设、城市建设融为一体,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统一规划,统一部署, 同步建设,配套发展, 改变当前这种平战脱节, 各方独立, 单一发展的松散状况。围绕防空防灾的需要,把现有的指挥通信设施、人口疏散计划、人防工程布局、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和人防工程管理及开发利用进行综合性配套建设, 建立起平时与战时需要相一致的人防结构体系, 把“疏”“藏”“消”“管”融为一体, 使之紧密衔接, 协调发展。
完善人防战备物资预置预储体系 综合考虑铁岭城市发展、人口规模、地形地质等因素,突出当前急需,兼顾长远需求,打造物资结构配套、战备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够用、机制设计优化的人防战备物资预置预储体系,以便在突发情况下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防战防灾功能。
加强人防战备体系信息化建设 人防战备体系信息化建设应当做到目标明确、标准严格、重点突出。首先,人防工程信息化建设应当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在专项规划和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体现信息化特点,深入研究信息化建设的内涵和外延,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人防工程的管理效率,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职能。其次,人防工程信息化建设应当具有统一的标准,在统一标准的指导下进行信息交换和共享。相关部门应当做好本职工作,对人防工程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业务流程和数据编码等工作进行科学指导,从而满足信息化时代的新要求。
加强人防应急保障能力
促进资源共享 借助智慧城市发展的契机,逐渐加强人防系统信息化建设,实现“智慧人防”,充分利用人防资源服务于社会平时应急救援,融入城市应急管理,走防空防灾一体化的道路,最大限度地发挥人防资源的优势,拓展人防应急功能,服务社会。
加强队伍建设 首先紧密围绕“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救援”的使命要求,强化组建专业队伍,培养一支训练有素的人防专业队伍,建设既能战时防空、又能平时应急的专业救援体系。其次坚持以质量建设为核心,依法治训、按纲施训,提高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专业技能及整体素质。最后注重人防队伍知识结构的更新,做到与时俱进,使人防队伍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的道路,同时注重引进高素质人才。
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管力度
创新管理方法 鼓励建设单位管理方引进信息技术管理工程建设,利用信息技术分析城市的三维空间特点,进行地下空间的信息化建设,从而更加全面地、合理地去规划,更加科学地管理,将数字信息技术应用于人防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如工程的整体结构布局,预埋深度,合格宽度,建筑高度、进风口和排风口设计,工程建设时间进度等,全面有效掌握工程建设数据信息,有利于强化人防工程建设效果,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
创新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建设的市场准入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建设开发利用人防工程,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实现开发模式的市场化、社会化、多样化。坚持“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将人防工程建设推向市场,按市场需求来选择运营主体,由人防主管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这样才能最大取得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健全监管机构及监管制度 完善监管机构,制定整套完整严格的监管制度,人防工作从业人员执行监督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做到执法有章可循、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通过法律制度管理加大对人防工程的执法力度,实现健康良好的执法环境,对人防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加强管理和监督,从各方面保障工程的建设质量
规范人防工程监理资质 定期地对人防工程监管从业人员进行集体培训,提高专业知识与相关技术的掌握和认知;定期组织市场调查与监督,积极组织开展人防建筑工程管理与质量知识讲座,从各个方面改进监管人员的专业技能知识,增强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人防工程管理信息需要不断地更新,人防工程监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人防工程监理资质,严格把控相关人员的准入条件。
提高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水平
细化维护管理标准 完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技术标准,制定人防工程损毁的检测和鉴定方法,完善人防工程维护技术;规范人防工程维护后的验收程序和方法;明确人防工程维护的造价计算方法;明确一定时间段内人防工程维护的数量、资金、人力等。
创新维护管理模式 通过物联网信息化的技术手段加强人防工程设备维护管理,实现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自动监测控制、故障自动诊断、软件自动更新和远程智能管理,及时掌握人防工程状态,提高人防工程维护工作效率。
加强维护管理宣传教育 针对相应的工作人员人防意识进行宣传教育,保障其在制定规定的时将人防考虑在内。同时调动广大市民,通过进学校、进社区、进媒体等方式宣传人防工程知识,让人们认识到人防工程重要性,结合微信、微博、报纸、公交车站等媒体积极进行人防知识宣传,使得老百姓真正认识人防、掌握人防知识,进而他们也就会自觉保护和维护好人防设施,并能够自觉抵制破坏人防设施行为。
提升人防指挥通信能力
做好人防信息系统建设 以信息化人才为主体,以智能设备和信息化系统为主要手段,用信息化网络将各种人民防空要素连接为一体,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互联网技术手段,打造集远程监控、空情接受、空情报警、工程管理、辅助决策、指挥控制、办公自动化等功能为一体的人防信息系统,做到人防信息的快速收集、传输和处理,为人防工程作用的有效发挥提供帮助。
完善人防警报设备建设 加强防空警报音响建设,加大警报系统覆盖率,到2025年确保中心城区警报系统覆盖率100%,统控率100%。同时将防空警报系统推广运用到防灾领域,建立防空防灾一体化警报机制,做到预警信息多渠道统一发布,增加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改造升级人防指挥所 积极推进市级基本指挥所、机动指挥所、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及各区(市)县机动指挥所的升级改造,提高人防指挥系统应对突发疫情等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有效利用指挥信息战备资源,为城市人民公共安全管理提供指挥信息平台和技术支持,与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
提升人防指挥信息化建设水平 人防指挥信息中心建设应顺应新时代新背景的要求,积极应对新冠病毒常态化,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加强信息化专业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升人防指挥信息中心工作质量,确保人防信息的保密程度,保障指挥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通畅,确保人防指挥信息系统始终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
规范人防战备勤务秩序 人防指挥通信保障中心做好警报台、数传台、空情接收网及指挥所、机动指挥系统日常保养工作,确保整个系统软硬件始终处于良好战备状态,做好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宣传工作,提高全市防空应急避险能力。
9.保障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充分落实
推进城市体检常态化机制建设
全面推进铁岭市城市体检工作,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常态化机制,依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完成城市体检相关数据的收集、储存、评估、预警等工作。定期编制《城市体检评估报告》,对城市运行情况进行综合总结、趋势判断和预测。结合城市发展状况,提出城市发展对策,指导后续城市更新工作。
完善部门协调机制
针对城市更新工作涉及领域、部门较多的实际情况,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城市更新工作中面临的各类重大问题,强化市、区相关部门间的信息交流、沟通。深化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城建系统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划分和职责范围,建立城建管理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落实共同缔造机制
依托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积极发动居民、社会力量和有关单位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方案设计、资金筹措和后续管理。强化城市更新工作的公众参与度、透明度。同时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市级统筹主导、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抓好落实的三级网格管理工作格局,实现全城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将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与当前工作相结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找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着力点,发挥党建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中的统领作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城乡建设新篇章。
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制,市住建局局长负责全面协调,分管副局长负责分项指导,协调、调度“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进展等情况,各责任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执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
完善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方法、质量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对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发展全局的产业政策、行业管理政策、民生政策的研究和储备,相机施策、精准发力。健全本规划与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划、相关部门和行业专项规划的衔接机制,推动自治区层面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尽快落地实施,尽早见效。建立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及时沟通信息,加强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各方面的政策措施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落到实处。
(二)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拓宽融资渠道
政府做好监管服务工作,引入市场竞争。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大力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主体、运营主体招标制度。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切实加强政府监管,指导企业依法经营,促进市政公用行业运作市场化顺利发展。
鼓励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项目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分级投资,机关分片帮扶,企业分类包干,全民积极参与的资金筹集体系。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技创新
积极组织参加国家、部、省组织的城乡建设专题研讨和培训,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发掘系统人才资源。提高各级干部在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正确认识当前社会经济情况下人才流动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最大限度地留住现有人才;加强人才储备,保持人才资源充足的数量,加大年轻人才引进力度,为未来的发展储备人才。加强住房与城乡建设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岗位交流、项目建设培养人才,支持鼓励技术人员进修深造,打造专业技术过硬、管理水平较高的城乡建设专业队伍;加强应用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以考促学等形式多样的专业培训。
鼓励科技创新。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着力打造科技创新基地,推动构建开放合作的创新生态,组织重大科技攻关,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优化创新生态,加快建设科教强市,为铁岭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四)健全监测评估机制,注重监督考核
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统计工作,健全统计调查制度方法,强化行政记录、“互联网+”和大数据在统计中的运用,切实实施动态监管,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对重点工程进展情况、重点环节操作情况等实施动态监测分析,对规划中提出的预期性和约束性目标,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促进各项目标按时完成;加强多渠道全方位监督。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健全追责问责体系。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加强舆情、社情和民意分析,增强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提高“十四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平。强化问责追究机制,对落实“十四五”规划任务不到位的,区分情形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措施予以问责,建立起一个实施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问责体系。深入剖析城市发展需求,针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提供相应专项规划及政策支持,强化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参与实施和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健全政府与企业、市民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促进规划实施;对招标采购、财务管理及经济合同的签署工作实施严格监管和审计。
(五)加强政策法治宣传,提高行政水平
党的十九大要求“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结合当前工作,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构建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宣传方式、突出政策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做好政策法治宣传工作,更有效地普及政策法治知识,增强全民的政策法治意识,在全市构建良好的政策法治秩序,加强其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支撑与保障作用。
坚持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推动人财物等向一线倾斜,保障基层有足够的资源履行执法职责。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执法活动,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加快完善各执法领域尽职免责办法,明确履职标准和评判界线,消除一线执法人员后顾之忧;坚持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