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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推行五项措施保障老旧小区改造顺利实施

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住建局 时间:2023-05-10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铁岭市新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面开工;改造面积约142万平方米、预计年底前全面完工。

  保障老旧小区改造顺利实施,铁岭市制定了以下五点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鼓励群众参与,规划设计先行。要求各县(市)区在做规划设计前充分征求百姓意见,方案要做到科学规划、因地制宜。

  三是强化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实行项目责任制,消除各种隐患和危险因素,杜绝改造工程的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组织验收考评,加强资金管理。要求各县(市)区在改造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同时对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实行专项管理。

  五是建立完善机制,规范长效管理。要求各县(市)区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依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物业星级服务标准(试行)》要求,跟进推行物业管理,实现小区管理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