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统计局 时间:2024-08-30
按照2023年督察工作安排,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于2023年11月17日至12月1日对铁岭市开展统计督察,并于2024年4月17日反馈督察意见。铁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省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实事求是、不折不扣的态度狠抓落实,切实深入推进统计督察整改,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铁岭经济社会治理能力和统计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已完成省统计督察指出的四个方面19项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部署统计督察整改工作
(一)坚持高位推进。铁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就全市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认真研究制定《铁岭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统计局关于督察铁岭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铁室发〔2024〕13号),成立铁岭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形成以上率下、统筹推进、合力整改的工作局面。
(二)专题研究部署。八届铁岭市委常务委员会第120次会议、铁岭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八届铁岭市委常务委员会第127次会议、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全市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统计督察整改提出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并推动贯彻落实。
(三)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铁岭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统计督察反馈主要问题整改工作清单》,实行台账化管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照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逐条勾销,切实推动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清仓见底。
二、聚焦反馈问题,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举措落细落地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
中共铁岭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省《实施意见》《实施办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市委理论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组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700余人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纷纷组织学习,将统计法律法规及有关中央政策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对近三年来全市各类文件、会议记录自查工作,纠正关于统计工作不规范表述。市直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覆盖面,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范围扩大到相关业务科室。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均已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市直各有关部门制定学习计划,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及中央政策学习工作持之以恒。
(二)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提升统计工作质效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对照2020年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进一步完善部门档案材料整理归档。持续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长期落实好专项治理行动要求。高质量开展好铁岭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强化协作联动,凝聚部门合力,做到全面部署、全面动员、全面落实。
(三)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确保依法行使统计职权
全市各级统计部门研究制定针对联网直报企业年度培训计划,并建立形成培训长效机制。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形成《铁岭市统计力量情况调查报告》,进一步改善基层统计人员力量不足问题。严格贯彻中央《意见》精神,落实以党委管理为主、上级统计局党组协助管理本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制度,确保各县(市)区统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相对稳定,建设高质量领导班子。进一步全面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认真做好涉及统计工作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杜绝违反统计法精神问题发生。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队伍稳定性,充实符合取得统计执法资格的编制和人员力量。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良好氛围。更加深入发挥统计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及时学习传达国家、省通报的统计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明确部门统计调查工作分管领导,确保部门统计工作组织规范、有序开展。
(四)不断强化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及案件查处力度,筑牢防惩统计造假防火墙
深入开展全域数据质量核查,组织市县统计部门对2024年一季度数据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同时,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未发现统计违法情况。结合国家、省统计局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贸易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统计台账,进一步加强对调查单位原始记录管理,确保调查单位做到数出有据、不重不漏。对全市统计执法人员进行统计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铁岭统计执法工作能力。对2019年以来处罚的处罚法律文书送达形式开展自查,立行立改纠正行政处罚送达时限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按规定时限送达法律文书。
三、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市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
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省统计督察整改为抓手,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为推进铁岭振兴发展新突破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巩固统计督察成果,进一步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此次省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工作要求,把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与全市振兴发展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持续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确保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二)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有关政策。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统计违法警示案例,持续筑牢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防线。
(三)狠抓统计部门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定期听取统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统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统计工作持续深化改革发展提供全面保障。严格按照中央《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市县两级专业化、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四)提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进一步发挥统计调查、分析、监督职能。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统计培训力度和业务指导,强调统计调查的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升统计分析、预研预判能力,为科学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