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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审计局 时间:2025-01-06

  ——2024126日在铁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铁岭市审计局局长张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46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审议意见,要求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高质量做好审计整改“半篇文章”,市人大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办对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202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34项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毕17项,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制定了整改计划,正在逐步推进综合整改率在70%左右。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违规出借专户资金3000万元问题市财政已归还资金,将严格执行财政专户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专户资金

  2.未及时盘活存量资金2096.08万元问题因存量资金时间跨度长达12年,市财政局正积极查找相关账目,预计12月末整改完毕。

  3.未及时分配三保资金3496.09万元问题。已分配3262.24万元,剩余资金将尽快分配完毕。

  4.全市占用2023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25714.19万元问题。已拨付109218.98万元,其中:市本级31530.54万元、铁岭县9306.2万元、开原市7725.53万元、昌图县34734.36万元、西丰县20032.22万元、调兵山市992.43万元、银州区4452.74万元、经开区444.96万元。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将通过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等方式保障专项资金及时拨付

  另外,关于部分信访资金签批不规范、个别信访资金支出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已规范签批及支出程序,将按规定使用信访资金。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市民政局预算编制不合理问题。将结合实际加强调研,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2.3家单位财政财务支出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补齐资料等方式完成整改,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规范支出。

  3.2家单位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已清理完毕,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已梳理往来款项,上会研究进行清理

  4.2家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已将车辆入账;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将继续查找完善相关材料,尽快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

  另外,关于个别单位印章管理不合规公务用车派车单填报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完善制度加强学习、规范管理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粮食生产保障相关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资金管理方面

  1.应拨未拨9278.43问题。已拨付资金7378.83万元,其中:昌图县6084.03万元、西丰县12.6万元、调兵山市6.16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铁岭县已拨付457.04万元、开原市已拨付819万元,剩余资金将尽快拨付到位。

  2.开原市等5个县(市)区违规向194户已整户消亡的农户发放耕地地力补贴5.65万元问题

  3.调兵山市等6县(市)区违规向土地确权为非耕地的农户发放耕地地力补贴4.42万元问题

  4.开原市多发放大豆玉米生产者补贴、耕地地力补贴14.65万元问题

  上述24项问题,已全部追缴完毕。

  ——项目管理方面

  1.市农业良种试验站违规出租土地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已移送至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处理,目前正在办理中。

  2.铁岭县向1个投资额确认依据不足的项目拨付资金65.5万元问题已督促项目单位完善相关材料,严选实施主体,发挥资金效益

  3.西丰县、清河区存在超60岁人员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问题相关县区将优化培训人员年龄结构,杜绝此类问题

  (二)全市扶残助残政策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一是157人应享未享补贴;二是向64人重复发放两项补贴与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向74人重复发放两项补贴与高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三是向32名已死亡人员发放补贴;四是向13名残疾人证已注销或过期人员发放补贴。

  市县两级残联向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补贴,同时,取消不符合条件人员的保障资格并违规所得追缴完毕

  2.银州区超范围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9.95万元问题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杜绝类似问题

  3.3个县区向7名已死亡人员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问题已追缴完毕。

  4.开原市滞拨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57.4万元问题。已拨付43万元,剩余资金计划于20256月末拨付完毕

  另外,关于残疾人专职委员聘用工作不规范等问题。相关县区已制定管理办法,切实规范专职委员选聘工作

  (三)全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污水处理费征收不到位问题市住建局正在起草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将全面征收洗浴行业污水处理费。同时,已向符合征收条件的建筑施工用水项目征收污水处理费80.67万元。

  2.市本级及3个县(市)区未按标准征收299户污水处理费4.56万元问题将根据《辽宁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制定我市城市供水收费分类标准按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

  3.代收单位未及时上缴污水处理费393.65万元问题已上缴完毕。

  4.欠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代收单位手续费36379.14万元问题已拨付2417.99万元,剩余资金将逐步拨付。

  另外,针对银州区与开区同行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不统一问题将制定我市城市供水收费办法,统一征收标准。同时,住建部门编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建立污水处理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并开展追缴工作。

  (四)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昌图县、西丰县未按标准收取维修资金问题。已重新制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将按标准收取维修资金

  2.2个县区应收未收维修资金509.55万元问题相关县区正积极开展催缴工作

  3.未按规定收取或提取公有住房维修资金问题相关县区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公有住房维修资金收缴管理

  4.5个县(市)区未公开招标确定专户管理银行7个县(市)区违规将资金存放2家以上银行问题相关县区将依法依规确定专户管理银行,尽快将维修资金委托1家银行管理

  5.维修资金增值收益不高问题相关县区已与银行协商,合理确定存款利率,提高增值收益。

  6.挪用维修资金16502.65万元问题。已制定还款计划,逐步归还维修资金。

  针对部分县区维修资金使用程序不合规问题,已规范维修资金使用程序。针对入账票据不合规问题,已取得相关原始票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市政府责成市审计局继续跟踪监督,整改不到位,审计不销号。总之,市政府将进一步强化整改工作,压实各方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此件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