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审计局 时间:2025-01-06
——2024年12月6日在铁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铁岭市审计局局长张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审议意见,要求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为高质量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市人大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办,对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202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34项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毕17项,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制定了整改计划,正在逐步推进。综合整改率在70%左右。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违规出借专户资金3000万元问题。市财政已归还资金,将严格执行财政专户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专户资金。
2.未及时盘活存量资金2096.08万元问题。因存量资金时间跨度长达12年,市财政局正积极查找相关账目,预计12月末整改完毕。
3.未及时分配“三保”资金3496.09万元问题。已分配3262.24万元,剩余资金将尽快分配完毕。
4.全市占用2023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25714.19万元问题。已拨付109218.98万元,其中:市本级31530.54万元、铁岭县9306.2万元、开原市7725.53万元、昌图县34734.36万元、西丰县20032.22万元、调兵山市992.43万元、银州区4452.74万元、经开区444.96万元。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将通过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等方式保障专项资金及时拨付。
另外,关于部分信访资金签批不规范、个别信访资金支出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已规范签批及支出程序,将按规定使用信访资金。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市民政局预算编制不合理问题。将结合实际,加强调研,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2.3家单位财政财务支出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补齐资料等方式完成整改,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规范支出。
3.2家单位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已清理完毕,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已梳理往来款项,将上会研究进行清理。
4.2家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已将车辆入账;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将继续查找完善相关材料,尽快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
另外,关于个别单位印章管理不合规、公务用车派车单填报不规范等问题。相关单位已完善制度、加强学习、规范管理。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粮食生产保障相关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资金管理方面
1.应拨未拨9278.43万元问题。已拨付资金7378.83万元,其中:昌图县6084.03万元、西丰县12.6万元、调兵山市6.16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铁岭县已拨付457.04万元、开原市已拨付819万元,剩余资金将尽快拨付到位。
2.开原市等5个县(市)区违规向194户已整户消亡的农户发放耕地地力补贴5.65万元问题。
3.调兵山市等6个县(市)区违规向土地确权为非耕地的农户发放耕地地力补贴4.42万元问题。
4.开原市多发放大豆和玉米生产者补贴、耕地地力补贴14.65万元问题。
上述2至4项问题,已全部追缴完毕。
——项目管理方面
1.市农业良种试验站违规出租土地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已移送至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处理,目前正在办理中。
2.铁岭县向1个投资额确认依据不足的项目拨付资金65.5万元问题。已督促项目单位完善相关材料,将严选实施主体,发挥资金效益。
3.西丰县、清河区存在超60岁人员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问题。相关县区将优化培训人员年龄结构,杜绝此类问题。
(二)全市扶残助残政策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一是157人应享未享补贴;二是向64人重复发放两项补贴与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向74人重复发放两项补贴与高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三是向32名已死亡人员发放补贴;四是向13名残疾人证已注销或过期人员发放补贴。
市县两级残联已向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补贴,同时,取消不符合条件人员的保障资格并将违规所得追缴完毕。
2.银州区超范围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9.95万元问题。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杜绝类似问题。
3.3个县区向7名已死亡人员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问题。已追缴完毕。
4.开原市滞拨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57.4万元问题。已拨付43万元,剩余资金计划于2025年6月末拨付完毕。
另外,关于残疾人专职委员聘用工作不规范等问题。相关县区已制定管理办法,切实规范专职委员选聘工作。
(三)全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污水处理费征收不到位问题。市住建局正在起草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将全面征收洗浴行业污水处理费。同时,已向符合征收条件的建筑施工用水项目征收污水处理费80.67万元。
2.市本级及3个县(市)区未按标准征收299户污水处理费4.56万元问题。将根据《辽宁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制定我市城市供水收费分类标准,按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
3.代收单位未及时上缴污水处理费393.65万元问题。已上缴完毕。
4.欠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代收单位手续费等36379.14万元问题。已拨付2417.99万元,剩余资金将逐步拨付。
另外,针对银州区与经开区同一行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不统一问题。将制定我市城市供水收费办法,统一征收标准。同时,住建部门已编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建立污水处理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并开展追缴工作。
(四)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昌图县、西丰县未按标准收取维修资金问题。已重新制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将按标准收取维修资金。
2.2个县区应收未收维修资金509.55万元问题。相关县区正积极开展催缴工作。
3.未按规定收取或提取公有住房维修资金问题。相关县区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公有住房维修资金收缴管理。
4.5个县(市)区未公开招标确定专户管理银行;7个县(市)区违规将资金存放2家以上银行问题。相关县区将依法依规确定专户管理银行,尽快将维修资金委托1家银行管理。
5.维修资金增值收益不高问题。相关县区已与银行协商,合理确定存款利率,提高增值收益。
6.挪用维修资金16502.65万元问题。已制定还款计划,逐步归还维修资金。
针对部分县区维修资金使用程序不合规问题,已规范维修资金使用程序。针对入账票据不合规问题,已取得相关原始票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市政府责成市审计局继续跟踪监督,整改不到位,审计不销号。总之,市政府将进一步强化整改工作,压实各方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此件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