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4日
2023年11月17日12时40分左右,铁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铁岭鑫睿达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在为辽宁泰恒通源科技有限公司更换钢结构厂房房顶彩钢板时,作业人员踩坏透光彩钢板从15米左右高空坠落至地面,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左右。
事故发生后,经铁岭市人民政府同意,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成立了由铁岭市应急管理局、铁岭市总工会、铁岭市公安局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同志参加事故调查。
调查组通过调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形成了《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岭鑫睿达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11·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并提交铁岭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复。市政府于2024年3月20号下发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岭鑫睿达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11·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铁政[2024]10号),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依据《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铁岭市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岭鑫睿达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11·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形成《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岭鑫睿达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11·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7月8日,依据《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要求,市应急局会同市总工会、市公安局,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档案、现场核查及质询的方法,开展评估工作。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一)评估组成员
组长:市应急局局长于洪江
副组长:市应急局副局长杨春新
组员:市应急局调查统计科科长夏冰
市总工会劳保部部长徐颖
市公安局内保支队科长李旭
市应急局主任科员周吉
(二)评估内容
1.事故归档、备案及公布的情况;
2.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3.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4.事故责任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形成评估意见
(三)评估方法
1.听取铁岭鑫睿达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现状;
2.调阅铁岭鑫睿达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收集、整理有关见证材料,起草评估报告。
二、事故归档、备案及公布的情况
铁岭市应急管理局对事故调查卷与处罚卷进行了归档,共分1卷,于2024年5月6日在铁岭市政府官方网站对政府批复和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全文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共对1个事故责任单位、1名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
(一)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铁岭鑫睿达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擅自上岗作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导致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铁岭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法定程序对铁岭鑫睿达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理,于2024年5月7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铁)应急告〔2024〕调查4-1号),对其处以伍拾万的行政处罚,2024年5月2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铁)应急罚〔2024〕调查4-1号),铁岭鑫睿达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未缴纳罚款,正在等待行政诉讼期过,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1人)
佟兴明,鑫睿达钢结构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主要负责人有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导致重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铁岭县公安局于2024年4月30日立案侦查,于5月21日取保候审并移交审查起诉。
四、事故责任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铁岭鑫睿达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整改评估情况
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已关门,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
五、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认真吸取“10·20”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强化监管措施,压实监管责任,加强对监管企业的安全检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严格执法,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六、评估结论:
评估组通过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岭鑫睿达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11·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报告。
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岭鑫睿达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11·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