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1日
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事故有关责任单位、铁岭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5日7时45分许,辽宁琦昌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在为辽宁铁岭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饲料厂进行筒仓基坑建设时,土方发生滑坡,导致砖模墙倒塌,将进行清理垃圾的作业人员3名工人砸倒,导致两名工人受轻伤,1名工人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80万元左右。
事故发生后,铁岭市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有关部门抓紧事故调查。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受市政府委托,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组成了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检委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经过调查组成员会议讨论研究,形成了《铁岭辽宁琦昌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10·15”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并按程序呈报市政府批复。市政府于12月26号下发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铁岭辽宁琦昌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10·15”一般坍塌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铁政[2023]80号),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和责任的认定,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现将事故结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故处理建议
2、王维刚,琦昌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不到位,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处上一年年收入的40%的罚款,即人民币贰万叁千零肆拾元整。
3、徐磊,牧原农牧公司总经理,对新增3×3800T+1×250T筒仓项目未办理项目施工相关手续,擅自进行开工建设,负领导责任,建议牧原农牧公司依照公司内部规定予以调整。
4、辽宁铁岭牧原农牧限公司,未办理新增项目相关手续,擅自进行开工建设,导致施工现场缺少行业部门的安全监管。对琦昌建筑公司安全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琦昌建筑公司在砖模墙处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等问题。建议由铁岭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5、铁岭县人民政府,对城乡规划监管行业中职责划分不清楚,对铁岭县住建局和铁岭县自然资源局未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失察,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未办理新增项目相关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等问题。建议铁岭县人民政府向市安委会办公室进行书面检查明确监管职责,并对负有监管职责部门的有关人员予以处理。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技术措施建议
附件:铁岭辽宁琦昌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10·15”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铁岭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