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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铁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铁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梳理编制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要及时更新我市现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依托铁岭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有效衔接,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平稳、规范运行。
铁岭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和意义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2022年底前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7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辽宁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辽政发〔2022〕19号),要求各地区梳理编制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主要内容
市营商局组织各县(市)区和32个市(中、省)直有关部门,认真对照《辽宁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以下简称《省清单》)认领相关事项。经过研究论证,形成了《铁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清单》制定过程中,已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我市从《省清单》中认领350项行政许可。《清单》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341项;二是我省地方性法规设定9项。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梳理编制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制定的行政许可规范实施,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要及时更新我市现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依托铁岭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有效衔接,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平稳、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