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加快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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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铁岭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加快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政发[2018]3号 发布日期: 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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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加快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铁岭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

  

  铁岭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81号)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透明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市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与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一网办理、部门协同、整体联动,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格局,使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让政府服务更具智慧化,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工作原则

  (一)问题导向、创新突破。针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时间长、盖章多、材料多、收费多”等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政务服务目标和解决方案,优化政务服务架构、简化政务服务流程环节、完善政务服务机制。

  (二)总体设计、规范先行。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技术体系指南和省政府相关要求,全市统一实施覆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流程各环节的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科学建设、集约管理,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

  (三)统筹建设、分级使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集约化发展,市政府统筹规划建设基础性、公共性的政务服务基础设施,保障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需求,节省资金投入和运行维护管理资源。

  (四)信息共享、安全可靠。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推进资源整合,加强市县之间、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资源的技术安全能力,完善管理机制,全面保障运行和应用安全。

  (五)优化服务、注重实效。运用互联网思维,以数据开放、技术创新为着力点,推进实名认证,减少办事证明材料,提高与办事群众互动交流的效率。科学设计任务指标,加强政务服务水平的考核评估,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

  三、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一)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全面梳理面向社会公众的政务服务事项,完成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按照省政府编码规范,对我市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对应编码,所编码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列明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实施主体等内容。纳入目录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线上和线下办理方式区别划分,线下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要注明未上线原因。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规范办事指南要素标准。

  完成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工作,要列明办理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对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盖章等要求标注清楚,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参照省政府办事指南的要素标准,规范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要素标准。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县、乡三级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要集中全面公开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一)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建设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全市政务服务平台的统一入口,2018年6月底前要上线试运行。依据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在线预约、在线受理、在线办理、在线反馈。2019年12月底前,75%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2020年12月底前,全部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并与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资源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加快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整合。

  各县(市)区、各部门已建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及业务系统的,要于2018年6月底前与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未建设的县(市)区和部门原则上依托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展开建设。2020年10月底前,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整合至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统一身份认证,提供一站式服务,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避免重复分散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资源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水平。

  1.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推动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等技术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资源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利用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第三方平台服务。积极推进服务平台向移动终端和自助终端等延伸。建立健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体系,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行全流程动态监督。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资源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3.推动实体行政审批业务集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与网上服务融合。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职能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进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推进各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使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有关事项,做到线上线下服务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4.推进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融合。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应充分利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资源,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为群众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专家和场所等资源,加快推进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现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全流程实行公开透明和资源共享,2018年9月底前与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五)推进市政府网上办公系统建设。

  推动全市网上协同办公系统建设,以市政府协同办公和移动OA系统为基础,不断完善丰富功能,增加用户数量,拓宽服务内容。2018年12月底前在全市政府系统推广使用,实现办公业务网上办理、协同办理。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五、推进全市政务资源整合

  (一)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参照国务院、省政府政务信息共享体系建设标准,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交换共享,特别要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建设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梳理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按需求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放业务系统的实时数据接口,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通共享。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资源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统筹规划全市政务资源数据中心建设。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28号)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运用云计算理念规划市政府数据中心建设,遵循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运行维护、分级管理原则,实现全市政务数据资源集约化管理。未建设数据中心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可依托市政府数据中心开展业务系统建设;已经建设数据中心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要逐步向市政府数据中心整合。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资源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规划全市市情动态数据库。

  围绕政府决策需要,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充分整合投资项目、宏观经济、地理信息等数据资源,建设市情动态数据库,利用专业系统和智能分析模型,开展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和评估研判,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和服务。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托市政府数据中心平台资源,规划本地区动态数据库建设。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六、强化支撑体系建设

  (一)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1.清理和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建立技术标准规范。根据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和省政府相关要求,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相关技术标准,明确平台架构,以及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大数据应用等标准规范。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资源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

  (二)完善网络基础设施。

  启动县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2018年6月底前实现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外网接入全覆盖。2018年12月底前,实现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与省网互联互通。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城乡建设规划,市、县所有城市建成区实现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提升骨干网络容量和网间互通能力。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资源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

  按照国家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相关制度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原则,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网站、政务服务业务系统等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明确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不断提高平台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统筹、注重实效、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利用大数据辅助决策城市治理。协调推进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服务领域的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和协管常务副市长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编委办、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铁岭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推进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抓落实,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此项工作,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室牵头负责本地区、本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统筹推进、监督协调,明确工作部门、人员和职责,建立形成政务服务部门、信息化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考核监督。

  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深入了解服务情况,不断改进服务水平。

  市政府督查室要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分解工作任务。对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事项和任务完成时限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省政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和本方案的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参与和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议定事项。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加大培训推广力度。

  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的网上办事服务事项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互联网获取政务服务信息,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和所承担的相应工作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工作进度,加强衔接配合,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铁岭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铁岭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潘东波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田茂君  市政府秘书长

               吴亚权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赵元吉  市委网信办主任

              高文哲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兰  浩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马铁军  市财政局局长

              杜  妍  市行政中心管理办主任

              王晓玲  市编委办副主任

              王忠伟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赤宇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田会民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忠伟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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