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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支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铁岭市支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5—2027年)
为深入实施“文旅兴市”战略,做大做强文旅产业,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快乐文化”多元体验基地,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支持来铁投资发展文旅产业。加强项目招引力度,支持开展招商活动。对参与铁岭旅游投资建设的国内外知名旅游集团,根据实效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予以支持。
(二)支持文旅企业加快发展。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支持中小微文旅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对新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范围、正常生产经营并履行年报义务的文旅企业,给予适当奖补。支持企业“走出去”参加文旅部门主办的重要旅游展会。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三)推动提升文旅项目建设质量。对“文旅兴市”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给予支持。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文旅产业项目,根据实效给予适当奖补,奖补上限为100万元。
三、加大品牌创建力度
(四)鼓励景区提质升级。对新获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在省级财政奖补基础上,分别再配套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奖补。对新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补。
(五)支持文旅赋能城市更新。统筹城市更新与旅游资源、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对新获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的,在省级财政奖补基础上,配套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对新获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五星级旅游饭店的,在省级财政奖补基础上,分别再配套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对新获评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补。
(六)支持文旅助力乡村振兴。支持承办全国、全省乡村旅游文化活动。对新获评国家绿色旅游发展先行区、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在省级财政奖补基础上,分别再配套给予一次性60万元奖补。鼓励创建五星级温泉旅游企业、甲级旅游民宿、5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品牌。
(七)支持演艺行业发展。支持小品、小戏、二人转重点节目创排、展演、宣传等,支持优秀节目参加国家级和省级重大文化(文艺)活动,推动二人转走出去、扩市场。对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中国戏剧奖、中国曲艺牡丹奖等全国性重要文艺奖项的演出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补。
(八)支持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鼓励题材能体现铁岭文化元素的微短剧剧本创作,对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网络视听节目年度推优目录等国家级荣誉且上线播出的,给予版权方每部不超过30万元奖补。鼓励在铁岭取景拍摄制作微短剧,对纳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网络影视剧项目且铁岭元素突出、促进铁岭旅游宣传的微短剧,经审核给予每集1万元奖补,每部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九)支持文旅宣传推广。加强对铁岭旅游目的地的宣传推介,深化“来宇宙尽头回快乐老家”在主流媒体、新媒体的融合推介,塑造“快乐文化”城市品牌主题场景和视觉形象,积极参加文旅交易会、博览会、推介会等,借势宣传营销。组织开展重点客源市场宣传推广活动,加强区域协同合作。开展“文旅共创计划”,对与我市文旅官方账号联合发布且单条月播放量超50万的原创视频,单条奖补0.5万元。
四、支持扩大消费能级
(十)支持引客入铁。鼓励旅行社积极开拓境内外旅游市场,吸引更多游客来铁观光旅游,对采取包机、专列、大巴、组团自驾等引客形式的(大宗旅游接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补。
(十一)支持文旅促消费活动。举办系列文体旅促消费活动,实施消费惠民让利行动,推出文化和旅游消费券等优惠措施。支持举办、承办文体旅活动,对经批准举办或承办的国家、省级、市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根据实效进行奖补。
(十二)支持打造高质量文旅IP。开展文体旅融合发展消费新场景培育工作,对新获评辽宁省文体旅融合发展消费新场景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补。支持新引进(新设立)的文旅企业打造具有地方特点、民族特色的大型实景演艺秀,对优秀文旅演艺项目,在省级财政奖补的基础上,再配套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补。
五、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支持编制文旅规划(设计)。新编制全市文化和旅游规划、行动计划、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前期规划设计。
(十四)强化文旅服务质量。加大讲解员、导游员人才队伍培养力度,支持以赛代练,开展“五好”讲解员培养、“金牌导游”大赛等活动。大力弘扬铁岭饮食文化,鼓励各地结合地方美食特色,因地制宜举办“美味铁岭”消费周、“铁岭美食周”等特色餐饮促消费活动和评选活动,扩大铁岭美食知名度和影响力。逐步推动建立“金牌导游”“金牌厨师”个人工作室制度,打造铁岭旅游新名牌。
(十五)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升级改造重点景区道路及全市旅游交通标识体系,优化旅游公交线网布局。建设重点旅游风景道、自驾精品路、景观驿站。加强住宿保障,鼓励建设旅游酒店和精品民宿。支持完善城市游客集散中心、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及自驾营地等公共服务设施。
(十六)优化文旅市场环境。加强文旅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欺诈消费以及“黑导游”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业务培训及普法宣传力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促进行业诚信自律,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推进行业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建设。
六、加强要素保障
(十七)加强资金保障。用好市文化旅游发展专项等相关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发改、农业、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住建、林草等相关部门安排预算资金支出时,向文旅融合项目倾斜。
(十八)加强金融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文旅金融产品供给,支持文旅企业依规享受相应政策补贴。用好“辽宁文企贷”,帮助符合条件企业获得低息无抵押贷款。
(十九)加强用地保障。依法依规将文旅产业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市场主体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建设符合国家支持的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旅游集散体系、文化旅游休闲服务设施的,按规定可享受在五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
(二十)加强人才支撑。打造高质量人才集聚创新平台、开展精准引才服务,强化人才与产业的精准对接。支持文旅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建立创新基地或实训基地,为助力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文旅兴市”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执行期至2027年底。对符合本政策措施的事项,同时符合我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在同一年度内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旅兴市”战略,铁岭市结合文体旅融合发展实际,制定了《铁岭市支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5-2027)》。该措施旨在通过全方位政策保障举措,进一步激发文体旅产业融合活力,提升铁岭市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二、基本内容
《政策措施》共分为六个部分,涵盖培育市场主体、推进项目建设、加大品牌创建、扩大消费能级、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加大要素保障5项20条具体措施,保障文体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全方位提升。
三、措施特点
本政策措施是参照《辽宁省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并结合铁岭实际情况制定。其中品牌创建奖补对景区类按照不同标准,在省奖补基础上,分别再配套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奖补。对文旅赋能城市更新部分品牌,按照国家和省级品牌分别再配套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奖补。支持文旅助力乡村振兴部分,国家级品牌再配套奖补60万元等。本措施增加鼓励演艺和微短剧、视频创作,对获得全国重要文艺奖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补,鼓励体现铁岭文化元素的微短剧剧本创作和文旅宣传账号推广,对入选国家级荣誉并上线播出的剧本和达到播放量条数的原创视频,分别给予不同额度奖补。
四、实施保障
本政策由铁岭市“文旅兴市”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执行期为2025年至2027年底。政策实施过程中将加强动态评估,确保措施落地见效,助力铁岭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解读单位: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联系人:石鹤
联系电话:79877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