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8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对接国家及省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对接和交流合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聚焦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深入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以积极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加强与江苏淮安对口合作、推进与京津冀地区产业联动发展、拓展与哈长城市群合作新空间为战略重点,依托“一轴两带一区”、承接产业转移“飞地园区”等载体平台,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强与东北区域内协同互动,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铁岭新作为,为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实现铁岭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建立对接体制机制,加强规划和政策统筹衔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围绕国家和省战略需求及企业、投资者等经营主体的具体需求,实现精准对接。
2.坚持发挥优势、差异对接原则。发挥铁岭比较优势和特色基础,以产业园区为依托,优化区域功能布局,推进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差异化定位分工对接,实施“建链、强链、补链”工程,着力打造产业发展新优势。
3.坚持稳步推进、突出重点原则。围绕国家、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做好项目包装储备和项目的可行性评估研究,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稳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为战略对接提供有效抓手。
4.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引领原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托科技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强科技组织平台建设,提高创新效率。完善激励机制,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立和完善对接国家、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体制机制,在合作平台与载体、产业发展、对外开放、交通基础设施、资金融通、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等领域对接取得实质性进展,建成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差异化协同联通发展合作平台与承接载体。到2035年,对接国家、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协同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立,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目标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合作平台与载体对接
1.积极构建南融北联发展格局。充分发挥铁岭区位优势,以向南融入辽中南城市群、共建以沈阳为中心的现代化都市圈,向北联结哈长为切入点,推动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建设东北振兴发展增长极。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金融发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2.加快建设产业转移示范区。以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建设为切入点,加快推进包含铁岭在内的辽西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动承接非首都功能转移。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3.积极搭建对口合作平台。以强化与江苏淮安对口合作为切入点,以共建产业园区为平台,对接长江经济带建设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4.加快建设“一轴两带一区”。以建设“沈大哈长”沿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轴、辽河流域生态文明创新示范带、东部绿色经济带和创建全域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切入点,以深化科技创新合作和金融合作为重点,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学习借鉴改革创新先进经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创建新产业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发展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强产业发展对接
5.深化科技创新对接合作。积极融入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充分依托现有科技创新条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础、制造生产配套能力,建立健全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合作机制,加强与发达地区合作联系,吸引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总部等投资落户,推动共建研发中心、中试基地、成果转化中心,促进技术转移与科技人才交流,加快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孕育等方面合作。积极推动橡胶、阀门等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走出去,加快融入国际国内产业分工体系。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6.加强工业对接合作。以建设“沈大哈长”沿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轴为核心,重点聚焦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能源、原材料等“老字号”“原字号”传统优势产业,深入实施“建链、强链、补链”工程,推进产业链条化、集群化发展,抢抓“新基建”战略机遇,积极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加强数字技术赋能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等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做优做强医药和医疗器械制造业,培育壮大“新字号”,协同推进参与创新互动与产能合作,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主动接受辐射,着力打造国家战略对接关键平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政府
7.加强农业对接合作。复制京津冀等地区农业发展先进经验,出台农业发展政策,推进粮食和畜牧生产功能区、特色农业功能区、都市农业功能区、生态农业功能区建设,创建全域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发挥铁岭农业资源丰富的特殊优势,积极推进农产品物流贸易,打造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深度挖掘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潜力,开展农业领域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加强特色农副产品基地建设、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合作等方面务实合作,推动开展数字农业农村和智慧农业合作,积极引进外地资本入铁兴业。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8.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充分利用发达地区政治资源、央企总部集聚、港口、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要平台和优势,强化商务服务、物流等领域对接合作,积极引进相关服务标准、技术规范和商业模式,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以现代物流、金融、高技术服务、工程设计等为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培育服务外包、信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打造信息中心、大数据中心、电子商务中心、现代物流业服务中心、会展中心等。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9.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抓住发动机试验平台、沈阳燃汽轮机、沈飞搬迁项目建设等契机,引进一批航空零部件生产企业。加强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和应用,积极推进际华3523扩大产能,促进军民融合产业集聚发展,积极打造铁岭军民融合产业园。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对外开放对接
10.切实推进体制机制对接。引进推广发达地区体制机制创新经验,着力营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积极构建与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深度一体化市场体系,参与统筹谋划区域要素市场,强化金融创新对接合作,着力满足市场主体金融需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接。深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接,学习借鉴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经验和做法,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发展局,各县(市)区政府
11.积极推进中国铁岭北方陆港建设。主动融入东北亚经贸合作中心枢纽建设,深度对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整合东北物流城、保税物流中心、沈铁货运中心资源,建设中国铁岭北方陆港,以辐射周边、服务东北、联通国际为目标,着力构建具备信息发布、车辆停泊、仓储配送、商品展示、车辆备载等多功能的通关便利、服务配套的综合性物流园区,打造大连、营口等海港支线港和“沈大哈长”物流大通道上的重要节点。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现代物流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12.积极搭建投资合作平台。主动参与全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招商引资促进周活动,加强与长江经济带、粤港澳等地区“走出去”联盟合作,借助海外商会、协会力量,推进铁岭装备、技术及服务“借船出海”,共同开拓海外市场。创新“飞地园区”引资模式,创建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探索建立承接京津冀、南淮铁、蒙俄、日韩和军民融合等“飞地产业园”,积极推进“飞地”招商。加强与江苏淮安对口合作,共建铁岭—淮安产业园区。拓展与“哈长”城市群合作空间,推进“铁四通辽”经济协作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对接
13.积极推进铁岭与沈阳交通运输一体化。加快沈铁城际铁路建设,深化铁岭与沈阳的融合发展;推动沈阳至金宝屯铁路(调兵山段)建设,加快建设调兵山与高铁、高速公路出入口的连接公路;提档升级铁岭东部山区交通通道,加强同抚顺的连接;加快推进铁岭县、昌图县、西丰县通用机场建设,构建陆空立体交通运输网络,提升与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互联互通水平。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4.完善内外联通的交通网络。提级改造国道京抚线,实施凡河至平顶堡段绕城改线工程和开原市、清河区绕城改线工程,升级改造开原—西丰铁路,建设西丰—新宾和开原—康平高速公路,推进铁岭西部大通道建设,提档升级铁岭连接蒙东、吉林公路,建设新三线三期工程,提高运输服务水平。完善交通网络,建设省道西二线和西二线辽河特大桥,推进骨干通道扩容改造,贯通近郊地区公交线路,建设乡镇与高铁站、高速公路出入口连线,完善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的道路建设,建设畅通旅游道路,增强区域服务功能。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5.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围绕全市城镇化总体布局,完善中心城区、县城、乡镇间交通网络,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公路等级,加快推进乡村公路新改建和维修改造,建设县域城乡一体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城市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提升步行、自行车等出行品质,完善无障碍设施。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加强充电、加氢、加气和公交站点等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强公共服务对接
16.推动优质教育合作发展。探索建立与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教育协同发展体系,积极推进在铁岭建立本科大学校区,整合区域内高等教育资源,发展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合作,积极引入国有企业和民营资本办学,面向北京、上海、广东、沈阳等重点地区市场需求,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和特色职业教育园区,打造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平台。主动争取省教育行政部门支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制定出台财政、融资、土地和产教融合等系列配套政策,支持本地教育发展,落实支持教育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发展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17.加强医疗产业合作。积极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对接省属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合作,加强专科共建、技术交流和业务合作,建设多学科、多专业专科医疗联盟。大力推进辽宁健康影像云项目铁岭平台建设,共享都市圈医疗资源。与中国医科大学积极开展战略合作,推动市中心医院晋升为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学院。积极推进铁岭卫生职业学院与辽宁中医药大学和沈阳医学院开展合作。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深化中医药领域合作。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18.建设康养旅居城市。积极引入先进地区“科学养老”理念和管理运营模式,充分利用铁岭山水、温泉、湿地、森林等资源,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实践康养结合新模式、新路径,建设具有铁岭特色的康养服务体系,发展特色康养旅居服务。依托凡河新区做强莲花湿地度假旅游品牌,推进西丰生态郡、养生谷、健康城建设,重点建设调兵山、清河温泉养老地产,积极融入辽东绿色经济带建设,打造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康养旅居城市。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9.扩大文化合作交流。加强遗迹遗址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合作,推进文艺演出、创意设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文化产业合作,在项目对接、展示交易、创业孵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深度开发彰显铁岭文化旅游特色的旅游品牌和线路。选派优秀干部人才到发达地区学习、交流、培训、挂职锻炼,解放思想,开阔视野。积极推动区域间青少年研学旅游合作。合作发展冰雪经济,培育冰雪装备产业,积极吸引南客北来。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加强生态建设对接
20.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经验,以省创建辽河国家公园为契机,争创辽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带。加强东部生态功能区建设,积极融入辽东绿色经济带。加强农田防护林和“三北”防护林带建设,巩固西北生态屏障。实施矿山综合治理,推进调兵山采煤沉陷区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21.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政策措施,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乡村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力度,稳步改善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功能。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对接国家、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全过程。各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落实工作责任、主动开展对接。在市级层面对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意见推进具体对接工作。
(二)完善对接机制。加强政策沟通与衔接,形成以政府高层互访为引领、以战略沟通为重点、以项目合作为载体的长效政策沟通机制和平台。建立部门日常性对接合作机制,共同协商推进本领域具体对接任务。
(三)加大政策支持。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依法给予市级权限内最大限度的支持,优先保障合作项目的资金、土地等需求。积极争取国家、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部分特殊性政策落地铁岭。
(四)强化督查考评。依据省绩效评价体系,将对接国家、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进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推进落实。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