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铁岭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积极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一步推动全市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政办发﹝2005﹞13号),我市对2021年申报认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市场主体进行了形式审查和实地考察。经审查,认定铁岭市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为第十二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第十二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享受有关扶持政策的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扶持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面提升全市农业全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珍惜荣誉,提升能力,为全市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富裕富足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铁岭市第十二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铁岭市第十二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1. 铁岭市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辽宁长盛源食品有限公司
3. 昌图瑞程农牧有限公司
4. 昌图鑫峰食品有限公司
5. 西丰民和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