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6日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气象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气象工作的意见》(辽政发〔2020〕24号)精神,着力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助力铁岭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根本方向,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铁岭提供坚实的气象服务保障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系统完备、开放融合、普惠高质,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95%,天气预报准确率达90%,气象服务铁岭“一轴两带一区”发展布局成效显著,气象保障乡村振兴、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居全省先进行列。到2035年,建成以智慧气象为标志、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全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践成为气象强国辽宁践行实验区的生动典范。
二、重点任务
(三)强化科技创新。将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生态与农业气象等科技创新工作纳入全市科技创新体系,支持开展暴雨、大风及强对流等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和智慧农业气象服务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气象业务服务中的应用,强化气象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四)推进精密监测。优化完善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在铁岭东部山区、辽河铁岭段、市中心城区、中小水库、A级景区等区域加密建设地面气象观测站12个以上,融入东北冷涡野外观测试验基地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园区微气候观测站3个。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推动铁岭国家气象观测站迁建。增建X波段天气雷达1部并参与全省雷达协同组网。推进风云3号、4号系列卫星及多源融合实况产品应用,实现全时全域全要素气象综合监测,完善观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增强气象装备智能化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发展精准预报。发展中小尺度突发灾害性天气智能判识与监测预警业务,推进时间分辨率1小时、空间分辨率1至3公里智能网格预报业务应用,加强暴雨、雷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发展春季透雨、伏旱、倒春寒、连阴雨等农业气象灾害预测业务。加强多行业大数据综合分析及应用,发展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深化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开展辽河、清河、柴河流域及南城子、榛子岭等水库集汇水区精细化面雨量预报。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六)强化精细服务。推动气象服务数字化转型,实现需求智能感知、产品按需制作、服务精准推送。构建气象服务产品库,建设运行集约、功能完备的气象服务制作系统,发展气象服务融媒体传播平台,提升全媒体气象服务产品制作水平。丰富民生热点气象服务产品。健全城市、农村气象信息发布网络,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拓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升发布速率和覆盖范围,强化现场应急气象保障。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七)加强信息支撑。升级市、县两级高清智能化视频会商和气象灾害综合监控展示系统。升级新一代气象通信网络,完善气象信息网络安全边界防护系统。加快推进气象工作融入“数字政府”“云上铁岭”建设,发挥气象信息在数字经济、防灾减灾、粮食安全、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等领域的保障作用。推进“云+端”模式气象大数据应用系统研发,实现气象数据跨平台多场景智慧应用。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信息和大数据中心
(八)保护生命安全。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系,构建社会全媒体资源精准、直达和广覆盖的气象信息传播体系,健全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传播“绿色通道”和“叫应”机制,推动预警信息发布到村到户到人。完善气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间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和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完善防雷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防雷安全管理措施。推进分灾种的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成果应用。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全域科普宣传教育体系。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九)服务生产发展。推进气象与各行业的融合发展,增强交通、能源、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开展城市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发展区域的气候可行性论证。保障粮食安全,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气象服务能力,实现直通式气象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强化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作业能力,提升粮食主产区人工增雨和防雹作业能力。开展面向城市供水、供电、供暖、供气、交通和智能管理的专项气象服务,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促进生活富裕。推进城乡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实施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专项,建设现代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打造“气候好产品”等系列气候标志品牌,开展铁岭榛子、花生、中草药、烟叶等优质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工作。发展农业天气指数保险业务。打造气候康养、避暑胜地等乡村生态宜居宜游气候名片,开展健康生活、旅游康养等气象指数服务和流行病发生气象服务。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保障生态良好。打好蓝天保卫战,积极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增建辽河国家公园气象监测站点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各2个,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对东部生态功能区和辽河国家公园湿地生态水源涵养作用。推进辽北地区新一轮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普查评估,建立高分辨率的风能资源和太阳能资源图谱,建立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气象预测系统。开发气候变化背景下粮食稳产增产提质气象保障关键技术,开展气候变化对农业、水资源、人体健康等的风险评估。开展甲烷等温室气体监测。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政府各项工作同推进、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快推进地方气象相关政策体系建设,气象行政执法事项纳入地方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
(十四)加强政策保障。进一步完善与现行气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双重计划体制和相应的财务渠道。切实加大对气象灾害风险普查以及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气象站点迁移等地方投资力度,将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所建设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投资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按照中央和地方对气象部门经费保障范围的有关规定,保障气象部门职工应享受的各项待遇与当地机关事业单位相同,做好气象部门职工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持气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经常性业务项目的建设和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
(十五)加强人才支撑。加大气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将气象高层次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工程和人才培养计划。支持气象部门与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及国际气象机构合作交流。推进“青云”气象人才计划实施。将各级气象领导干部培训纳入地方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统筹安排,支持气象部门与地方开展干部交流,不断改善人才和干部队伍结构。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党校
铁岭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