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0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

  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积极促进消费提质扩容

  1. 引导商贸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继续开展发放“惠民消费送券”活动,引导零售企业开展让利促销及店庆优惠活动。鼓励银行、第三方平台等金融机构与实体商户合作,制定储蓄卡、信用卡、会员卡等持卡消费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发展局,各县(市)区政府(列首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 鼓励培育消费新热点。积极打造城市夜经济圈,积极打造商业、餐饮等特色消费街区,发展特色化、便民化“小店经济”。推广应用“中央厨房+线下配送”餐饮业新模式。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3. 促进居民住房消费。加快新建商品房上市销售,举办2020年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全面落实房地产交易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家装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4. 提振汽车及成品油消费。开展汽车优惠促销活动,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举办秋季现代农机装备展示交易会,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油品促销活动范围和优惠力度。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5. 扩大家政服务消费。建设“互联网+”服务平台,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健全家政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推动建立家政服务信用体系,鼓励家政服务进社区。鼓励搭建家政服务企业与贫困劳动力供需对接平台。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政府

  6. 优化养老、托育服务消费。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养老机构财税优惠政策。增设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推进凡河新区有巢氏市政花园广场、常青郡等小区普惠幼儿园建设进程。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7. 完善教育服务消费。鼓励教育服务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教育培训机构安全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开展课后、午间学生托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8. 促进文旅融合消费。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游、乡村游,发放惠民文化和旅游消费券,精心设计一日游、两日游精品旅游线路,推出一批文化旅游产品,实施“百万市民游新城”和“引客入铁”活动,打造“四季旅游城市”。落实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开展“百万知青铁岭行”活动。开展摄影大赛和全民阅读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联,各县(市)区政府

  9. 推进康养休闲消费。打造康养休闲消费核心圈和目的地,鼓励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鼓励有条件地区创建康养休闲消费特色小镇。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10. 扩大体育消费。举办国际徒步大会、自行车环湖比赛、半程马拉松比赛、全民健身舞大赛、军体校射箭表演等各类体育赛事,以新兴时尚运动引领体育消费,丰富体育消费产品。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各县(市)区政府

  11. 开展节会消费活动。适时举办“荷花节”“农民丰收节”“榛子节”“科创周”等节会活动,鼓励县(市)区筹办特色促消费节会活动,拉动消费快速提升。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着力推进自主产品消费

  12. 扩大工业产品消费。实施全市重点工业产品推广应用目录,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使用地工产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13. 推动农产品消费。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农产品电商服务商圈,与大型物流企业深入对接,有效降低商品流通成本。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平台,加强铁岭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扩大自主品牌消费。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14. 加大扶贫消费。建立扶贫产品名录。鼓励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农副产品。开展扶贫产品互联网促销活动,扩大扶贫产品网络销售规模。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快推进“智能+”数字消费

  15. 建设新型信息网络基础设施。落实《铁岭市加快5G通信网络投资建设工作方案》,实施5G网络覆盖工程,支持智慧平台、清河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办,各县(市)区政府

  16. 推广应用“5G+工业互联网”。建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组织申报“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和示范园区,鼓励企业应用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积极推进森林防火监控、环保监控、河道监控等5G应用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17. 培育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制定直播电商和“地摊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加快“互联网+实体商贸”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本土网络销售平台建设。鼓励党政主要领导直播带货,支持抖音、快手等直播经济,创建“网红小镇”,举办网红产业经济论坛,评选十大网红人才,全面带动实体消费。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加快设立生猪期货交割库。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18. 加快推动信息消费。筹办信息消费节等活动,鼓励促进新型信息产品升级消费,开展信息消费商圈行、社区行、校园行、企业行等体验升级活动,支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光纤入户,实施宽带提速工程,建设为农综合信息服务系统,降低城乡信息网络使用成本。

  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办、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19. 鼓励绿色消费。创建绿色商场,引导流通企业增设绿色产品专区。支持绿色节能环保消费,鼓励流通企业回收、处置废旧电子电器产品。拓展新能源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通信管理办,各县(市)区政府

  四、稳步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20. 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实施“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扩大继续教育培训规模。加大铁岭卫生职业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实训基地建设,有序推进昌图县职业教育基地等实训平台建设。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孵化器建设。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21.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落实保障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大病医保报销政策,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鼓励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稳定农民工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22.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职工分段休假、错峰休假,倡导结合法定节假日安排旅游休假。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强组织保障

  23.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建设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市级平台,落实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24.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融资品种,实施“百亿送贷行动”,拓宽消费渠道。

  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民银行,各县(市)区政府

  25. 提振消费信心。宣传消费政策,推介特色商品,定期发布各地区、各部门消费活动阶段性成果,营造消费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政府

  26. 鼓励带头消费购物。鼓励领导干部带头进商场、逛夜市、进饭店,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开展旅游、餐饮、购物消费。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市)区政府

  27. 强化财政支持。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大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财政支出。实施促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完善担保体系建设。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消费载体建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28. 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铁岭最美、铁岭最优、铁岭最好系列宣传活动,组织铁岭美食、美景、美品及铁岭好礼等大众评选,并对获评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各县(市)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