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1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年铁岭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铁岭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铁岭市落实“菜篮子”
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等13部门《关于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的通知》(辽农市〔2020〕53号)要求,完成各项考核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科学规划“菜篮子”产品生产布局,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优化调整“菜篮子”产品结构,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城乡农产品市场建设,改革创新调控保障机制;提高“菜篮子”产品市场供给能力,切实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二)具体目标。
1. 生产能力
——蔬菜播种面积。蔬菜播种面积(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草莓,下同)必保完成27.4万亩,力争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28.77万亩。
——蔬菜产量。蔬菜产量必保76.88万吨,力争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80.72万吨。
——肉类总产量。猪、牛、羊、禽等肉类总产量必保完成47.41万吨,力争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48.36万吨。
——水产品产量。水产品产量必保完成1.86万吨,力争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1.92万吨。
2. 市场流通能力
——完善批发市场规划布局。2020年底前制定或完善全市“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的布局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市城市建设规划。
——规范批发市场建设。“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场地布局合理,交易厅(棚)、冷藏保鲜等设施齐全,开展质量安全检测,管理规范、收费合法合规,具有公益性。
——优化调整零售网点结构及密度。2020年底前全市拥有1个以上符合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标准的连锁零售企业,拥有1个以上具有公益性的农产品连锁零售企业,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2个以上“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力争平均每个行政社区增加2个零售网点。
3. 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加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有农产品监管执法机构,农产品监管有经费保障,“两品一标”认证个数达到44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必保完成省级农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抽检任务,力争超额50%完成抽检任务,强化检打联动机制,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开展工作。
——提升“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蔬菜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力争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97%;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力争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97%;产地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必保达到98%,力争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100%。
——建立健全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稳定运行的肉类蔬菜追溯体系,覆盖率必保达到50%,力争达到100%。开展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宣传活动必保达到4次以上。
4. 调控保障能力
——制定实施“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调控、市场流通、消费者补贴和应急调控预案等方面的政策。
——控制好“菜篮子”价格上涨幅度,力争“菜篮子”价格指标数在全省(沈阳、大连除外)12个市中排名前五。
——加强“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建设,确定耐贮蔬菜、肉类的储备品种和数量,建立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
——完善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建立蔬菜、肉类、水果、蛋、奶、水产品全产业链信息监测预警队伍和监测体系,构建市级“菜篮子”产品信息发布平台,并每日发布信息。
——强化“菜篮子”工程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由政府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的“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建设。
1. 加快提高蔬菜生产能力。优化蔬菜生产布局,规划建设国道102线和新三线两个蔬菜产业带,加强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新增设施蔬菜面积15000亩。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施蔬菜农业建设。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品质和产量。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2. 稳步推进畜牧产业发展。推进生猪规模化养殖,稳定发展生猪生产,全年生猪出栏380万头,规模化养殖率由30%上升到50%。做好规划布局,大力推进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3个生猪主产县规模化和标准化养殖。引进牧原集团、温氏集团等2—3家种养加一体化大型企业,加快向全产业链、一体化、深加工、生态环保方向发展。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恢复生猪等肉类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加强对重点牛、羊、禽养殖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大型养殖基地的政策扶持,稳定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水平。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3. 保持水产品产量稳定。巩固渔业生产,积极推广和引进水产品更新改良项目,辐射和带动全市水产养殖结构调整,提升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效益,调动水产养殖单位生产积极性,增加渔业的投入。加大水产品苗种产地的检疫力度,鼓励和发展绿色水产生产,保持水产品产量的稳定。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二)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4. 优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按照优化整合存量、适度控制增量的原则,以推动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为重点,以培育建设跨区域、综合性大型现代化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为核心,重点开展农产品一级批发市场建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5. 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加强对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建设的指导,强化交易厅(棚)、冷藏保鲜、卫生安全等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市场经营主体设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并配备相关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日常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加强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加大对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6. 推进零售网点建设。开展农产品销售网点建设,提升服务功能、调控功能、辐射能力、便民化程度和覆盖率。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便民菜店等肉蛋菜流通新型业态,确保全市每个行政社区“菜篮子”零售网点数量达标。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三)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7.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有效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大对市场上食用农产品的安全风险监测力度。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机制。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逐步建立完善的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健全“菜篮子”商品经营者信用体系,建立生产、经营开办者依法登记以及黑名单退市、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信用监管机制,实行分类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和监督抽查,深化突出问题治理,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检打联动,加强检验检测和溯源查处,严厉打击扰乱“菜篮子”市场运行秩序的行为,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开展各项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8. 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推进产管并举,强化生产指导,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年度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9. 实施产品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制定“菜篮子”商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规范,全面推进我市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建立起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产品可召回、以企业为实施主体的“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建立完善日常运行维护和经费保障机制。建立覆盖全市的“菜篮子”商品质量追溯公共信息平台,促进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监管信息共享。在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稳定运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不断扩大追溯覆盖面,覆盖率达到50%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四)健全“菜篮子”产品调控保障机制。
10. 制定调控政策。制定并实施“菜篮子”产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合作社建设、政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政策。采取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培育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大流通调控政策的实施力度。制定并适时启动消费者补贴政策,“菜篮子”产品价格过高时采取发放低收入人群补贴、投放储备品等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制定完善“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铁岭银保监分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11. 完善储备制度。按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立猪肉储备制度,确保承储企业运营良好,库存量充足。以依托骨干企业、市场化运作为储备原则,实行冬春蔬菜动态储备,保障市场供应。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铁岭银保监分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12. 建立信息平台。整合各部门相关职能,组建“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专业队伍,构建监测指标体系,及时掌握我市市场供应、批发零售等环节情况,建立日监测、日报告制度,形成“及时监测、准确分析、科学预测、快速反应”的信息监测预警机制;推进铁岭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做好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铁岭银保监分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成立铁岭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协助分管农业的副秘书长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发展局、铁岭银保监分局、国家统计局铁岭调查队等部门和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本地“菜篮子”工程发展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业、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产地蔬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负责渔业生产基地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支持“菜篮子”工程的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向上争取“菜篮子”工程补助资金。市商务局负责“菜篮子”市场流通能力及追溯体系建设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依法查处“菜篮子”食品安全方面的重大事故和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市金融发展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的金融支持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做好相关任务落实工作。
(三)出台政策,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将蔬菜生产基地和批发零售等流通设施及网点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改、各负其责”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避免无序、重复建设,确保投资一片,建成一片,成效一片。要鼓励和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大户投资“菜篮子”工程建设。引导商业银行在县域增设分支机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建设农村金融便利店。增加金融机构三农信贷投放,发挥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作用,着力解决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融资担保能力不足问题。探索建立“菜篮子”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大对农产品市场建设等“菜篮子”工程项目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全面落实“菜篮子”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效率。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考核机制,及时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定期对“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督导检查,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市政府。同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探索有针对性的举措,确保完成省考核指标各项任务。
附件:铁岭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铁岭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隋显利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毛育勤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张啸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文哲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文林 市民政局局长
马铁军 市财政局局长
王永利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利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大禹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苗 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福罡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磊 市商务局局长
李卓见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刘 库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傅佐凯 市统计局局长
刘胜和 市金融发展局局长
李国强 国家统计局铁岭调查队队长
张洪泉 铁岭县县长
陈敬满 开原市市长
杨成田 昌图县县长
范 磊 西丰县县长
焦 健 调兵山市市长
李铁刚 银州区区长
马 天 清河区区长
王余利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杰 市公安局副局长
冯志强 铁岭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福罡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余利同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亢锦波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