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3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铁岭市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市开展消费扶贫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切实解决贫困地区产品销路窄、组织化程度低、质优价不优、增产不增收等突出问题,帮助贫困群众实现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服务变劳务,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围绕促进全市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省内“五大区域”,国家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发展战略,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范围。重点面向全市216个贫困村及8692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消费扶贫。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组织动员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扩大对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逐步构建起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的常态化机制,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二、重点工作

  (一)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

  1. 动员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消费扶贫。鼓励引导党政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单位的食堂、餐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贫困地区农、畜产品,优先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聘用保洁、保安等工勤人员。积极建立定点定向采购生产基地,作为产业扶贫和定点扶贫的重要措施,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鼓励各级工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到贫困地区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和到贫困地区旅游。积极组织参加市级层面以上的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展销会、推介会等推销活动,推动供需双方精准对接。鼓励民营企业“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积极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铁岭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市级银行金融机构等,各县(市)区政府]

  2. 充分发挥驻村帮扶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树立“买贫困地区产品,献扶贫济困爱心”理念,动员各级帮扶力量帮助贫困群众销售农产品。包村帮扶单位、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要对所帮扶的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需求进行摸底。帮扶干部要主动服务、做好协调工作,结合农副产品生长成熟、手工艺品生产制作等情况,逐一对所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需求进行统计,及时指导贫困户按照市场价格销售。协调组织参加区域性农产品展销会、商品贸易博览会,积极搭建营销平台。发挥帮扶队伍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帮扶对象产品进行宣传、代言,开展熟人销售,通过朋友圈等新媒体平台和各类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推荐产品,拓展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办等,各县(市)区政府]

  (二)大力拓宽贫困地区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

  1. 借助现有平台直销。广泛开展“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鼓励和引导在区域性品牌超市、商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车站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开设我市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方便消费者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同时,发挥高速公路服务区优势,在服务区设置扶贫商品专区、专柜,并利用高速公路广告资源、新兴媒体等平台拓宽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扶贫办、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2. 依托电子商务营销。建立覆盖全市各县(市)区的综合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网络,拓展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有效整合贫困地区农产品市场资源,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采销模式,以“铁岭大米”“铁岭花生”“铁岭榛子”等18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为重点,积极推进与京东、阿里巴巴等知名电商企业的合作,助力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卖得远”。鼓励贫困地区搭载省内“邮乐网”等电商平台,建立铁岭扶贫专卖店、产品体验店和扶贫频道,扩大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3. 利用展销平台推销。借助国家、省、市各级各类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等多种平台,展销贫困地区农产品,同时充分发挥贫困地区产品原产地、品种全、货源新、纯天然、无污染等独特优势,与有大宗需求的省份、城市进行对接推介,建立直接销售渠道。乡、村要组织名优农产品展销会,打造产业合作平台,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助力更多农产品快捷顺畅“出村进城”,多途径增加贫困人口收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工商联,各县(市)区政府]

  4. 开展农产品直销。打造贫困地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集配中心,建立上下游联动发展机制,健全完善从农产品生产到批发再到零售终端的全链条农产品市场体系。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与贫困地区农村合作社、农户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产销对接活动。发展定制型消费扶贫,引导贫困地区农户由“产什么卖什么”转向“市场需要什么种什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三)提升贫困地区产品供给质量和劳务输出水平。

  1. 构建区域性特色品牌。积极采取共享共用共推等方式,合力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提高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辨识度、知名度和美誉度。以优质、安全、绿色为导向,打造贫困地区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鼓励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等“两品一标”的申请和认证。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着力打造铁岭大米、西丰鹿茸、铁岭榛子、昌图黑猪等一批叫得响、信得过的区域公共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2. 完善流通服务网点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节点基地建设,扩大农产品流通渠道,鼓励贫困地区因地制宜新建或改建一批产地仓、气调库、冷藏冷冻保鲜库等设施,促进农产品冷链运输、低温配送、冷链销售等上下游衔接。推动电子商务和快递协同发展,优化贫困地区快递资源配置,健全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便民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快递物流网络。推进“邮乐购”站点建设,不断推进邮政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逐步增加“邮乐购”农村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一网多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3. 开展劳务就业推广。结合贫困地区的产业特色,开展因地制宜、因产制宜的特色培训,带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供需岗位信息对接、岗前技能培训、劳务权益保护等服务,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健全完善劳务输出对接平台,通过社会中介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征集岗位信息,结合用工实际,开展符合人员需求的培训,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人”。组织“春风行动”等各类招聘会,动员各类企业在各乡镇招工,优先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政府]

  (四)推进乡村休闲旅游提质升级。

  1. 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大贫困地区乡村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围绕提高贫困地区休闲观光农业和旅游基础设施保障能力,逐步改善乡村旅游道路、休闲观光步道、通村公路等通行设施,提高交通通达性和游客便利度。加强对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容村貌整治,深入实施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三改一整”工程,改善旅游接待条件。全面提升旅游景区的支撑保障能力,改善供电、供水、通信、消防、环境卫生等基础条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2. 打造特色旅游。深入挖掘四季旅游资源,丰富四季旅游产品。引导贫困地区特色产品进景区,在我市旅游景点设立贫困村农特产品专区,打造富有铁岭特色的农产品、手工艺品、畜产品等旅游产品品牌,进行推介宣传销售。鼓励铁岭市文化旅游产业联盟成员单位与有旅游资源的贫困村对接,做大做强休闲观光农业、生态旅游、特色文化旅游和康养项目,升级旅游体验,实现旅游扶贫与消费扶贫的高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消费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切实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本地区消费扶贫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工作机制,指导贫困村开展消费扶贫工作。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干部和帮扶队伍作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重点做好农产品认定、推荐工作,实行产品名录制度,保证产品质量,积极参加各类营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二)优化品牌服务。加快推进农产品生产销售向品牌化方向发展,引导和促进农产品健康消费。鼓励农业品牌企业、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开展订单式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用好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原产地品牌建设与保护等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各乡(镇)推进“两品一标”建设,增强农产品品牌的竞争力。加大消费扶贫销售前、销售中、销售后全程管理服务力度,推广优特产品,保障产品质量,创新营销方式,拓展销售渠道,保障贫困群众全面脱贫增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质量安全。引导贫困村牢固树立诚信经营促脱贫理念,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确保消费者购买到优质放心产品。要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农资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奖优罚劣,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要加大市场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借消费扶贫之名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牟取私利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加大推介力度,提升扶贫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推动农产品顺畅销售。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选树一批消费扶贫工作突出的机关单位、企业、合作社、诚信贫困户进行宣传表彰,引领带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消费扶贫活动,营造“人人参与消费扶贫,人人支持消费扶贫,人人宣传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等,各县(市)区政府]

  (五)强化督促落实。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等,各县(市)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