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8日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

  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对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铁岭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 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

  和责任分工方案

  一、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左右。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以上。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通信管理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单位GDP能耗持续降低。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全力做好“六稳”工作,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全面落实中央宏观经济政策。

  1. 用好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主动争取专项债券。省本级一般性支出压缩15%,增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能力。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多管齐下稳定和扩大就业。

  1. 城镇新增就业42万人,抓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保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多渠道灵活就业,拓展就业新空间。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做好转岗转业培训。

  牵头领导:李德新、李云波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

  1. 聚焦民生导向,加快实施一批补短板、调结构、惠民生重大项目。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通信管理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抓好108个工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做好交通强国试点工作。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抓好辽西北供水二期重点项目。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支持各市建设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完善市政管网、城市停车场和充电桩、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动消费稳定增长。

  1. 积极培育消费热点,重点扩大实物商品消费,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完善便利店、社区菜市场等便民消费设施,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功能,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加快培育“小店经济”,持续扩大文化、体育等领域消费。积极发展农村电商,繁荣活跃农村市场。

  牵头领导:张东明、杜  妍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

  1. 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实施“双量增长”计划,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外贸基地。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优化通关环境。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保持进出口总额占全国份额不减。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认真实施《外商投资法》,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左右。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一)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

  1. 坚决完成1.42万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着力做好年收入5000元以下人群的帮扶工作。稳定脱贫政策,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考核验收,务必保质保量,巩固脱贫成果。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

  1. 坚决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任务。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80天以上,PM2.5浓度下降到39微克/立方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深入推进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实施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持续推进渤海辽宁段综合治理,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确保近岸水质稳定向好。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283万亩。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守住生态环境红线。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 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属地处置和维稳第一责任,加强高负债企业、P2P平台风险排查。

  牵头领导:艾红卫

  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铁岭银保监分局

  1. 稳妥有序推进城商行和农信社改革。

  牵头领导:艾红卫

  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局

  责任单位:市农信社、市人民银行、铁岭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强化防范化解各方面风险的责任落实,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牵头领导:李德新、毕诗方、李云波、张东明、艾红卫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发展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人民银行、铁岭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一)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1. 全面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牵头领导:李德新、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深入开展“五矿共治”专项行动,加大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力度。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分产业制定务实举措,推动石化产业向高端化延伸,加快建设国家石化产业基地。

  牵头领导:李德新、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强化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上尽上”。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着力整治政务服务难点痛点堵点,优化营商环境要从提高效率向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转变,不仅要办得快,更要办得好。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打造“时时好、事事好、处处好、人人好”的营商环境。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1. 持续推进国企瘦身健体、提质增效。

  牵头领导:毕诗方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支持驻辽央企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

  牵头领导:毕诗方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1. 落实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在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市场准入。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国网铁岭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支持直接融资,完善担保及再担保体系,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牵头领导:艾红卫

  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铁岭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营造创新创业创造浓厚氛围。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继续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坚决做好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法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振兴实体经济

  (一)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1. 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聚焦先进材料、智能制造、精细化工与催化等领域,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实施100个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

  牵头领导:毕诗方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大力培育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户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万户。

  牵头领导:毕诗方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加大引育用留力度,引进高层次人才1000人以上。

  牵头领导:李德新、毕诗方、杜  妍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注:市委牵头单位为市委组织部

  (二)加快建设制造强省。

  1. 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实施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工程,推进10个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100个智能制造重点项目。实施产业链发展工程,推动装备制造业向智能化方向发展,培育壮大IC装备、航空装备、机器人等产业链。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发展新兴产业。

  1. 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集群。

  牵头领导:李德新、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稳步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

  牵头领导:李德新、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促进“军转民、民参军”抓好自主化燃气轮机、渤海重工等重大项目。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动现代服务业提质升级。

  1. 促进研发设计、现代物流、融资租赁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推进健康、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牵头领导:张东明、杜  妍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大力推进发展全域旅游,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和冰雪旅游,加强旅游主体功能区建设,全力打造旅游强省,旅游总收入增长15%。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

  (一)着力构建“一体两翼”开放新格局。

  1. 加快推进辽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中国—中东欧“17+1”经贸合作示范区、东北亚经贸合作先行区建设。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牵头领导:李德新、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深耕日韩俄,全面加强经贸、教育、科技、人文等领域合作。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精心组织中国—中东欧地方领导人会议。全力办好外交部辽宁全球推介活动。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开放平台能级。

  1. 落实辽宁自贸试验区新一轮试点任务,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抓好创新经验集成和复制推广。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举办中日博览会、中韩投资贸易博览会,办好中国国际数字和软件服务交易会。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区域交流合作。

  1. 积极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动京沈客专全线贯通。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承接产业转移和创新要素辐射。

  牵头领导:李德新、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加强与江苏、北京、上海对口合作,加大干部人才交流、产业对接、重大项目合作力度。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军民融合办、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发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深化东北三省一区交流合作,携手构建区域协同发展新机制。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发挥比较优势,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区域经济布局

  (一)强化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

  1. 顺应经济调整和产业发展新趋势,促进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提高沈阳、大连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沈阳创建国家中心城市,推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谋划打造沈大经济走廊,推动辽中南城市群加快发展。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发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促进地区优势互补。

  1. 加大支持力度,推动辽西北地区加快发展。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困难地区提供有效支持。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资源型地区创新转型。

  1. 要坚持全省统筹、规划引领,制定资源型地区创新转型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城企融合发展,加快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努力走出资源型地区创新转型发展新路子。扎实做好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推进抚顺西露天矿、阜新海州露天矿综合治理和整合利用。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1. 稳住农业基本盘,新建高标准农田280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400亿斤以上。抓好生猪生产,加快畜牧业、渔业转型升级。因地制宜发展蔬菜、名优水果、区域特色农产品,新增设施农业10万亩。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1.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新建1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民宿经济,打造一批三产融合特色小镇。

  牵头领导:李德新、杜  妍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加快培育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1万人。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做强做大飞地经济。

  1. 继续落实支持飞地经济政策,加大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提高园区承载能力。丰富拓展内涵,创新发展模式,狠抓项目落地。坚持大小并重、量质并举,促进飞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深化农村改革发展。

  1. 有序推动承包地经营流转,积极争取国家扩大宅基地改革试点。加快省级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深化供销社、农垦改革。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开展粮食主产区农产品收入保险试点。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铁岭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 对标全面小康标准,加快补齐三农短板,持续推进“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所有行政村,有序推进农户厕所无害化改造,1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实现集中收集处理。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一)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1. 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5%和7%以上。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全面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落实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政策。

  牵头领导:李云波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提高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救助标准。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加快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推进保障房建设,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办好公平优质教育。

  1. 坚持铸魂育人,深入开展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大力弘扬雷锋精神。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做好产教融合建设试点。

  牵头领导:李德新、杜  妍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加快高校“双一流”建设,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合作。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文化体育强省。

  1. 大力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演艺事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加强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利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办好省第十一届艺术节。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三大球”改革发展,积极发展竞技体育,力争我省运动员在东京奥运会取得较好成绩。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健康辽宁建设。

  1. 坚持“三医联动”,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成“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抓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控。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推动医养融合。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全力打造平安辽宁。

  1. 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牵头领导:张东明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牵头领导:李云波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注:市委牵头单位为市委政法委

  1. 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创新。

  牵头领导:李云波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注:市委牵头单位为市委政法委

  1.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牵头单位: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深入调研谋划,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军地团结,加强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双拥共建和民兵预备役建设,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

  牵头领导:李云波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铁岭军分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加强人防建设。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着力办好10件民生实事。

  1. 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100个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为全省新生儿实施免费疾病筛查,建设400个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为7岁以下符合救助条件的残障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完成1.25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残联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城乡居民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医保报销50%以上。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在全省行政村设立“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乡镇、街道个人调解室1500个。

  牵头领导:李云波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建设村文化广场88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700套、城市健身路径800套、便民足球场地400个。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改造1500座中小学厕所。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建设改造900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善70万人饮水条件。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新改建、维修农村公路7000公里,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5500公里。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着力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1.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加强诚信建设,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着力提升治理效能,全力打造廉洁政府。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

  牵头领导:李云波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提高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的质量。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加强审计监督。

  牵头领导:隋显利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完善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牵头领导:李德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继续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杜  妍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