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 TIELING.GOV.CN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按照《关于印发铁岭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铁市医保发〔2019〕84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大病保险资金运行实际,从2023年起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80元/人/年提高至125元/人/年。
铁岭市医疗保障局 铁岭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