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来源:铁岭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0日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流程,推进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务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政务信息上传和发布工作,要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漏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特别是地域名称表述错误,领导姓名错误等信息,确保榆社政府网后台待审核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条 信息安全审查应依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改变信息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信息安全标准。 

 第三条 要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签发后才能上传至政府网站。

      第四条  政务信息上传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科室信息员负责一级自查自校。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室分管领导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主管领导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

     第五条  对不按保密规定审核或保密审核不严,导致泄密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