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通告

来源: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7日

  铁岭市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通告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和关爱,为后续开展优待证申领发放和实现退役军人精准服务保障提供有力数据支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建档立卡对象

  建档立卡对象为户籍地在铁岭或常住铁岭(一年以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主要为退役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包括:

  (一)退役干部

  1.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

  2.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军官)

  (1)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军官)

  (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3.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

  4.复员干部(复员军官)

  5.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官

  (二)退役士兵

  1.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志愿兵)

  2.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1)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2)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3)灵活就业退役士兵

  3.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1)复员安置的士官和志愿兵

  (2)回乡生产生活的退役士兵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4.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

  5.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士

  (三)复员军人

  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四)其他人员

  包括退役军人中享受优抚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原民政部门)评残且在优抚系统内享受优抚待遇的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等人员。

  二、建档立卡内容

  (一)基本信息

  基础身份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和基本生活状况等内容。如服务对象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常住地、家庭成员、婚姻、社保、住房、奖惩情况等。

  (二)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信息

  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兵支书”基本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等内容。如所在党支部、入党时间、上年度参加组织生活次数、担任“兵支书”情况、参加志愿服务情况等。

  (三)服役信息

  服役情况、职级情况、奖惩情况、特殊地区服役情况等内容。如入伍时间、部队代号、军衔、干部类别、原职级、立功受奖奖项、特殊地区服役情况等。

  (四)安置信息

  退役信息,退役安置情况等内容。如退役时间、退役证件号、安置时间、安置地、安置单位名称等。

  (五)就业创业信息

  就业基本情况、创业情况、未就业情况、就业意向等内容。如就业状态、就业单位、岗位类型、创业企业情况、所属行业、享受扶持政策情况、未就业原因、是否零就业家庭等。

  (六)教育培训信息

  主要登记服务对象服役前和退役后的教育培训情况等内容。如服役前学历情况、退役后是否复学、培训类型、获取证书情况等。

  (七)抚恤优待信息

  抚恤优待情况、残疾情况,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情况等内容。如人员类别、享受优抚待遇情况、残疾等级、残疾证件号、烈士遗属情况、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情况、病故军人遗属情况等。

  (八)褒扬激励信息

  光荣牌悬挂情况、接受慰问情况、荣誉激励情况、受邀参加爱国主义及国防教育活动情况、褒扬宣传情况、公墓安葬意愿情况等内容。如光荣牌悬挂地址、悬挂时间、受邀参加重大庆典和纪念活动情况、走访慰问时间及单位、褒扬宣传方式及内容等。

  (九)帮扶援助信息

  政策保障情况、困难情况、帮扶情况等内容。如服务对象享受帮扶政策情况、困难类型、困难情况说明、帮扶情况记录等。

  三、建档立卡需提供的材料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进行信息登记:

  1.身份证(必带);

  2.户口簿(必带);

  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根据不同身份选择携带);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预备役人员证、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伤残人员证等(是哪类人员带哪类证件);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是哪类人员带哪类证书);

  6.立功受奖证件(根据个人需要携带,奖项多的可选主要的携带);

  7.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批准书(根据实际情况携带);

  8.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根据需要携带)。

  四、建档立卡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具体办理时间以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知为准。

  五、建档立卡流程

  办理人首先到户籍地或常住地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表格,自主填写或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表格填写,然后按要求携带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材料由保管单位加盖公章的,可视为原件)或电子版照片(本人在外地,代办人无法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的,可提供照片身份证、户口本电子照片),到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信息采集,完成建档立卡。

  以前参加过信息采集的,仍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信息不全的需要补充;未参加过信息采集的,需新增录入。

  六、办理地点

  原则上到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不在户籍地常住,可到常住地(居住1年以上)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具体政策规定可就近向属地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

  铁岭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档立卡工作联系方式:

  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24-72682013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24-78833197

  开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24-73808066

  昌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24-75853583

  西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24-77877090

  调兵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24-76987203

  银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24-72896686

  清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24-72118587

  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024-72698088

  特此通告。

  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