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铁岭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2日

铁岭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市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市水利局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铁岭市水利局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市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中央和省、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和省、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市内重要河湖、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铁岭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承担全市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铁岭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铁岭市水利局本级

2.铁岭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第二部分 铁岭市水利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请点击下载)铁岭市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收入总计9400.57万元,包括:1.财政拨款收入9400.5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25.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4.8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3.事业收入0万元。4.经营收入0万元。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6.其他收入0万元。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收入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7720.73万元,增长459.61%,主要原因:是市水利局本级收入中包含新增2021年度南城子水库PPP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

(二)2021年支出总计9400.57万元,包括:1.基本支出709.4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1.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2.项目支出8691.15万元,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项目前期审查、水土保持治理监测、防汛抗旱工作、南城子水库PPP项目政府可能性缺口补助、河长制工作等业务支出。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4.经营支出0万元。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支出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720.73万元,增长459.61%,主要原因:是市水利局本级支出中包含新增2021年度南城子水库PPP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元,增长0%。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940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42万元,项目支出8691.1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20.73万元,增长459.61%,主要原因:是市水利局本级支出中包含新增2021年度南城子水库PPP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5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4480.9%。

(二)具体情况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9400.5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81万元,农林水支出9186.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16.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03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际工作中,项目增多,所需增大。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因公出国(镜)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工作部门调研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16人。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3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车辆维修费、高速公路通行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际工作中,项目增多,所需增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9.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3.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6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43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截至2021年末市水利局实有人数比年初预算增加1人,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6.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2.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2.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1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铁岭市水利局部门共有车辆8辆(包含市防汛办2台叉车),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包含市防汛办2台叉车),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8个,涉及资金8691.1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311.11%,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99.83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四是项目绩效指标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独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江、河、湖、库、滨海、区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淤积)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反映小型水库安排用于扶持小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