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6日
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重点审计了市本级财政管理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全市医保基金、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生态修复政策落实、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等情况,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助力三年行动“攻坚战”首战必胜、首战告捷。
2022年,市人大审查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388万元,实际完成12764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债务转贷和调入资金等收入,合计收入867266万元;预算支出528549万元,实际完成450155万元,加上债务还本、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等支出,合计支出86726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541万元,实际完成25188万元;预算支出77571万元,实际完成56507万元,加减上级补助等收入和结转下年等支出,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万元,实际完成140251万元;预算支出9553万元,实际完成140293万元,加减上年结余等收入和结转下年等支出,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27709万元,实际完成316922万元;预算支出409766万元,实际完成407927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91005万元。
从审计结果看,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增收节支,保障地方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态,抢抓国家大力支持东北振兴机遇,积极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75亿元;二是树牢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2022年市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31个百分点;三是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建立“专人专区”联络调度机制、工资专户发放制度,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精准施策,确保稳住经济发展大盘。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将9.8亿元留抵退税资金全部下达县区、直达企业。二是落实政策性资金2亿元,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大力支持项目年活动,兑现支持经济社会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奖励资金0.23亿元,支持了飞地经济、实体经济、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巩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多措并举,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市管部分城市建设管理职权下放银州区,进一步增强城区对城市的综合治理能力;二是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融合,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优化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开展数字财政建设,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全市预算管理统一规范和有效控制。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能够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科学统筹安排市本级财政预算,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强化预算管理。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一)未完成暂付款存量消化任务,且超比例新增暂付款规模。2022年,市财政暂付款消化仅完成年度消化任务23.6%,2019年至2022年,市财政暂付款累计新增余额占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的23.85%,超过规定比例18.85个百分点。
(二)未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其中市财政专户资金435.05万元,预算单位实体账户资金63.95万元。
(三)超支挂账。2022年,市财政用于偿还政府隐性债务、国有资本增资扩股、应对社会影响较大突发事件等支出应列决未列决4.18亿元。
(四)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配。截至2022年末,市本级收到的省以上转移支付资金36.8亿元中有17.71亿元未及时分配。
(五)政府偿债支出未纳入年度预算管理。2022年,市本级(含开发区)偿债支出26.25亿元未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六)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不规范。2022年,20家单位30个项目未按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8家单位73个项目合同未按规定时间备案;43家单位112个项目合同未按规定时间公示;2个政府采购项目无音像资料;个别采购项目存在评审专家未按标准评审及投标单位涉嫌串标问题。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现场审计了市司法局、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等5家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同时,利用大数据审计方法,实现了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分析全覆盖,延伸核查了27家单位。从审计结果看,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收支进一步规范。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一)2022年,铁岭市住建局应征收未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30.69万元。
(二)截至2022年末,铁岭城市物业管理集团所属的房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未上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650.89万元,且使用247.81万元。
(三)16名不符合保障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国家低保政策待遇,多领低保补助4.45万元;19名已迁出铁岭的残疾人多领取生活补助1.1万元。审计指出该问题后,铁岭市民政局已追缴2.65万元。
(四)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应返未返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743.49万元;超项目范围支出23.94万元;其12家下属分中心累计超支挂账4616.42万元。
(五)市强戒所、市工读学校部分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等3家单位购买软件等应记未记无形资产98.93万元。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21年至2022年,全市医保基金收入52.71亿元,支出61.02亿元,参保人数232.47万人,重点关注了医保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等方面。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能够积极落实医保相关政策,逐步建立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1.医保基金筹集管理方面。截至2022年末,全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11.69亿元、新冠疫苗接种补助资金0.23亿元未拨付到位;开原市等3个县区欠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保单位统筹部分5.42亿元;全市挪用医疗保险基金27.37亿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全市累计拖欠定点医药机构等单位医保基金结算款4.66亿元。
2.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方面。(1)2021年至2022年,全市83家定点医疗机构以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诊疗项目超限次、违背药品使用规则用药等方式违规收取诊疗项目费用25.32万元;2个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保服务协议,存在以模板书写病例,不合理诊疗以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书写不规范等问题。(2)2021年至2022年,全市冒用956名死亡人员身份结算医疗费用20.72万元,目前已追回410人3.76万元;个别人员涉嫌利用已死亡人员身份购买高值药品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4.92万元。
(二)全市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生态修复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2021年至2022年,全市共筹集各类水利专项资金12.11亿元,实施水利工程147项,重点关注了水利资金管理使用、相关生态修复工作落实等方面。审计结果表明,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推进水利项目建设,较好的保障了农业生产需要。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1)项目资金拨付缓慢。截至2023年3月末,全市累计拨付各类水利资金比例仅为34%,其中开原市、铁岭县、昌图县、清河区分别为13%、29.5%、41%、44%。(2)2021年至2022年,昌图县退耕还河封育补助资金4810.98万元未发放到位。(3)截至2023年3月末,村级水管员补助资金693.38万元未及时发放,其中铁岭县310.1万元、开原市352.48万元、清河区30.8万元。(4)开原市等6个县区已死亡人员违规领取移民补助9.53万元。
2.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方面。(1)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慢。2021年至2022年,147个项目中完工未验收46项、未完工40项、未开工4项。(2)昌图县、铁岭县等5个县区19个项目存在未按设计施工,未履行设计变更手续问题。(3)清河区等3个县区个别工程存在井房房顶防水脱落、混凝土预制板下沉、混凝土表面脱落、沙石裸露等质量问题。(4)西丰县等3个县区部分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个别项目涉嫌串标。(5)铁岭县部分项目确定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未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未履行相关采购程序,涉及金额75.21万元。
3.生态修复工作落实方面。(1)河道“四乱”问题严重,“碍洪”问题突出,辽河封育区放牧问题屡禁不止。2021年至2022年,各级主管部门通过对我市河道“四乱”等问题明查暗访发现,部分县区村屯存在向河道直排污水、粪便,岸边或河道内堆放垃圾、非法采砂等问题810起,辽河封育区放牧问题62起。(2)3个县区7家单位累计欠缴水资源费589.67万元;4家单位涉嫌偷用地下水。
4.水库管理方面。全市73座水库对外出租或个别水库资产出售未报县级财政部门批准,出售资产未进行评估,部分水库出租协议未充分考虑防汛抗旱和百姓生产生活需要、未明确水库日常管护责任;铁岭县等3个县区21座水库承包年租金价格偏低;昌图县等4个县区39座水库承包期限超过法定有效期20年,最长承包期限达70年;昌图县有14座水库在租期未到情况下,提前签约续包,租金约定不合理,涉嫌资产流失。
另外,审计还发现西丰县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开原市水库管理所未上缴租金收入自行使用问题。
(三)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审计情况
2021年至2022年,全市共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4.84亿元,共实施路面790.4公里、桥梁3428.6延长米、安防工程隐患里程367.05公里。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能够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改造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较好地改善了农村地区交通条件,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1.资金管理方面。3个县区滞拨专项资金837.62万元,其中铁岭县24.4万元、调兵山市11.05万元、清河区790.04万元。
2.工程管理方面。(1)招标文件编制及评标工作不规范,各县(市)区部分项目招标文件引用废止文件,招标文件对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未要求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2)昌图县等3个县区投标文件提供资料不全、施工方案与设计偏差较大。(3)铁岭县等5个县区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设计施工,工程量不实问题。(4)开原市等4个县区存在设计不合理、设计变更未备案、工程验收不及时、财务决算不及时等问题。(5)昌图县等5个县区存在部分工程内业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6)个别县区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未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或违约责任条款设置不合理、缺少有效约束等问题。
另外,审计还发现个别县区工程后期管护不到位,存在安防工程被当地村委会拆除、路基水毁导致路面轻微塌陷问题。
对本次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处理、提出了整改意见,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已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市政府要求审计机关认真督促整改,逐一销号;要求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意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整改工作。目前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市政府将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四、审计建议
(一)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快专项资金拨付进度。
(二)各预算单位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三)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医保基金、水利资金及生态修复有关政策,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立足监督,强化服务,为铁岭经济社会发展清障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