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0日
铁岭市第一届人民监督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辽宁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经与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现将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及分布
本届人民监督员共50名,其中:铁岭县6名(含开发区1名)、开原市5名,昌图县7名、西丰县5名、调兵山市4名、银州区5名、清河区3名,市级单位及组织推荐15名。具有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的,比例不超过新一届人民监督员总数的50%。
二、选任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年满23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具有民商、刑事方面专长的律师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法学会等人民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成为人民监督员候选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因******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或者存在其他******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四)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和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不能参加选任。
三、任职期限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本届任期为2022年7月至2027年7月。连续任职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四、人民监督员职责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人民监督员可以通过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形式,对全市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选任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1.个人申报;
2.单位和组织推荐。
市级单位推荐人员在市司法局报名,其他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在单位和组织住所地的县(区)司法局报名;个人申报在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县(区)司法局报名;拟续任的上一届人民监督员,按照上述报名方式申报。
(三)报名材料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不接受现场报名,未被选用人员不退还相关材料,电子邮箱见下文。
个人申报,填写《人民监督员自荐报名表》(见附件1);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组织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现任人民监督员符合条件且愿意续任的,按上述报名要求填写《人民监督员自荐报名表》或《人民监督员组织推荐报名表》。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或登记表的扫描件PDF版;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版;
(3)学历证书扫描件PDF版;
(4)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扫描件PDF版;
(5)经签名的《人民监督员个人事项承诺书》(见附件3)的扫描件PDF版。
网上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应当及时进行电话确认。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铁岭市司法局将对报名人员按1:1.2的比例进行初审。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等队伍结构因素确定人民监督员候选人。
(五)组织考察
在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司法局的共同指导下,各县(区)司法局商同级人民检察院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考察。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问询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考察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并及时报告市司法局审定汇总。
(六)公示
铁岭市司法局将在“法治铁岭”微信公众号将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公示结束后,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铁岭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人民监督员证书在“法治铁岭”微信公众号公布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
六、联系方式
(一)铁岭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联系人:鄂巍娜 电话:024-72683373
邮箱:tlsfjc@163.com;
(二)铁岭县司法局
联系人:陈 静 电话:024-78833477
邮箱:364325009@qq.com;
(三)开原市司法局
联系人:唐文波 电话:024-79681532
邮箱:kysfjc@163.com;
(四)昌图县司法局
联系人:李 丹 电话:024-75898168
邮箱:ctsfjc@126.com;
联系人:李冬泉 电话:024-79895111
邮箱:xfxgaj@126.com;
(六)调兵山市司法局
联系人:徐 垚 电话:024-76969616
邮箱:dbssfjc@163.com;
联系人:贾 雄 电话:024-74829093
邮箱:34653150@qq.com;
(八)清河区司法局
联系人:刘 洋 电话:13188665155
邮箱:tlqhjc5566@163.com。
附件1:人民监督员自荐报名表
铁岭市司法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