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2日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我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效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完善管理工作机制
我局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并根据人事变动,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的调整。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责任,确定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通过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考评等方面的程序,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制定完善了《铁岭市司法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铁岭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铁岭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铁岭市司法局公众代表列席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我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有效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巩固和完善政务公开渠道,通过“法治铁岭”微信公众号、法律援助网络平台,结合公示栏、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数量、质量和及时性不断提升。结合我局开展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法治铁岭”微信公众号、《司法行政》专版、《铁岭司法》电视专栏同频开展政务公开活动。2021年,在省级媒体发布新闻25篇、铁岭日报专刊30期刊发400余篇,自有媒体616篇。在各类媒体发布典型案例20余个,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3.认真按照“谁发布,谁审查”和“事前审查”原则,严格实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发布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三审”制,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在网络上发布的现象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还需加强,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协调不够;二是政策解读的信息发布量偏少,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民生是群众关切的领域,对相关政策的针对性解读较少,包括图片、音视频解读材料和向社会征求意见收集情况及采纳情况等;三是信息质量有待提升。部分信息不够规范,在排版、用语等方面存在瑕疵和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巩固好政务公开工作成果,努力做好以下几点: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的突破;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三是提高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形成全体人员齐抓共管的局面。四是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警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信息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质量。